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柴千金:腹黑嫡女惹不得

1199.第1199章 番外:一向很自信(2)

事实证明,毛珍珠的自信是很有道理的。只是远远一瞥,董玉郎就确定了这个绝代佳人就是自己一直寻找而遍寻不着的。当下决定将美女娶走,说什么拣日子不如撞日子,一副猴急样,雨晴一边数着董玉郎的谢媒钱,一边恨得牙痒痒,老天为什么让这样的男人有钱!又为什么有钱的男人轻易就可以拥有一切呢?美女们,难道你们就没有自己的人生追求吗?难道真的需要我来唤起你们女性的自尊和意识吗?雨晴很纠结,她不想带领一场女性革命啊。
虽然是妾,但是给毛家的聘礼很丰厚,有金耳环银链子,最多的还是珍珠制品,什么珍珠项链啊耳坠啊之类的,当天下去,街坊邻居都知道毛家女儿要嫁大户了,至于嫁过去当妾还是通房,人们才不在意呢。别说是当妾了,当婢女能进富户也是让人眼红的。
董玉郎虽然富有,却是平民身份,没有功名在身,按法制只能娶一妾,他现在已经有了一妻三妾,又不愿意委屈貌美的毛珍珠,所以轻车熟路的想了个办法,这个办法在他以前娶妾的时候就用过了,那就是换名字,换个名,娶个小,这本是读书人中举之后常用的招数,这个商人也学会了。
不过讽刺的是,董玉郎急着做新郎,等不及赶回县城,直接在陈家集买了个宅子,定好晚上迎娶毛珍珠,不料迎娶的时候,看到了毛翡翠。不知道是灯下美人更诱惑还是怎样,董玉郎又看上了毛翡翠,于是又向毛父表达了娶毛翡翠的意愿。于是一桩喜事变成了双喜临门。
当时地热闹和聘礼,一直到很多年后都是城西人们生女儿的动力.人们眼中的是白花花的银子,是随后毛家的高房大院。是变体绫罗绸缎,至于那一处外宅,住着地一对姐妹花,如何相处又何日能够得到董家的认可,人们并不关心。
雨晴晚上并没有出面,那样的热闹让人看的心里发凉。这就是她所生活的时代吗?为了钱,几个女人嫁给同一个男人?这就是她想过的生活吗?为了钱,将女孩子卖做外室?
此时的雨晴。不得不承认,这样的她,连她自己都觉得讨厌。齐守谦走是对地。雨晴点点头,肯定了齐守谦的先见之明。
雨晴并不知道,在她身后不远处,有一双眼睛在观察她的一举一动,看她一副没事人的模样,最后恨恨的嘟囔了一句什么。身后的小厮立刻上前,“少爷,我们走吧?”
“明天一早就走!”
雨晴晃晃悠悠回到家的时候。银子一样的月光洒满了小路,“要真是银子多好……”雨晴喃喃低语,可是真要都是银子,银子又有什么稀奇呢?真是没有追求的人生啊。
到现在。雨晴不得不承认,金钱真的不是万能地,最起码白花花的银子也不行。
原来有一种空虚,真的是不能用钱填满。现在雨晴口袋里就装着十两银子,硬硬的,白花花地刺眼,可是她竟然有种丢进束河的冲动。
这可要不得啊,一路上雨晴死死的捏住口袋。就怕自己头脑一热,犯下不可饶恕的错误.那可是十两银子啊,十两银子,相当于多少人民币?雨晴数着手指头开始换算,一定要往多了换算,实在不行。还可以换成韩元啊泰铢啊之类的。让那些数字震撼自己的心灵。
“蹲在地上干嘛呢?”沈觅懒洋洋的声音响起,“练眼神呢。”
雨晴叹气。然后站起身,“教书有意思吗?”要不要考虑改行,从事太阳底下最光辉的事业,虽然清贫了些,最起码还算清高。
“以后别回来这么晚。”
“你怎么今天没住校啊?”雨晴又问。
“二叔已经睡了。”又是答非所问。
“那些媒婆们最后怎么说?”雨晴执着地问出了第三个问题。
“今天我下厨,悠然吃了三碗饭呢。”沈觅执着的答非所问。
沈觅是故意的,虽然原因未明。不过雨晴并不想和他计较,她已经闻到糖醋鱼的味道了,那可是悠然和她的心头爱,希望能剩的多一些。再说了,既然沈觅不愿说,她也不勉强,当然勉强也不会有效果。沈觅做饭地手艺,可不是一般地好,被女人调教过的男人果然不一般,难怪二手男也有春天。
雪白地米饭,喷香的糖醋鱼,美食当前,雨晴吃的十分开
吃饱之后,雨晴满足的推开碗筷:“好舒服啊……”站起身,装作很累的样子,往自己的卧室走去,今天心情不好,不想洗碗,即使是自己的碗。1-6-k-小-说-网
沈觅的声音在身后响起:“我刷碗,妹妹再坐会儿吧,免得积了食。”
积食?又不是小孩子了。不过有人刷碗,雨晴立刻一屁股坐下,“那就麻烦觅哥哥了。”
厨房里点着一盏油灯,雨晴坐在廊下,看着细碎的光影照在院中,空气中传来花香,这是温暖的初夏夜晚。抬起头,天上繁星点点,异常明亮,如同一颗颗钻石,点缀在蔚蓝色的天空。
静谧安好,轻松祥和,连厨房里沈觅的刷碗声,也显得特别顺耳。有这些人陪着,齐守谦又算什么?那是他的损失!
雨晴又打起了精神。
一声轻笑,是沈觅,不知什么时候站在雨晴面前,手上端着一盏油灯,昏黄的灯光洒在他的面容上,面容如玉,眉目若画,狭长的眼睛半闭着,眼角微微挑起,长长的睫毛微微卷曲,月下看人果然别有风情啊。
雨晴不由得点头,到底什么样的女人能舍下这样一个男人呢?
沈觅坐在雨晴对面,眼睛低垂,睫毛掩下所有的情绪,面孔无悲无喜,在昏黄的灯光下,如同佛像般庄严圣洁。
雨晴故意盯着沈觅,看他到底能坚持多久。
果然,沈觅的长睫动了动,眼睛安静的看着雨晴,如同两粒黑珍珠一般。雨晴呼吸顿了顿,这时候的沈觅和父亲可真像啊,昏黄的灯光融化了冰冷,阴影挡住了妩媚的眼线,只余下一个冰雪般清爽的男人。
“不早了,睡吧。”沈觅又垂下眼睛。
睫毛长了不起啊,故作神秘。
“不!”雨晴挑挑眉:“我不想睡,也睡不着。春风沉醉的晚上,有人却被甩了,只能和月亮大眼瞪小眼,瞪得眼泪汪汪。”
沈觅慢慢的放下灯,看看天上的月亮。唇角似乎带出了一丝笑意,“和月亮相比,你的眼睛却是小了很多。”
雨晴没理会他的讽刺之意,而是注意力转移了:“你怎么还点着灯啊?”
在雨晴作为家里顶梁柱的时候,曾经对无业游民沈觅制定了几条家规,其中一条就是晚上除非必要,不许点灯,而那个必要,只限于吃饭和脱穿衣服。看书啊之类的都绝对不允许。雨晴记得当初自己还说:“晚上要是睡不着就看看月亮啊星星啊之类的练气质,顺便预防近视眼。”
后来家里日子好了,这条家规沈觅倒始终不曾违背过,而雨晴也养成了节约的好习惯。虽然有时候,雨晴拼命的怀念那个光电污染的现代社会,尤其是在一些夜黑风高北风呼啸的夜晚。
“再等会。”沈觅伸出手,挡住雨晴吹灯,那只手灯光下半透明一般,美的炫目。
雨晴调转目光,撇撇嘴:“真浪费!”
“海棠她过得并不好。”沈觅缓缓收回手,另一只手覆在手上,他的脸隐在黑暗中,雨晴看不清他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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