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

第六十一章

楚江大桥工程项目合同签定以后,朝旭回到了深圳。程佳运总裁听了朝旭和丁克的详细汇报后非常高兴,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们辛苦了!谢谢!非常谢谢你们!不过,我认为这项工程成功与否还是第二位的,首要的,也是最重要的,是你回到了华宇,没有被招安。哈哈!我现在更深刻的理解到,用好一个人就等于打开一座金库这个道理。你不要问我下步怎么操作,其实都在你心中。我只有一个要求,你在楚云的时间只能有三个月,工程上马以后,我派人替你回来,华宇离不开你,一天也离不开你,我说的是实在话。”
朝旭看了一眼丁克说:“三个月恐怕太紧促,半年行不行?那边工作才开了个头,很复杂唷!”
丁克着急地说:“不行啊!程总,三个月太短了,还是让朝总多呆一段时间的好啊!”
程佳运笑道:“老丁,复杂不复杂你心里有本帐,最艰巨的阶段过去了,最难办的你们已经办完了。有这样好的工作基础,谁去都是捡现成的,这我还不清楚。不延长,三个月,仅仅一个战役,不能长期陷住我一位帅才,不行,绝对不能延长。”
丁克望了一眼朝旭,他很希望朝旭和他一道,直至把这个工程搞完,他明知道不可能,哪怕多呆一些时间也是好的。朝旭很感谢他们的信任,又觉得挺为难,勉强表了个折衷的态:“既然程总定了,就按程总的意见办吧!三月就三月,以后有什么事再说吧,反正又不是十万八千里,两个小时就可以到。”
程佳运满意地笑了。丁克无可奈何地说:“我还是希望朝总经常过去看看,当然,我会珍惜这三个月的,争取在这段时间把紧要的事办好。”
程佳运笑道:“老丁的要求也合理,从全局考虑,我只能这么做,他走这么十来天,我感到缺少什么似的,你们还是为我这老头子松松肩吧!”
朝旭从程佳运办公室出来,回到自己离开十几天的住所,先将门打开,尚未进屋又放下密码箱,开开门边墙上的信箱,取出一堆报刊、信件抱着,拎起密码箱进到客厅,将行李和报刊信件分别往茶几和沙发上一搁,回头关上门,便去卫生间冲澡。
朝旭洗完澡出来,一边梳头,一边坐在沙发上清理报刊信件。突然,他发现一笔熟悉的字体映入眼帘,“西安市……”他脱口而出,马上又想,“我于西安没有任何联系呀!啊!对了,是她!”朝旭快速反映出写信的人是谁,“是玉芳,她怎么走了?难怪今天总裁办没看到她的人影。”他心里默默地念叨着。
朝旭放下梳子,将其他报刊信件暂时摆在一边。紧张、严肃,聚精会神地拆阅玉芳长达6页的来信,还有一张朝旭给她在“世界之窗”拍的照片。朝旭将信和照片平放在茶几上,象欣赏两件珍品一样,尽情的阅读、观赏,他座在沙发上一边看看信,一边又不时的看看照片,漂亮的字迹,端庄俊美的照片,真是字娟人秀,文如其人啊!看完信,左手拿着照片,右手抓着信纸,靠在沙发上。他!进入了深情地回忆之中。
玉芳姓何,系中华美女之乡陕西米脂人,现居西安市,22岁,人长得非常漂亮,聪明,特别是写得一笔很好的硬笔字。中专毕业后在一家印刷厂当检字工。当时厂长很看重她,并把她从检字车间调到电脑制版室。
何玉芳并不清楚厂长将其工作调换是另有所图。一次宴请厂里的几家老客户,酒后,厂长在ktv包厢欲对她非礼,被她严词拒绝。不久,就接到厂部通知,要她回原车间工作。这一进一去的原因不言而喻。她一怒之下,工作不要了,与几个同班同学一合计,于是南下深圳。其时,恰逢华宇公司招聘一名女性文秘,程佳运民朝旭同时看中被录取。
朝旭在华宇房地产公司是举足轻重的人物,他的能力,人品,以及他那风度翩翩的气质,特别是在华宇公司的贡献,给员工的形象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人。因工作关系,何玉芳与朝旭的接触也很频繁,她对朝旭在内心的评价又更深一层,觉得他“骨子里的成色”沌极了。远离家庭的朝旭,在工作之余也很愿意和她说说话。朝旭持重、幽默的言谈举止,常常使她心驰神往,每每与之接触后,时常心问口,“世间竟有如此优秀的男人?”她为有朝旭这样的上司感到欣喜,又为朝旭不能和她时时在一起而忧伤。特别是八小时以后,独自回到单身宿舍,未进家门先站在阳台,眺望公司那栋白色的高级职员住宅楼,很希望朝旭也出现在阳台上。
“他,还没下班……”玉芳时常这样心里默念着,多次眺望着,虽然百次难碰到一次,可她从没灰过心,每次只到实在看不到他,才想到开自己的房门。
朝旭是一个多面手,自幼喜欢音乐和声乐,不但歌唱得好,二胡也不亚于科班,也善于调剂自己的精神生活。哪怕工作再繁忙,仍注意身体的保健,和员工们玩排球,蓝球、桌球,照玩不误。如果有段时间空闲较多,他便操起二胡尽情的演奏,从他的琴声可以悟出他的心情。尤其是玉芳,简直对他的喜怒哀乐了如指掌,她观察他非常仔细。
朝旭工作繁忙,有时操琴演奏,只是作为一种放松的精神调剂,而八小时以后的她,远离家乡,显得十分地孤独、寂寞,常常心意谙然的坐在桌边,拿起笔来想写点什么,往往写了又撕,撕了又写,怎么也不如意,后来也联成了几句。
她怀揣着这几句诗,几次踱步在白楼下犹豫再三,就是迈不开上白楼梯子的脚步。
朝旭是个事业型的男人。虽然,他对玉芳感觉极好,但终不敢越雷池一步。他那双智慧的眼睛,对貌似正常,而心属乎已的玉芳,早就留意到了。看人处事,有自己独到之处的他,隐隐也察觉到玉芳对他,既便在某些细小事情上流露出来的关心,几近初恋时的凤玲。虽然每次都泰然处之,可心里也与常人一样,有一股不可抗拒的热浪在浑身沸腾。当一想到美丽贤良的凤玲,可爱的小斌斌,那热量就自然而然的冷却下来了。但是,一进到办公室,玉芳春风桃花般飘然而至时,朝旭又无论如何止不住那摇曳的心襟。他有时想:人啊!人!怎么不能分身,何不也来个“一截赠殴美,一截还东国”呢?
玉芳知道,朝旭晚饭半小时后有个散步的习惯。平时,她总是坐在窗前,默默地、目不转睛地看着朝旭从那白楼下去,悠然地走在林荫道上,直到他完成散步的全过程回到白楼,玉芳才去做她应该做的事。这天,她吃过晚餐,便匆匆回房梳洗打扮后,揣着诗稿,似乎不经意的也来到朝旭散步的地方溜哒着。街道上的行人车辆,路边景色,她视而不见,只是时而往白楼方向看看,时而摸一下口袋里的诗稿,走没多远又返回出发点,再又回头漫步走着。她今天象是下了很大决心,要单独会会心中的他。
好,很好!朝旭穿着一身雪白的休闲装,走下白楼,出了院门,迈着她熟悉的那种特有的制式步伐,宛如一朵洁净的白云,乘着薰人的春风向这边飘来。嗬!他那身后隐隐约约一道道是什么?象是一帘潇洒的瀑布,不!那是一束灿烂的霞光,一团燎燃的烈焰,象是要把这圣洁爱冶炼成放射出万丈光芒的灯塔。玉芳心里好激动,好激动,她拍拍自己的胸口,暗暗地说:“不要紧张,不要喜形于色。”脚步放慢了,腿还微微有点颤。
朝旭大步来到了她的背后,一见玉芳,笑道:“嗬――!小何,你也在散步啊!”
玉芳脸热热的,她莞尔一笑,说:“朝总您好!”
朝旭笑逐颜开地说:“你也好哇!”
“您、您每天都在这儿散步?”玉芳象是在问,又象是早就知道的明知故问。
朝旭和霭地答道:“嗯!对啊!我是每天都在这儿散步哪!怎么,有什么不妥吗!”
“没――有,随便问问呗!”稍停了一下又说“我,我能不能陪您走走?”
朝旭笑了起来,说:“呵呵!怎么不能?这不已经在和我一块儿走吗?求之不得哟!有这么漂亮的姑娘陪我走,我今天要它十里路呢。”
“十里,嗯――!古今才子们都喜欢动辄十里,十里,元曲中赵善庆的‘十里晴湖,二月韶华。’张养浩的‘荷花绽,十里香散’,还有‘春风十里杨洲路,卷上珠帘总不如。’都很优美。”玉芳非是有意卖弄,因是朝旭言者无意,她却听者有心。朝旭随口说句“十里路”玉芳便将元曲中的几个“十里”曲词背了出来,委婉地透露了她对朝旭的爱幕之情。
朝旭很是惊讶,说:“嗨!你还真不简单嘛,一口气说出这么多‘十里’的优美词句。”
玉芳笑道:“因为我下了班没事儿,除了有时听您拉拉二胡,最近又爱翻翻元曲,我发现这元曲呀,如果不去研究它的词牌,那种体裁,与现在的新诗长短句真有点儿近似。您说呢?”
说完,天真地侧着头看着朝旭。
朝旭心中怎能不清楚这姑娘的用意,但他有意回避了那听二胡所传递的信号,和她谈起元曲来。笑道:“这倒是个新发现,对元曲评价最高的,应是明代戏曲家臧懋循,他在《元曲选序》中说,元曲不事雕琢,自然质朴动人,‘妙在不功而功’。看来,你与臧懋循所见略同哪!”他象个顽皮的孩子一样笑看着玉芳。
玉芳故作生气地说:“朝总挖苦人,不给你说啦!”
朝旭笑道:“你的见解就是有新意嘛!其实,元曲中用‘十’,除了‘十里’外,其他方面也用得多,如高文秀《谇范睢》中就有‘便读十年书也只受的十年暴,便晓得十分事也抵不得十分饱’,两句用了四个‘十’。”说完,朝旭脸上失去了笑容。
玉芳并不清楚,朝旭说的这两句词,曾经是他离开楚云之初,一度环绕在心中的忧思。她望了望他道:“您总是高人一筹,我搜索枯肠凑合了三个人的诗词,才讲出三个十,您用一个人的两句词,便说出了四个‘十’。”
朝旭说:“我毫无盖过你的意思,也是偶然想起,你不要多心。其实,我对《元曲》并不感兴趣,我喜欢《唐诗》”
玉芳说:“我知道,《元曲》只适合我们这个文化层次的人,《唐诗》我看不懂,只有您这高层次的人才喜欢。”
朝旭笑了笑说:“请不要这样理解,我爱好唐诗有两个与别人不同的理由,首先,它是男人的诗,你看《唐诗》三百首有几首是女人写的?”
玉芳不高兴地说:“你岐视女人。”
朝旭笑道:“我就知道你又会想偏哩,怎么能这样想呢?男人研究男人写的诗,是对自身思想性格的磨砺,比如说,每当我读刘禹锡的诗,我就觉得他有些象陈毅,那句‘玄都观内花千树,尽是刘郎去后栽。’直则直矣,可锋芒毕露,又怎能不一贬再贬?联系朝某又何尝不是如此?”
玉芳听了点头默认。
“第二点与人不同的理由是,外国人的提示,十八世纪奥地利作曲家马勒认为,中国的唐诗是一部中世纪的交响乐。他崇尚东方人悠然自得的人生,厌倦西方节奏紧张的生活方式,甚至把李白、王维诗中的思想写进了他《第八交响乐》的第六乐章、、、、、、”
玉芳听着朝旭侃侃而谈,深深佩服他的博学多才,笑望着朝旭不停地点着头,朝旭说完后,她抬头看着远处,深情的说:“男人的才华只有高于女人,才是天造地设。我不相信苏小妹可以难倒秦观。他的‘为谁流向潇湘去?’这首诗足以证明其才情俱佳。富甲一方的卓文君与穷困潦倒的司马相如私奔,也是仰幕他的才华,还有……”
玉芳看着朝旭默不作声,停下不说了。文学造诣很深的朝旭不会悟不出玉芳的话外之音,可他没有顺着玉芳的思路缠绵悱恻下去,只是轻描淡写不着边际地说了句:“发挥得不错。”尔后叉开话题,对人来车往、繁华喧闹的景物指指点点,悠然地迈着大步继续往前走他的路。
玉芳侧过脸看看朝旭,见他没有什么特别的反映,倒很不好意思地低着头,跟在后面默默地走着。
朝旭在行进中忽然回头来问玉芳:“嗳!讲啊!讲得很好,你继续讲嘛!”
玉芳好象有点不高兴地:“您又没认真听我说,我还说啥呢?”
“嗬――!我咋就没认真听你说呢?秦观的‘郴江幸自绕郴山,为谁流向潇湘去?’还有卓文君、司马相如什么的,不是吗?”说着用手指点点她,亲切地笑道:“你呀你,你今天好象是有备而来?”
玉芳一阵紧张,先是抬头看了看朝旭那并不严厉反倒觉着亲切的眼神,低着头轻声否认道:“人家不是嘛!干嘛用这种审讯似的口气对我?”
朝旭笑道:“嗬嗬嗬嗬!你看你!是就是嘛,这有什么呢,散散步,说说话,很正常。走!你说上哪儿?”
玉芳轻松地扬起头,一缕晚霞正好映在她那鲜嫩的面容上,一对晶莹剔透的眸子,象荷花瓣上的水珠儿,欲滴还游,娇态尤怜。她用两手的食指与中指理了一下两边的鬓发说:“悉听尊便!”那声音,只有他们俩人才听得清楚。
朝旭看着身边这位牡丹般艳丽的美人儿,身子不由自主地靠了过去,也用同样分贝的语气说:“你好傲气!”
玉芳的眼神同时也定格在朝旭的脸上,含情脉脉,荡人心魄,她毫无顾忌地娇声回道:“你好帅气。”立时,忽而一脸涨得绯红,赶紧把眼光收了回来,低着头,两手不知怎样放才合适,在本来很平整的衣服上这儿扯扯,那儿弄弄,右脚鞋尖不停地在地上蹭着。
朝旭看着眼前这个情窦初绽的纯真女子,心中好生欢喜,尤其是她那发自心灵深处的最初一望,有如天边的一缕曙光,象一朵灿烂的彩云从那朦胧黑暗的天边显现出来,那无以用言语形容的危险的魅力,那一种在期待中偶然流露的迷离惝晃的柔情,是天真的、沌洁的,既非出于摄人的有意,也非妖艳女人刻意招人的那种绝妙秋波的做作,更不是无病呻吟,也许连她自己也不知道,那是女性人生中最珍贵也最真实的,仅此一瞬,是处女的真情奉献,这一瞬,只有她心中的圣主才能享有。一线从天外飞来的强烈**向朝旭袭来,他只觉得浑身爆热,感到两手筋骨内血流汹涌澎湃,几个手指在不意中微微的颤动,连呼吸道都似乎窄了一半,胸口有些发堵,一切感官都出现昏蒙状态。这是一种什么感觉?除了几十年前因醉酒控制不住自己,打着呼噜开会外,这些年来,从未有过这种不能自己的意外。此时的朝旭,以往那令人敬羡的理智已被心血来潮冲到了九霄云外,眼前只有蠢蠢欲动的意念,他恨不得冲上前去一把将玉芳抱起,就地转他九九八十一个圈……。
他的头晕眩了,两耳好象被双拳贯击,只觉得嗡嗡作响,又好象被狠狠地挨了一闷棍。他刚想伸出的手似乎被无数双无形的手给箍住了,眼睛冒着金花,“我这个家,除了凤玲这闺女儿,任何人也别想迈进半步”这是母亲的警告,特别是妻子凤玲,好象举头三尺的神灵,微笑着戳了下他的额头说:“你想干什么呀,你!我的朝旭――?”
他慢慢从迷惘中清醒过来,那红得光彩照人的脸又恢复了正常,他平静的笑了笑说:“看你说的,我这么大年纪还有何帅气可言?好!我们不往前走了,到对面的咖啡馆去坐坐好吗?”说着话,咀巴发干,心里还在突突地嘣。她赞同向朝旭点点头:“嗯!”。玉芳对身边这位好不崇拜的偶像,刚才竟然发生过海啸般翻天覆地的内心冲击一无所觉。说着就要横过大街,这时,一辆出租车呼啸而过,朝旭立即上前一步拉住玉芳的手腕,爱怜地说道:“你慢点!”玉芳回首,不好意思地笑了,本想就势将头歪在朝旭的胸前,但还是控制住了自己的冲动,朝旭略低头笑看着她,说:“深圳车水马龙,以后单个外出要特别小心!”
玉芳说:“嗯!知道了!”宛如一个听话的孩子,紧紧地依在朝旭身边,注视来往车辆,时快时慢地向对面走去。
俩人并肩横过大街,迳直走进咖啡厅,两只手才慢慢松开。
朝旭定神看了看咖啡厅布局,指着靠街边的玻璃窗第11台,回头征询玉芳的意见:“你看那儿行吗?”
玉芳亲昵地看了他一眼,牙齿咬着下嘴唇,点头表示同意。
俩人走到11台,面对面地坐着。
朝旭看着眼前这美人儿,不由得想起曾经在米脂生活过的姑娘杨玉环来,于是,他有意想考考玉芳,看着她笑逐颜开,很随意地说了一句――
“今天我们是二人土上坐哇!”
玉芳脸上泛着红润,眉宇间流露出款款深情,半低着头说:
“您是在考我哩,后面这句俺家乡多数女孩子都会,是不是‘月伴日边明’呀?”说完,深情地看着朝旭。
“嘿嘿――,你真不愧杨贵妃的小老乡呐!象这样的题目,现代女孩儿能答上来的真是不多,不简单。一个玉环,一个玉芳,杨花随尘逝,白玉何其芳啊!”朝旭高兴地夸奖她。
玉芳红着脸说:“因为――因为我身边有一个象唐明皇一样聪明的伟丈夫嘛!另外另外!”她看了一眼窗外犹豫着不往下说了.
朝旭的脸也红了,不好意思地反问一句:“是吗?唷唷!把我比做唐明皇?不合适不合适,我算干啥的?你真敢哪你!”
玉芳娇嗔地坚持说:“咋不合适?**说过‘六亿神州尽舜尧’,人皆尧舜,唐明皇也是人嘛!可以这样比,可以这样比的――!”
朝旭故意纠正说:“主席说的‘尽舜尧’是讲人民的生活与精神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咋就都成了尧舜皇帝了呢?”
玉芳急了,说:“嗨――!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讲您的智慧,皇帝怎么着?有好多的皇帝还不是草包一个!我看您啦,要是当个皇帝,肯定能把一个国家整好。”
朝旭看着眼前这个迷恋他的女孩,简直把他捧上了天,觉得她又可爱,又可怕,心想,慢慢开导吧。于是顺着她说:“是吗?我真有那么大能耐?”
玉芳认真地说:“您是奇才,是一个了不起的人,是这个!”她伸出大拇指对着朝旭,继而逗人的将身子微微向前倾,轻声道:“您不仅是个能人,还是个酷哥,玉骨冰肌,锦朝旭也!”
朝旭听了,笑笑说:“是吗?你也很聪明,也是这个!”他也向她作出同样手势,也将身子略向前一斜,小声说:“你不仅很聪明,而且是个靓妹,红梅傲雪,秀玉芳哪!”两人你一言我一语,说说笑笑,十分开心。
玉芳又说:“要说我现在变得聪明一点,主要是您给了我灵性,一种意会的灵性。”说完,又含情脉脉地望着朝旭。想来刚才那句话不说出来是对的,那样会影响她心目中的朝旭的完美.
朝旭对她前面要说什么并不清楚,但从她后面的神态中非常明白她的意思,可一时又不好如何回答,也看着她顺口说了句:“真有这事儿?”
玉芳看着朝旭认真地说:“可不是吗,一个愚钝的女人,要是长期伴着一个聪明的男人,这女人会变得越来越聪明,”
朝旭饶有兴趣地问:“那么,要是一个傻瓜男人和一个聪明的女人在一起呢?”
玉芳笑道:“那这男人就会越来越笨。”
朝旭开玩笑地说:“得啦得啦,我还是离你远点儿吧,否则,我会笨得走路都不知咋挪腿了呢!”
玉芳听了笑起来,并说:“哈哈哈――!朝总真会开玩笑,您才是天底下绝顶聪明的男人哩。”两人笑得是那样无拘无束。
这时,服务小姐把新熬好的咖啡和点心摆了上来。玉芳夹了几块方糖,倒了些炼乳到两个杯子里轻轻地搅拌着,眼睛时不时看着朝旭甜甜地笑,朝旭也笑了,说:“看不出,你还挺专业的嘛!”
玉芳说:“总裁办的基本功,端茶倒水,迎来送往,习惯了。”玉芳先调好一杯,双手端着递给朝旭。
朝旭接过咖啡,美美地喝了一口,关切地问:“怎么样?有半年了吧?还好吗?”
玉芳答道:“托您的福,还行!事情杂点儿,倒挺痛快的,不会辜负您的希望。”
朝旭说:“你别总是客套,想家吗?”
玉芳摇摇头,呷了一口咖啡,反问道:“您呢?”
朝旭沉默少许,说:“忙的时候不觉得,一闲下来,我挺想她们母子的,还有我的母亲!”
玉芳低着头,接着双手端起咖啡,双肘撑在咖啡台上,慢慢地品尝,看着窗外,叹了口气说:“有家的感觉真好!”然后,放下杯子试着问:“看得出,您很爱您的夫人?”
朝旭补充道:“我的孩子也挺可爱。”
玉芳说:“她很漂亮?”
朝旭说:“半老之人,谈不上什么漂亮?”
玉芳问:“那一定很贤慧?”
朝旭说:“这正是我所欣赏的。”
玉芳问:“她是一个很完美的人?”
朝旭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所谓追求完美,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玉芳看着朝旭说:“我看你就很完美!”
朝旭笑了笑:“是吗?我如果说你也很完美,你同意吗?”
玉芳摇摇头,说:“但我不明白,您象是得道高僧,看问题,处理事情总是比别人周全,完美,高深莫测。公司的人都佩服您。”
朝旭谦逊道:“我也是个凡夫俗子,也少不了饭后一支烟,自己的毛病自己知道,也许真要是出家当和尚,倒免去许多烦恼。恩格斯曾在《自然辩证法》中说,‘佛教徒处在理性思维的高级阶段’,可见感情这东西,是一切烦恼的根源所在。我想所谓大彻大悟,应该是理性思维的顶峰。人类如果都能理智的对待和处理世间的人和事,我看也就不必求神拜佛,也不要讲什么**了。”朝旭有意思地把话拉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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