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话说的,四哥应该感谢我还差不多。”男人声音得意地接道:“要不是我一枪结果了那个瘦高个男人,打击了他们的气势,还不知道得等到什么时候才能够得到场子。”
瘦高个和枪?
单思华听得心里一激灵,莫非这个说话的男人,就是开枪打死顾城的夹克衫?
房间里的对话还在继续,只听女的接道:“我就搞不懂,那个场子有什么好,四哥就非得要占过来,还要费这么多周转,花费这么多人力和精力,值得吗?”
“这个不是值得不值得的问题,我猜想是面子问题。”男人声音随即接道:“你想想看,四哥之前放出话,说一定要收了高乐高的场子,要是放弃场子,不就等于是给姓单的那个小子低头了吗?”
“但我看四哥最近也挺累的,估计是被姓单的小子搞得精疲力尽。”女人声音接了一句。
“所以四哥才决定把高乐高场子收回来以后,退隐社会,让我做大哥。”男人声音得意地接道:“好了,别说话,快把内裤脱掉,劳资喜欢一丝不挂的做才带劲。”
最后这句话,预示着房间里即将要发生什么。
原本单思华还担心房间里会不会有其他人,不敢贸然闯进去,但听了男人的最后这句,单思华准备要进去。
从两人的对话内容,基本可以断定,说话的男人就是开枪打死顾城的夹克衫,单思华恨得咬住牙齿咯咯直响。
之所以没有冲进去,是怕里面还有其他人。
但听了最后这句话,说明房间里即将要行男女之事,应该不会还有另外的人。
为了谨慎起见,单思华小心翼翼地找到窗帘的角,聊起边沿往里面探望。
这一望不打紧,可把单思华怔住了。
只见房间里宽大的席梦思床上,有两个光溜溜的身体正在晃动。
原本这种场面也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但让单思华吃惊的是,躺在床上的男人竟然被五花大绑地仰躺在床上,而女人的手里拿着一根带丝线的皮鞭。
两人居然在玩成人游戏!
按捺住好奇之心,单思华瞅准一个空挡,出其不意地从窗台上一跃而入,钻进了房间里面。
面对从天而降的单思华,女的吓得双目圆睁,嘴巴张大成一个“0”字,连呼救都忘记要喊,就吓得晕倒在床边。
席梦思床上的男人眯着眼,并不知道房间里已经多了一个不速之客,嘴里还在嚷着:“快来宝贝,先抽下面,等我过瘾了就换你抽。”
单思华一把夺过女的手里的皮鞭,顺手就给了男的一鞭子。
“呀,你轻点,干嘛用那么大劲,小心劳资等下更用力。”男的发出一声大叫,说着话睁开眼,发现了站在房间里的单思华。
“你……”男子满脸惊恐,刚想叫什么,已经被单思华捏住嘴角,疼得他说不出话来。
单思华没有猜错,被绑在床上的男子正是之前和顾城发生口角的夹克衫。
虽然此刻的夹克衫男子一丝不挂,但那张脸和眼里的桀骜之色,还是让单思华一眼就认出,这个男子就是开枪打死顾城的夹克衫。
也活该夹克衫倒霉,正在玩成人游戏,却被单思华突袭。
夹克衫做梦都没有想到,会在这个时候见到单思华,之前被绑住的手脚,这下子动弹不得,成了任人宰割的样子。
“还记得我吗?”单思华紧紧捏住夹克衫男子的两腮,目露凶光,恶狠狠地问了一句。
看到近在咫尺的单思华,夹克衫整个人都软了,眼中布满求饶的神色。
“为什么要打死顾城,说?”单思华单刀直入,将话题切入正题,甚至连夹克衫叫什么名字都懒得问。
夹克衫哆嗦着嚷道:“你先把我嘴放开。”
意识到自己手下太用力,让夹克衫男子无法叙说,单思华稍微松了松手,追了一句:“要是你敢撒半句慌,劳资马上要你的命。”
得到放松的男子不敢怠慢,随即回道:“这都是四哥的主意,他要我带人去收拾那个瘦高个。”
“为什么?”单思华急道,眼前浮现出顾城的音容笑貌,恨不得一拳把夹克衫的脸打扁。
“因为四哥说那个瘦高个太猖狂,不教训他不足以引起大家重视。”夹克衫接了一句,见单思华没有出声,赶紧补充道:“大哥,你放过我,我带你去找四哥,我知道他住在哪里。”
面对夹克衫的求饶,单思华报以一声冷笑:“不必劳烦你,他自然会来找我。”
不待夹克衫反问,单思华自顾接道:“说,你是哪只手拿枪打死顾城的?”
“你要干什么?”夹克衫满面惊慌,不安地问道。
单思华不耐烦地接道:“快说,要不然就把你手和脚都砍掉。”
“不要,我说,我告诉你。”面对单思华冷得如刀锋的目光,夹克衫胆怯了,弱弱地接了一句:“右手”
“好吧,先把你右手砍掉,算是给金四报个信,叫他来找我。”
说着话,单思华的手里已经多出一把西瓜刀,举过头顶,狠狠地向夹克衫的右手砍去。
这一刀凝聚了无比的怒气和愤慨,力道无比凌厉。
夹克衫的手脚都被牢牢地绑在席梦思床的四角,虽然不是那么紧,但却无法挣脱,只能眼睁睁看着单思华将西瓜刀举过头顶。
手起刀落,只是眨眼间,单思华连砍三刀,总算把夹克衫的手臂给断掉。
看到伤口处汩汩流出的红色液体,夹克衫又急又怕,一下子疼得晕死过去。
见夹克衫断手部位血流如注,单思华没有丝毫的怜悯之心,开始随意地扫视房间的结构。
和顾城的死比起来,夹克衫这点伤又算得了什么。
突然,单思华眼光落在一处,那是放在抽屉上的一支手枪。
这把枪极有可能就是夹克衫用来打死顾城的那支枪。
一把将手枪拿在手里,单思华仔细端详,发现是一支自制的土式手枪,和当初在南方的时候,小伟所提供的手枪差不多。
留着这把手枪或许有用。
单思华将手枪收好,再看了眼躺在地上一丝不挂的女子,眼睛不经意地从一览无遗的女子身上扫过,最后将目光停留在女子光滑的腹部。
单思华并非是贪恋女子的身体好看,而是准备在女子的腹部留下点东西,也算是给金四一个警示。
用纸巾搓成一支笔的形状,单思华蘸着夹克衫的鲜血,在女子的腹部写下四个大字:血债血偿。
做完这一切,单思华不慌不忙地溜出来,准备沿着墙根寻找发出亮光的房间,伺机找出金四的所在。
之所以没有一下子要了夹克衫的命,是想让夹克衫先尝尝疼失手臂的滋味,再慢慢折磨他。
而且现在就把夹克衫干掉,对于单思华会非常不利。
人命关天,如果发生命案,那么势必会惹上麻烦,更谈不上和金四斗下去。
穿过花园的小径,借助着树木交错产生的阴影,单思华小心翼翼地穿行在其中,慢慢向另外一个亮着灯光的房间靠近。
还记得上次受金四的邀请,就是在那个房间里面吃饭,这会儿会不会是金四在里面?
一心想着要替顾城讨回公道的单思华大胆地潜伏到窗下,但这次并没有那么幸运,这扇窗紧闭着,连里面的声音都听不到。
凭着模糊的记忆,单思华依稀记得门应该是在侧边,那里是另外一个建筑阴影,可以潜伏。
就在单思华准备先潜伏到阴影中,再伺机而动的时候,一声尖利的女声划破黑夜的宁静,份外刺耳。
敢情是那个腹部上写了血字的女子惊醒了。
接下来的情况证实了单思华的猜测。
只听另外一个男声在大声叫喊:“快关上大门,把灯全部打开。”
话音刚落,原本黑漆漆的别墅里陆陆续续亮起灯光,把别墅里面照耀得如同白昼。
眼看藏身的地方也明晃晃地无处可躲,单思华只得猫着腰,想从侧边的排水沟位置潜逃出去。
就在这个时候,一声大喝突然响起:“快抓住他,那个杀人的家伙在花园的排水沟。”
单思华闻言大惊,暗道一声不好,被发现了。
他又怎么会知道,只要灯光亮起,别墅里的监控视频已经将他的一举一动,全部清晰地反应道显示屏上面。
随着第一声喊过不到5秒钟,第二声又接着响起:“大家快抓住他,这个人藏在客厅的后面,不要让他翻出围墙。”
这句大喊提醒了单思华,他扭头后看,果然看见丈许开外的地方就是围墙。
既然被发现,不如三十六计,先走为妙。
说干就干,单思华一个纵步跃过排水沟,脚刚刚踏上围墙,却听到身后传来一声厉喝:“别动,再动我就开枪。”
单思华回头一看,两名持枪的小子正小心翼翼地望着他,两支黑洞洞的枪口指着他的头部附近。
看这两个小子非常害怕,单思华也不敢贸然再动,怕枪走火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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