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忆的前世今生

第3章 情书(上)

车子撞在梧桐树上,发出轰的一声巨响,似乎天崩地折了,这让我想起共工怒触不周山的传说,好像真的天柱折,地维绝了。天已经倾倒,日月星辰飞速的移动着,旋转着;地已经塌陷,所有的流水、尘埃、泥流、巨石都滚滚而下。车子发动机的轰鸣声好像一匹狂吼不息的狮子。在我的意识里,仿佛车身在天空中翻了几个筋斗,堕进了万丈深渊似的。这深渊是如此深,如此漫长,永无止尽。但我的头脑却很平静,就好像漫游太空的宇航员穿越星际时的平静,那灿烂的群星,那黑无际涯的太空,都被抛在飞船之外了。就像依然稳稳的坐在车上,在城市的大街小巷里穿行,想着刚刚突然穿过马路的女人。在那一瞬间里,我却记清了她的穿着服饰,是齐耳短发,一件桃红色的外套,里面是紫色紧身衣,背着一个白色的包包,看到小车向她飞速撞过去的时候,她惊恐的扬起了右手,无名指上戴着一颗钻戒。她有一张娇好的面容,但因为恐怖而变了形,似乎敷的粉也像受到撞击的墙泥一样纷纷脱落。原来已经老了,至少三十岁了呢,却扮成十来岁的小女生,回头去看她的穿着,便也显得不伦不类,那包包一看就是几十块钱的假皮包,那钻戒暗淡无光,也是假的吧?而且戴在右手的食指上,你有一颗修女的心吗?我几乎可以断定,这不是留连于牌桌上的良家女子,而是一个刚从夜场下班归来的小姐。女人的心思真是奇怪啊,在这车祸发生的瞬间,没有担心,没有恐惧,也许下一刻自己就将死亡,既然是堕入深渊,再漫长也有到底的时候,那时是不是一切都将结束了?也好,不是想拉着他的手一起飞翔吗?现在虽然没有手拉手,却也是在共同飞翔吧。也许这一瞬间实在太短,所以恐惧还没有那么快侵袭进我的心,也许女人的心思就是这么快,此时此刻,所想到的全是刚刚越过马路的那个陌生的女子,她的惊恐的面容,她的穿着,她的手饰,甚至去猜度她的职业。但这些与自己有什么相干呢?如果我们死去,倒是她的成全吧。如果不是因为她的职业,她就不会在这个时候出现在这个地方,我们就不会翻车,就不会死。所以还是有相干的呢。
有一瞬间,我甚至对这女子充满了感激,我觉得从没有像现在这样爱何方,曾经所有的玩世不恭,无所谓的态度全都被淹没在要被抛弃的悲伤里。虽然使了一个诈,但那有什么用呢?假的毕竟是假的,总有穿帮的一天,就算是真的吧,就能挽狂澜于既倒吗?伸出腿给车使绊子,最多能阻得一阻,也许还把自己碾得粉碎。好了,现在一切都归于结束了,不用悲伤,不用孤独,不用想念。我从来没有想到,原来面对死亡,会如此平静。我忽然觉得,这女子有些面熟,但马上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不是的,她并不是冼兰兰。我只是忽然想起了她而已。此时的我好像被车撞得脑洞大开了,在那一瞬间里,不知有多少念头,多少往事同时浮上来,就像海水深处的一个漩涡,无论是巨舰大船,还是细叶小草,全部吸了进去。
冼兰兰也是一头齐耳短发,刘海半遮未遮一双浓眉,瓜子脸,大眼睛,笑起来左脸颊上一个深深的酒窝。学生时代,她并不是这样子,而是扎着一个大辫子,总是穿着一身蓝色校服,一双白色平底球鞋。她看着我时,大眼睛勿闪勿闪的,充满了崇拜,我当然看不起她,找我说话爱理不理,偶尔哼一声,还是从鼻孔里发出来的。但冼兰兰是唯一不孤立我的女生,也许因为她自己也没有人喜欢,没有人跟她玩吧,她以为孤独的人理应结成伴,互相温暖,但我却觉得,这简直是对我的侮辱。孤独与孤独之间并不相同,我是飞翔在蓝天白云之上的雄鹰,是耸立天际的雪山峰顶,是刺破苍穹的苍天巨树,是开在天山顶上的美丽雪莲,因为太高所以孤绝,因为太美所以冷艳,我的孤独是高处不胜寒的孤独,在那些普通的女生眼里,是无人能解,高不可攀不能仰视的。而她呢?她是一个肮脏的小女孩,普通得可以忽视,是的,她不是被孤立,她只是被忽视,被厌烦,被遗弃而已。她哪里懂得什么是孤独呢?
毕业后我就把她遗忘,也许她从来没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任何痕迹,就像一只丑小鸭从清波碧水中游过,之后连划痕都没有一丝。但没想到的是,十多年后重逢,我竟然一眼认出了她。她也一眼认出了我,她惊喜得睁大了双眼,叫道,公主,你是公主。然后捉住我的双臂急烈的摇晃。那一刻,我心中充满疑惑,好像我们是在拍一部电视剧,像很多电视剧中所演的情节一样,落难的公主与忠心的丫环久别重逢,于是丫环喜极而泣。我并不知道我上学的时候有一个外号叫公主,这个外号让我感受到当初自己的冷艳与高不可攀。冼兰兰说,当初女生都叫我公主,并不是一种尊敬,而是因为当时正在播出的一个连续剧,里面的公主漂亮却心如蛇蝎,她爱上的男人只睡一夜,然后就命人杀掉。当时的女生们都讨厌我,有人给我起外号叫蜘蛛,嘲笑我的两个男朋友都突然消失,她们在寝室开玩笑说,肯定被我睡过然后杀掉了。比起蜘蛛来,冼兰兰更喜欢公主这个名字,她并不觉得这是恶毒的鄙视,而是一个高贵的赞扬,在她心目中,我确实就是一个公主般的存在,高贵,冷艳,气质优雅。也许吧,其实小女孩们哪里懂得什么叫气质,什么是高贵和优雅呢?她们总以为衣服穿得漂亮时髦就是气质,家里有钱、用的东西比别人好就是高贵,高傲冷漠我行我素就是优雅,其实我知道,自己从来不是公主,更谈不上高贵,我只是用高傲和冷漠的外衣把自己包裹起来,不让我脆弱的心受更大的伤害。
我穿得好,用得好,别人没有手机的时候,我已经有了,别人还在穿校服,我已经拥有名牌裙子,但我曾做过好几次梦,梦里我站在高楼,下面人群如蚁,就像电视上常上演的那些想要跳楼的人,大家仰望着我,像一群追星的孩子仰慕着他们喜欢的明星,而此时我确实是耀眼的明星,因为我不是要跳楼,却是在撒钱。我的手中摸着一叠叠红色的百元大钞,双手轻轻挥洒,那些美丽的纸币便在空中轻轻飞扬,落在人群中,像落下一场红色的雨。人群欢呼着,尖叫着,疯抢着。我的脸上浮现在出迷人的微笑,仿佛一个女皇,戴上了皇冠,站在权力之巅,享受着所有臣民的山呼万岁。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有这样奇怪的梦想,也许我只是对富有的渴望,和对别人因为我的富有而崇拜的期待,当有一天我真的拥有了可以站在高楼向人群抛洒的财富,也许我的心才会真正知足。
那天在街上碰上冼兰兰,是我正寂寞无聊的时候,虽然天气晴朗,阳光明媚,可秋风吹落枯叶,我的心也特别萧索。失恋已经很久了,悲伤早已经离我远去,我甚至也不是觉得孤独,只是有些百无聊赖,就像一只离群的蚂蚁,在漫无边际的高楼顶上爬行,无论阳光照耀,也只是感觉茫然无措。
冼兰兰抓住我的手不住的摇晃,口中叫着公主,公主,我惊诧而怪异,感觉街上人的目光刷刷的射了过来,好像对准犯罪嫌疑人的聚光灯,我本能的想撒开她的手,可她的力气那么大,我甩了几次都没有甩脱,心中有些犯疑,难道说她是一个疯子吗?当初女生背地里叫我的外号,我其实并不知道,但她说起后,我倒想起来了,当初确实听见一些女生看见我的时候表情怪异,神神秘秘,偶尔嘀嘀咕咕,说到什么蜘蛛,公主。听到蜘蛛的时候,我本能的知道这是在骂我,但别人并没有当着你的面骂出来,你心中纵然恼怒,也只能充耳不闻,至于公主,则又让我迷惑,她们没有道理这样夸奖我,虽然在她们面前,我就是一副公主的面孔,比起他们来,我自有一种公主似的骄傲,但敌人怎么可能真心的夸奖你呢?
解开了疑惑,虽然公主当初并不是作为一个褒义的称呼加在我头上的,可我倒并不反感,就算是蜘蛛吧,那也是很美丽的,即使你们恶毒的诅咒我,可也不得不承认我的美丽,这就够了。至于恶毒,其实就像一面镜子,每一个看到别人恶毒的人,不过是在镜子中映出他自己。所以我又何必生气呢?
冼兰兰热情的邀请我去她那里坐,我本来还想矜持,但她那副巴结的样子让我很受用,仿佛我是真正的公主似的,那么我就临幸一下她的寒舍,就当是公主给一个丫环的恩赐又何妨呢?
那是在五月街上的一幢豪华高楼,她带着我乘电梯上了七楼,正要走出电梯井的时候,她忽然显露出为难之色,说公主,我糊涂了,我不该带你到这里来,这不是你可以来的地方。
我莫名其妙,说,为什么我不能来?心中很是不悦,你央着我求着我叫我来,到了门口却要拒之于门外,有什么毛病吧?
她说,我弄错了,这是我工作的地方,我们还是到我家里去喝茶吧。
我说,工作的地方就工作的地方,既然来了,顺便看看你做的工作也好。
我做的工作不好参观啊。
是怕你们领导骂人吗?
嘿,那倒不是,我就是老板,我就是领导,谁能骂我呢?
她得意的样子让我非常的鄙视。同时好奇心起,倒非进去看看她开的什么店子,当的什么老板了。在我眼里,她就是一只乌鸡,永远都是黑不溜秋的,纵然你当了老板,难道就变成了凤凰不成,看笑成那样!
公主,你饶了我吧,这真的不是你进的地方,你若进去了,非得杀了我不可。咱们是同学,是朋友,我可不想得罪你。
我的好奇心就像肚子里的馋虫闻到了特别的香味,更是无法禁止,我说,是我自己要进去的,不怪你。心想,她是做什么的,至于这么怕我进去吗?难道开的是黑店?我一进去就会被砸上一闷棍,然后被做成人肉包子卖?难道说她在贩毒?里面全是飘飘欲仙的瘾君子,正在吞云吐雾?……各种奇奇怪怪的想法像春风吹过之后的绿芽,全冒了出来。但冼兰兰还是不让我进,她说,公主,我真的是为了你好,你就别进了。到时你真的会怪我的。
我站住了,定定的看着她,她仰头而笑,我神色严肃的说,冼兰兰,到底怎么回事?你在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至于这么怕我吗?
不是,我只是怕对你影响不好。
那你天天在这上班,怎么又没影响呢?
反正……
别反正了,就算你在里面杀了人,今天我也要进去看一看,你放心,无论你做了什么,我都会为你保密的。
好吧,你到时可别骂我。她终于让了步。没想到里面却金碧辉煌,大白天的,却拉了窗帘,开着霓虹灯,地板上铺了红色的地毯,一股脂粉香扑鼻而来,与冼兰兰身上的味道相同,与她相遇后,她身上的香味总让我有种想打喷嚏的感觉,鼻孔发痒,却打不出来,现在就好像有几千个冼兰兰站在面前,我狠狠的打了两个喷嚏,鼻涕都流了出来,赶紧从包中拿出纸巾擦了,倒舒坦了许多。里面陈设极为简单,除了几块大的玻璃镜外,就是一排沙发,几个穿着妖娆的女子坐在沙发上,还有一张麻将桌,四个年轻的女子围在一起战得正酣,见我跟冼兰兰进来,她们并不搭理,仍然忙自己的,只有一个穿着黑裙子的女子甜甜的笑了笑,问兰兰,妈咪,又来了一个姐姐?
什么姐姐,我同学,读书的时候,人称公主。
我透过两块大大的镜子,看到我这时脸上的表情,冷如冰雪,凝若寒霜,确实像公主一般高不可攀。我没有理会那女子的笑脸,也没有看别的人,但一时进退失据,不知该走还是该坐下。虽然我从来没有见过,但却在瞬间便明白,冼兰兰是干什么的了,心中后悔不该没听她的话,硬要进来。可既然进来了,如果转身就走,未免让人笑话,我便坐一坐又如何?我身自洁,出污泥而不染,濯清莲而不妖,就算掉进臭泥坑中,也无损我的清香分毫,若吓得转头离去,真要被冼兰兰笑话了。
要不,公主,我们还是到别处去吧?
就在这坐坐吧。
我坐下来,眼光无处可放,干脆放肆的打量起这些女孩来。呸,什么女孩,她们哪里配,虽然她们小的不过十七八岁,大的也不过二十五六,全都比我小,可那又如何?我才是真正的女孩,她们,连女人都算不上了,那她们算什么呢?我想起了一个字,也许这个字是最好的形容,是唯一的形容,那就是:鸡!
我正想着坐多久走,这时候已经进来几个男人,他们进来便在每个女孩的脸上身上扫过,我感觉有几道猥亵的目光在我身上瞄来瞄去,好像x光,已经把我的浑身穿透,锐利得好似剪刀,把我的衣服从上到下剪破,霎时间,我的脸飞红,好像喝醉了酒。
这个吧。
一个男子指了指我说。我还没说话,冼兰兰倒慌了起来,忙笑说,她不是的,她是我朋友,你找其他的吧。
我就要她,既然坐在这里,怎么不行?拒人于千里之外,不是待客之道吧。
冼兰兰收起了笑脸,说,请你尊重点,她只怕不是你能惹得起的,咱们出来玩,寻的是开心,若得罪了她,只怕你我都承担不起。她飞快的看了我一眼,脸上流露出惶恐的形色,我想她此时不知有多后悔把我带了进来。不过我倒并没有像她预料的那样愤怒,你既然坐在这里,别人误会也是理所当然的,有什么好愤怒的呢?他第一眼就看上了我,倒说明她的眼光,也说明我的美丽远胜于人。这些年来,我曾经骄傲过,也曾经怀疑过,偶尔照镜子,看到眉间眼角的皱纹,甚至有了惶恐。刚刚进来的时候,看着这些女子,虽然脂粉过重,有些眼角发黑,掩饰不了熬夜太过的疲惫,但她们毕竟年轻,靓丽也是明显的。我虽然看不起她们,但心中未免不嫉妒,如果我只十七八,那有多好。可这男子在这么多年轻的女孩之中,竟然一眼看上了我,这说明什么?说明我的美丽是超尘脱俗的,是她们这些庸脂俗粉所不能比的。所以那人虽然讨厌,但我并不觉得愤怒,倒有些得意。
那男子好像喝了酒,醺醺的有些醉态,还要说什么,但他的同伴息事宁人,说算了,这么多年轻漂亮的,何必呢?随便选一个得了。人家不是干这个的,你难道还能强人所难?
那男子偏不,一双醉眼死死的看着我,好像我没有穿衣服似的,说,既然不是婊子,坐在妓院里干什么?装他妈的哪根蒜呀!
冼兰兰顿时脸上变色,说,请放尊重点,什么妓院婊子的,说得这么难听!
尊重?哈哈,婊子倒要尊重!
冼兰兰凑到他耳边轻轻的说了句什么,只见他的脸色顿时一凝,一丝慌乱之情立马布满脸庞,酒意全部化作了冷汗冒出来,连醉态都没有了。他拉了拉同伴,转身就要出去,可看了我一眼,又不敢迈步。
我的心中本来十分愤怒,可不想让冼兰兰为难,她做生意的人,要的是和气生财,何况他害怕的样子让我十分受用,于是冷笑一声,说,滚吧!我心中想的是,看在他还算有眼光的份上,就原谅他的无礼吧。
冼兰兰却受惊不小,不停的道歉。我说,得了,没事。
她说,以后再也不敢让你来了。我说,什么话呢?不欢迎?不欢迎我偏来!不知为什么,每当孤独寂寞的时候,我竟特别喜欢到这里来,我跟店里的服务员也都混熟了,有时聊聊天,有时一起摸几圈麻将。我并没有真瞧不起她们,每个人的人生都有不同的选择,既然用自己的劳动换饭吃,你情我愿,没有伤害谁,又有什么可鄙视的呢?可冼兰兰并不欢迎我,只是她没办法拒绝,有时她说,求求你了,饶了我吧。我说,有那么严重吗?我坐在这里影响你生意了?我没那么丑吧?她连连作揖,说,你是美丽高贵的公主呢,我只怕玷污了你的声名,我就死无葬身之地了,与你的清白名声相比,我的生意算什么?其实我知道她怕什么,她怕的无非是让我爸爸知道,只怕会让她吃不了兜着走。可我百无聊赖,也许我只想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大魅力,每次坐在这里,有男人一进来就选我,我便为自己所体现出来的魅力而得意。然后陶醉在自己拒绝的高傲里。那种感觉,就像收到男生的情书一般让人耳热心跳。想当初,我不知道收到多少男人的情书,我并不去读他们写了些什么,不管文句有多优美,内容有多热烈,是赤裸大胆的,还是隐隐约约的,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爱你,喜欢你,而你却可以高傲的仰起头,冷着脸,就像一个高高在上的女皇。女皇根本不会读这些白痴似的情书,她直接把信扔进字纸篓里,扔信的感觉才是最爽的,如果那男生看着这过程,一开始是眼睛发亮的,心中充满热切的希望,脸红耳热,心跳加速,又是紧张又是害羞,最后变得脸色煞白,低头不发一语,心情失望而羞惭。这一切令人玩味,令人沉迷,让我开心。有时候我也撕开信封,抽出里面折成方胜的信纸,读一下里面的内容。我觉得同在一个教室却还要写信真傻,折成方胜的样子更傻,而信的内容也往往傻不可言。我有时候读得忍不住会扑哧笑出声来,任写信的男生脸红耳赤也不以为意。可惜我没有朋友,所有的女生都只是鄙夷的看着我的表演,让我非常扫兴,否则我会大声读出来。
而宋多和体育生都没有给我写过情书。当你体味过爱情之后,你就会明白,其实情书一点也不傻,再傻的情话从你所爱的人嘴里说出来都是让人陶醉的。当他们突然之间离我而去,消失得无影无踪之后,我曾经盼望着有一天收到一封信,拆开来里面是折得美美的方胜,可是我再没收到过情书,连别人的都没有了。我曾经不懂,所以把那些深情的情书直接扔进了字纸篓里,其实敢于表达爱总是让人尊重的,再卑微的人也有爱的权力,当我渴望读一读情书的时候,却再也收不到了。我不知道他们是因为我曾经的高傲与冷漠而觉得我高不可攀,还是因为宋多和体育生的突然消失,因此对我感到害怕。我倒并不是渴望爱情,但渴望被人追求的感觉。被人喜欢被人追求就好像春风,吹过去,草儿能够发芽,树叶能够变绿,花儿能够盛开。没有人问津的女人,就像很久没有下雨的大地,干燥撕裂,尘土飞扬,又像秋天被霜打的茄子,枯焉,萎败,毫无漂亮可言。
多年以后,当我孤独寂寞的时候,第一次收到了何方写给我的情书。那时候,早已经没有人写原始的信了,邮局对于我来说,已经形同虚设,大街上也再见不到那令人一见便心生醉意向往的绿色邮筒,有时候我会想,现在邮局是用来干什么的呢?没有人再寄信了,就算寄包裹,也有各种各样的快递公司如雨后春笋般的冒出来,它们更快捷,更方便,更便宜。而信呢?现在的年轻人根本不知道信是什么,除非你说是“e-mail”。纸还能写信?还可以寄到别人手里?你别逗了,谁会那么傻呢?现在有什么事,要传递的方法太多了,不愿意打电话,不愿意视频,也可以发短信,发微信,发qq,发邮箱,有什么要说的,只须对着键盘噼里啪啦打一阵,然后鼠标轻轻一点,对方就能接到你的信了,他有什么要回复的,一分钟不要又可以回复你。还拿了纸笔去写,然后用信封封好,贴上邮票,巴巴的跑到邮局去丢进傻傻的笨笨的邮筒里?
但他们何曾明白原始的信虽然笨傻,却自有一种现代电子通讯所没有的意趣,朴实,清新,像大鱼大肉吃多了之后尝到的野菜,像突然在山野间见到红红的点缀于青草中的野石榴,野草莓,像看厌了都市中的烈焰红唇,金黄烫发,忽然见到一个美得脱俗的农村小家碧玉。其实电子邮件除了传达意思之外,再没有了信的味道,那种浓浓的纸墨清香,那种撕开信封时的激动猜测,那种盼望着信的急切心情都没有了,写在纸上的信是带着写信人的体温的,有写信人的味道和情感,你读着可以看到对方的音容笑貌,可以听见他心跳的声音,可以感觉他对你热切的喜欢,甚至有拥抱的感觉。而电子邮件却像是一枚火箭落了地,只留下黑色的炭,冷冰冰的好像机器人发出的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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