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光修道院。
马修女拿着最新的名单送到院长办公室,见院长又对着一堆的票据头痛,忍不住叹了口气。
“院长,这是亚光小学,最新的学生名单。”
院长抬头,接过名单看了一眼,眉头拧得更深。
亚光小学,是圣光修道院集资建立的,是本地区唯一一所小学。最初,读书的孩子只有附近的几个村子,开支并不是很大,圣光修道院可以从自身获得的捐助中拿出一半来维持运作。
可近些年,亚光小学因为教学质量和条件比其他地方要好,越来越多的家长把孩子送到亚光来。
这里的孩子,家境都很贫穷,大部分交不起学杂费。而当初建立亚光的目的,也是为了让贫穷的孩子也能有书读,所以,亚光小学自身收入微乎其微,甚至连教室的工资都凑不齐。
为了维持亚光小学,院长必须每年从修道院募集的经费中拿出绝大部分来维持运作,久而久之,就导致了圣光修道院也出现赤字危机。
“学生又比去年多了一倍。”
院长看到名单之后,居然露出很欣慰的笑容。
马修女不禁有些为难了,“院长你怎么还能笑得出来呢,你看,我们几乎没法维持亚光小学了。而今年学生增多,意味着,我们必须再招新的教师……”
院长是个五十来岁的老修女,慈眉善目,听马修女这么一讲,她笑意更浓地摇了摇头,“孩子增多,表示,这里的家长已经开始明白学习的重要性。主会赐予我们力量,带领我们渡过难关。”
马修女点头,“那么,我先去筹备招新教师的事情。”
山明水秀的小镇,阳光明媚,因为距离城市较远,这里的道路虽然通畅,但来往的车辆却很少。除了一早一晚的339公交之外,出租车都很少到这里来。
马修女把招聘告示贴在公告牌上,拎起浆糊要走,就听后面有人说话,“请问,是你们要招人么?”
于时苒从来没想过,在这么偏远的小镇上,在偏离小镇的山坡上,还建有一所修道院,而亚光小学就在修道院不远的地方。
这里风景很好,但是,村民的生活并不富足。
修道院和亚光小学,居然成了这附近最富丽的建筑。
她没教过小孩子,不知道该怎么和小孩子相处,但是,一走进教室,看到满座的孩子抬头对她微笑,露出热情洋溢的笑脸时,她连日来的奔波劳累,还有郁闷不欢,忽然间烟消云散。
这里,或许是最好的落脚之地,没有纷争没有苦恼。
看着孩子们认真学习,看着孩子们一天天长大,学会越来越多的知识。
有时候,她会去圣光修道院听听院长讲课,有时候会和马修女一起出去做做义工。日子居然就那么安安静静地过了一个月。
一个月来,安详的时光,宁和的心境,以及修道院里听过的课程,或多或少,让她找回些过去的自己。
她并不完全苟同修女们所讲述的观点,但对此也并不抵触。信仰是每个人的自由。而如今,她信仰的,只是平平淡淡才是真。她信仰的,只是这份宁静安稳的生活。
她以为,那些人那些事,就那么过去了。
当在收到报厅里的拿来一张报纸,上面醒目的两个字“最新”消息,于时苒本不太注意,却没料到是贺北寅去世的消息。
她盯了报子许久,心里说不清楚什么滋味,看见这个杀死父亲的凶手的胃癌死了,她应该高兴才对?
她将报子捏成一团,扔进垃圾桶,没有回头的走进教室。那些事,已经过去了,她不想在以为之前接触的人来影响自己平淡的生活。
这样平静的神火没多久后,一个重伤者的出现,在时隔一个半月之后,再次打碎了她得来不易的宁静。
那是个阳光晴朗的上午,她带着办理的孩子们踏青,并要求他们在活动结束之后,写一篇感想交给她。
孩子们对玩耍总是格外的热衷,早早的就准备好了午餐等着她下令出发。
说起来,每次她看见孩子们带来的饭菜心里都会觉得特别酸。以前,她觉得自己家里算是比较贫苦的了,可现在看起来,比她贫苦的孩子比比皆是。
她能吃得上米饭炖白菜,而直到现在,这些孩子还在带红薯。也许在大城市,这红薯是稀罕玩意儿,可在这里,这真的就是给猪吃的东西。
贫穷的孩子吃得起红薯穿不起鞋子,一双鞋子穿一年是它,两年还是她。很多时候,她看不过去,总会自己掏钱给他们买。
反正当初吕锦成打发她走的时候,给了她很大一笔钱,当她孑然一身的时候,那么大笔金额,在她的账户上,也就成了一个毫无意义的数字。既然如此,还不如拿来做些想做的事情。父母都是那么善良的人,她想,他们见她这么做,也许觉得开心。
“老师,你怎么哭了?”
他们坐在树下午饭的时候,挨着她最近的小女孩儿看她眼圈红红的,眼底都是泪。忍不住问道。
于时苒回神,赶紧用手背揉了揉眼,“老师只是想起自己小时候了,有些怀念啊。你不知道,老师这是在羡慕你们呢。这么小的年纪,这么快乐,这么开心。”
这时,一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靠过来,“老师你不开心么?”
于时苒笑了,强辩,“哪儿有,老师很开心啊,有你们这群开心果在,老师怎么会不开心?!”
身边的小女孩摇了摇头,“老师你说谎哦,马修女说,人伤心了才会流泪。”
于时苒伸手摸着身边孩子的头,“小丫老师告诉你啊,人开心和伤心的时候,都会流泪。只不过呢,只有开心到极点的时候,眼泪才会出来。”
小丫这孩子,生长在单亲家庭里。家里只有爸爸一个人,妈妈当初生他的时候难缠,那时候,这里的条件极差,路不好走,送不到大医院,抱住孩子,自己却没了。
于时苒见她可怜一直带在身边的,每当她想爸爸的时候,才把她送回家。
“这样啊。”
“嗯!”于时苒用力点头,“好了,现在,我们开始吃午饭,午饭过后,大家一起唱我们的班歌好不好?”
二十来个孩子立刻变得欢欣鼓舞。
他们的饭盒子里,放的都是红薯,只有少量她特地从镇上买回来的榨菜,尽管如此,他们还是吃得很香,很开心。
饭后,他们自动按照高矮个字,女生前男生后站成排,开始唱歌。
他们似乎天生就充满向往美好的力量,学班歌很快,唱的整齐又动听。
阳光下,每一个孩子的脸上都洋溢着对《明天会更好》的向往。看到他们的笑容,于时苒终于眉目舒展,也跟着他们一起唱了起来。
歌声似乎飘了很远,在微微的风中飘了很久,让她不由自主的想起自己也是他们这个年纪的时候,笑得多么开心,过得多么快乐。
她知道,这世上,一定还有更多的孩子,或许根本就比不上他们,能够吃上白薯榨菜。或许,还有些孩子,生活在残酷的厮杀里,生活在生死的边缘线上……正因为如此,才更应该对此刻的一切,怀抱一颗感恩的心,更应该相信明天总会比今天更好……
这些孩子们在用笑脸告诉她,希望就埋藏在,每一颗懵懂的心灵深处,终有一天会成长开花。
放学的时候,于时苒带着小丫把孩子们送到学校门口,看着他们消失在小路上上,才蹲下来问小丫,“明天后天都不上课,小丫要不要回家看看爸爸?”
小丫微微低着头,瑟缩了一下,“小丫想和老师在一起。”
于时苒一笑,“我们一周有五天都形影不离,如果小丫不回家看爸爸的话,爸爸会不放心哦。老师送你回去好不好?”
比起其他孩子,小丫年纪偏小,才五岁,而家里离学校也是最远的,走回去要一个半小时。
小丫点头,却有些不情愿,但于时苒只以为她是小孩子,和自己相处的时间比较长,一时舍不得,也就没在意。
于时苒把小丫送回村子的时候,太阳已经下山,不过,这里地处亚热带,常年温度偏高,天黑得也不是那么早。
她算了算回学校的时间也不会太迟。可是,她没想到,送小丫回去,小丫的父亲不在家。门没锁,院子里破破烂烂的,一副长时间都没人收拾的样子。
进了屋,屋子里吃过饭的饭菜碗都没收拾,几个苍蝇围着碗边飞来飞去。
于时苒看得皱眉,忍不住问小丫,“你爸爸,一直都这样么?”
小丫人小,长得却很漂亮,也很乖巧,听于时苒这么问,点了点头,“以前没去上学的时候,爸爸一直都是早出晚归的。他说地里很多活要忙,让我自己吃东西。然后洗碗抹桌子。我怕把碗打坏,所以,总是很慢。”
于时苒听得心酸,对小丫的怜爱又多了几分,就打算着等小丫的父亲回来,然后好好谈谈。
这一等,就等到了晚上七点,太阳已经落山了。
她自认也不是特别怕走夜路的人,只是有了在任以秦庄园出逃的经历,她对走夜路多少都有些抵触,每次自己走在黑漆漆的路上,脑子里都会闪过自己和父亲黑灯瞎火在树林里逃窜的情景。
七点过一刻的时候,院子外传来说话的声音,“快点快点儿,哎哟,这是造什么孽,你们都小心点儿。怎么会摔成这样。”
“这样下去不行,得先找老王过来给他止血!”
于时苒赶紧领着小丫迎出去。
村民见她都是一愣,于时苒赶紧自我介绍,“你们好,我是于时苒,是小丫的老师。”
村民这才点头回应。
“这是怎么回事?”
四个村民架着小丫的父亲回来了,而小丫的父亲,库管上全都是血。
“哎,我们是几个一起打石头,打石头懂么?就是把山上的石头用凿子造成块儿做建材用,可不知道怎么上面滚了石头下来,正好砸在老沈腿上!”
小丫的父亲已经疼得昏死过去,血顺着他们走过的地方流了一路。
于时苒一听,就知道事情不好,要是被这么一砸,那势必是粉碎性骨折了,他们不送医院,居然往家里送!
“怎么不送医院,快送医院啊,再这么下去,就算不被疼死,也要失血过多而死了!”
几个村民一听说送医院,都犯了难,“你又不是不知道,咱们这儿的条件,连饭都吃不起,哪儿看得起病,再说,你也看见他们家这条件了。”
“钱的事你们先别管,现在先想办法把人送医院去,不然的话,会出人命!”
几个村民听她这么说,再看看小丫还那么小,到底不忍心,找了骡子套上车往镇上的医院赶。
于时苒这时才发觉,没有大城市那种四通八达的路,没有便捷的交通真的很要命。
小丫被父亲的情况吓到了,晚上一个劲儿地哭,于时苒好不容易把她给哄着睡着了,才放到镇上医院的小休息室里,来看她父亲的情况。
好在那几个村民还没走,于时苒总算心里有些安慰的。
村民们见她回来,立刻都站了起来。
“你们都饿了吧,我买了些面包,你们先吃点儿。”
几个村民倒是很朴实,点点头表达了谢意,坐回去吃了起来。
闲聊的时候,聊起小丫的家境,才知道,原来自从小丫的妈去世之后,小丫的爸爸就变得有些沉默,偶尔会喝点儿酒。
喝酒的人做事都没谱儿,这次石头掉下来没闪开,多少也托了喝酒的福。
一个村民把最后一口面包吃下去,不由得叹气,“小丫那孩子也可怜,小小年纪就没妈,要是她爸爸不喝酒的话,那还真是疼她爱她的,可是一旦喝了酒,那可真是说打就打说骂就骂。”
那村民正感叹着,旁边的村民拉了他一下。那村民立刻闭了嘴。
于时苒听得唏嘘,摇了摇头,“这次手术过后,我会找他好好谈谈,小丫还是孩子,他必须对孩子负责。”
几个人正聊着,手术室的门开了,大夫出来,抹了抹汗,“还好来得及时,已经处理好了,只是恐怕要住院了。你们谁是家属,快去办理一下住院手续吧。”
几个村民面面相觑,最后把目光投向于时苒。
于时苒心疼小丫,自然不忍心不管不顾,先去交了押金。
镇上的小医院,条件并不怎么好,交了押金之后,她正准备回去看小丫,一回头,却看见左依夏缠着半身打了绷带的元痕从另一侧的病房里走了出来。
于时苒立刻转身,往边上躲了。
她心头砰砰乱跳,这到底是长得相似,还是……真的就这么巧合?!
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运气,居然这么差劲,天地这么宽,为了远离是非,她跑了那么远,躲到这么偏僻的地方,居然还能碰上熟人!
那边,左依夏扶着元痕去卫生间,恰好往于时苒这边看了一眼,咦了一声。
元痕闻声,问,“怎么了,宝贝儿?”
现在元痕就跟个废物差不多,身上被人打了三枪,居然没死。左依夏现在对元痕厌恶得要死,但是,她却不敢离开元痕,倒不是怕元痕怎么着,反正现在元痕虎落平阳,早没了当初的威风。
而是怕任以秦,上次在娱乐城对于时苒做那样的事情,而他又恰好来救场,那时的表情,直到现在想起来,她都心有余悸。她知道,按照任以秦的性子,是绝对不会轻易放过她的,所以,她不敢离开元痕。再者元痕虽然不复往日威风,但此人积蓄颇多,跟着他,总不会落到喝西北风的境地。
“刚刚看到个人,怎么觉得和于时苒那么像?”
元痕一听,皱眉,半晌又摇头,“怎么可能,这地方偏僻得很,离s市十万八千里,她怎么会到这儿来。而且,哪儿就那么巧就碰上了。”
左依夏一想也是,扶着元痕到卫生间门口。
题外话:
我继续写啊,你们都不留言我以为没人看昂,你们记得留言陪我,不要让我太孤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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