坐在区级法院的其中一间家事法庭的原告席上,刚刚产后5个月的幸梓,简单地梳着一头马尾辫,身穿一件白色宽松中袖棉质衬衫,面无表情地坐在律师旁边,心乱如麻。她看起来有点虚弱,惨白的脸色掩盖不了她在月子期间生病落下的后遗症。
对面被告席上,坐着曾经与她同床共枕,曾经那么亲密无间,且被她视为要白头到老的亲人——刘羽申。他身穿一件深色的polo衫,瘦削的身体看起来像个衣架一样,单薄得已经撑不起这件符合他1米76身高的衣服了。在他提出离婚以来已经闹了将近五个月的时间,他那原本高大强壮的身躯,又恢复了婚前那12o斤体重时的身材。今天一早吃过早餐,刘妈妈陪着他一同过来法院。他也是第一次应对这种场面,加上本身性格原因不善言词,让他显得有些紧张。但是他手上的那一叠稿纸,看得出来还是做了些准备。
主审的法官在原告律师呈述了诉讼原委之后,被告开始了为自己的辩护。他反驳了律师提交的起诉状里所提到的“由于他的贸然离职,且将所有家庭存款投于炒股”,并表示他是因为与幸梓两个人在这五年的婚姻里一直性格不合及认知差异,经常生争吵,才导致了如今感情的破裂。他在法院上重新提起了结婚前因为买房子向幸梓父母借钱,她一言不吭坐上公车就走了;提起了结婚后,她是怎样不知足,把他工资卡上的钱全数转到她自己的银行卡上;还提起了结婚后因为他的前女友向他咨询其父亲的病情,她是怎样口出恶言来伤害他的前女友的。他想在法官面前力证,对面这个女人,是个多么爱钱、多么恶毒的巫婆!而这个时候,他曾经的妻子,坐在原告席上,正好被一台电脑的显示器挡住了她通红的双眼。她反复地深呼吸,力争不要让眼眶的泪水掉下来。
中国有句老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法官按照程序征询被告是否同意离婚?刘羽申不假思索地回答:“同意!”他甚至迫不及待地想要马上跟幸梓离婚!离开这个爱钱的、小心眼的、小格局的拖自己后腿的女人!
法官确认被告的意愿后,便开始梳理孩子抚养权和家庭财产的事情了。幸梓的律师提出两个孩子归女方(原告)所有,因为大儿子叮叮从小就由外公外婆带大,而小儿子当当尚在哺乳期,更应由女方抚养;而双方共同的房产也归女方所有,因为女方携带二子需要居住的地方;每个月被告需支付五千元的抚养费。律师话音刚落,被告已经坐不住了,但毕竟还是体现出了年轻人应有的素养,等到他辩护的时候,立马驳斥了刚才律师的诉求。因为女方在出了月子中心之后,至今五个月的时间就一直带着小儿子住在其父母家居住,而大儿子则一直由他与他父母带在身边,所以孩子必须一人一个!而且自己现在有工作有收入,还有一家创业公司,完全有能力抚养一个孩子!而房产则是自己的唯一房产,当初也是自己主动公证一半产权给女方的,不应该判给女方!而且女方本身就有房子!如果这都要判给女方的话,那他则要求女方要赔付他3-5年的租金赔偿(即约1368oo~228oo元)!
幸梓的律师听到以后摇了摇头,轻声笑了一声。
幸梓也只能苦笑,她并不惊讶,因为在决定诉讼之前他就是这么说的。
突然法庭变得很安静,只听到书记员啪啪啪的打字声。这些年,刘羽申与幸梓的共同财产,也就只剩下那套房子了。家里的财务问题一年比一年严重。存款是什么?这个家早已没有存款的概念了。
法官确认完原被告的辩词后,开始清算家庭的债务事宜。被告刘羽申在法庭上列举了自己七张信用卡的透支金额,共计约人民币十五万元,他说这些都是家庭日常开支的费用。
法官转过头问原告,这些债务原告是否确认?
律师答道:“不确认。”
旁边的幸梓还是面无表情,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听着。事实上,她已经无法思考了。
“信用卡是一种提前预支的消费方式,它并不代表这就是债务。男方前面提到他每个月有固定的收入,还有一家公司的股份,那么他完全有能力来偿还他提前预支的这笔费用。”律师补充道。
由于所涉信用卡透支金额较多,法官要求刘羽申在庭后提供证据证明这是用于日常生活的支出,而刘羽申也提出要看女方工资卡明细的要求。所以,法官只能宣布休庭,择日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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