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剑

【评点本014】四章 疯子

那刺痛的感觉只是一瞬,像被火星烫到的冷不防.常思豪眨了下眼睛,未等回味清楚那倒底是一束目光还是反射的阳光,猛然发觉面茶摊上的花衫男子已经不见,桌上多了几枚转动着的老钱。
他微一迟愣,往窗外探头正要细瞧,忽觉风声不善,赶忙缩颈,天空中翻转着落下一只凳子,“啪”地轻搭在窗外的瓦檐斜坡上,紧跟着花衫展动,凳子上多了个人,蜷手如猫“喵?”地一笑,往里招喊道:“菜哩?上菜啦!怎么这么慢哩?”
“来啦!”
伙计一声高唱,手端托盘,将各色菜肴一样样摆在桌上,一边摆口中一边报着菜名,完事儿挑托盘一直身,这才瞧见窗外这花衫男子,登时吓了一跳。退步细看时,只见他手扶膝头,蹲在一个小方凳的边棱上,四条凳子腿两条沾地、两条悬空,卡在檐瓦间,简直如在玩杂耍一般。
面茶摊老板在遮阳伞底探出头来,左右瞧着,嘀咕道:“咦?我的凳子呢?谁拿去了?”
花衫男子回头向下招手,笑道:“这儿呢,这儿呢!借来坐会儿!”他五指半握勾腕,便如猫爪一般【娴墨:还是个招财猫】,招手之际凳子晃晃悠悠,像是随时会跌下檐去。【娴墨:杂技之妙不在稳,妙在摇摇晃晃,才摇人心魂。杂技是最无益的娱乐,演员若是摔了会受伤,不摔,观众心里受伤。余生平最反感杂技,练十几年功,惊人害己,对谁都无益处。】常思豪听那一声“喵”便意识到,这正是昨天东厢房顶那男子。只不过昨天他穿了件粉衫,今天却是件花衫【娴墨:又学猫叫,何不叫“大花”。】。此刻离得较近,才看明白,原来那些花都是脏渍。只见他一副笑眉笑眼,额前、两鬓碎发如绒,倒像个没开过脸的姑娘,看上去也就是二十五六的年纪,腮上却胡子拉茬儿,把人都显得老了。当下问道:“兄台,你的伞呢?”【娴墨:此问非问伞,实做确认,也是说给唐门人听的,唐氏兄弟没听到那声喵,但都知闯寨人打着伞。小常这脑子在官场是真煅练出来了。】花衫男子一笑:“大晴天的,带什么伞?”说着伸手来抓桌上的烤鸡。唐墨显筷子立刻斜出,点其腕骨【娴墨:非听懂小常话了,而是单纯护食而已。】。花衫男子哈哈一笑,化爪为平掌,指尖往盘子边上轻轻按去筷子在他手背上方擦过,同时盘子边“格嗒”一响烤鸡弹起,飞向窗外,他嘴一张,正叼住鸡屁股。唐墨显眉毛一挑,单臂猛地扬起,常思豪赶忙抬手相格,将他腕子挡得向上偏了一偏,“笃笃笃”轻响,两根筷子和一枝袖箭同时钉入窗棱上方。酒楼伙计被唬得一个屁墩坐在地上,两腿发软,抓够着楼梯栏杆爬到了一边。
花衫男子咬下鸡屁股在嘴里嚼着,摇头笑道:“小气小气,唐门格局,实在不大。”也学唐墨显的手法一扬手,烤鸡飞出,鸡身在脱离指尖的一瞬突然变白,打旋落回盘中时,已经变得光溜溜的,原来整张鸡皮都被他撕去了。【娴墨:大花的爪子是猫爪,能不利索?】那鸡皮烤得糖色闪亮,脆嫩微焦,可是他居然能在脱手的瞬间整张撕下,这份手法绝非等闲。唐门以暗器称雄于世,对于指腕功夫下力尤深,看到对方这一手所露的根基远超自己,唐氏兄弟都不约而同地吸了口冷气。
花衫男子笑眯眯地将一把鸡皮都塞进嘴里。【娴墨:烤鸡烤鸭,一身精华都在皮上,吃完皮,再吃肉一点味道也没有。故旧时烤法,都是边烤边吃,层层刷料层层烤。】常思豪敛容拱手:“兄台好,不知……”话音却因对方摇着指头的动作而淡去。
花衫男子腮帮鼓鼓地嚼着,笑道:“徐老剑客的传人,怎地这般不长进?”
常思豪有些迟愣,那男子往桌上的杯子一指:“你看它好不好?”常思豪:“……没什么不好。”那男子挠膝笑道:“它没什么不好,就是很好,那我呢?”唐墨恩奇道:“杯子是杯子,你是你,有什么关系?”那男子道:“杯子就是我,我就是杯子,杯子很好,我就很好,又何必问一声好?”唐墨显拍桌道:“我看你娃是疯子!”
那男子咽净了鸡皮,哈哈大笑:“对啊!世人皆我,我即世人。你即是他,他即是我,我即是你,你即是疯子,疯子即是杯子,杯子就是鸡!”【娴墨:大花是妙人。喵。】唐墨显道:“好,我请你吃鸡!”腕子一抖,杯中茶水片状泼出,动作隐蔽而迅疾,水片罩尽对方所有可能躲避去的方位。
那男子毫无反应,被泼了个满脸花。【娴墨:喵。】这一下众人倒都觉意外,因为这人身在檐上,不论是跃起还是侧闪,至少能避开面部,茶水沾到衣裳虽然丢人,却也不至于如此狼狈。而他连动也没动一下,显然是准备好了挨这一泼。武林人都极注重脸面,他这么做岂非丢人丢到了极点?
只见那男子眉眼弯眯,鼻翼扇动嗅着茶香,笑道:“龙涎卷怒泼面飞,清芳独逞胜寒梅,出墙红杏伤梅老,杯井缘难作香闺呀!【娴墨:杯出清龙,香梅寒面。一应后文,一应下文,太简单了,喵。】”说着像猫洗脸一样,两手就着水揉抹起来,边洗边道:“好香,哈哈,好香!”他手上沾满鸡油,擦抹完毕,搞得胡须粘卷,一脸油光可鉴,反而更加脏了,也不知夸那两句“好香”,指的是茶香,还是鸡香。
常思豪观察着他:“听兄台的话,似乎对剑家义旨颇不以为然?”
那男子笑道:“天下一家,何必剑家【娴墨:妙哉,小常及郑盟主一干人等立落下乘,金庸十五本书,十四本在立,最后以一部《鹿鼎》破之。阿哲写《大剑》,边立边破,边破边立,立后有破,破后有立,剑家立起之后,绝响破之,是为破体,此处一言破之,是为破神,破破又是一立。】?宇宙一然,又何必对谁的说法不以为然?”
常思豪道:“那兄台为何出言讥讽?”那男子笑道:“我刚才的话,与徐秋墓说的有何不同?”常思豪定神回想,也确实如此,徐老剑客说‘我就是你,你就是我’,那么眼前这人说他是疯子,疯子就是他,实际并无差别。同样的话从两个不同的人口中说出来,为何一个像是真理,一个却像是嘲弄呢?【娴墨:中文妙处即在此,写不出此间妙处,莫如别写小说】那男子笑道:“老徐常说‘了悟真我’,我来我去,我去人来,无非还在彼此之境。有彼此就有差别,有差别就有是非,百剑盟陷于是非,毁于是非,殆非偶然。老徐尚自知不究竟,旁人又何必以他为究竟?”
常思豪冷笑道:“看来兄台超越了彼此之境,所以不分彼此,怪不得拿人东西,如同拿自家的一样。”那男子笑道:“世上原没有什么萍水相逢。大家本来都是一家人,只因忘记了过往才显得陌生。【娴墨:喵。大花摸摸头,大花还记得我吗大花?】”常思豪问:“那兄台取物于家人,应该大大方方,为何你却偷偷摸摸呢?”那男子用手背顶着腮帮,略感哀愁地道:“只有我记得大家是亲戚,别人却忘了,也不相信,解释起来岂不麻烦?所以解释不如不解释,不解释不如无所知,无所知便是无一事。既无一事,看水月楼台,天风地影,人潮来去,我自悄然,岂非大乐?”【娴墨:几言连看下来,有种延时摄影的流逝感。大花,来握握爪,调戏一下,喵。】常思豪目光中空,喃喃道:“这个说法,倒和我的一位朋友有点像。”
那男子道:“他常乱拿东西?”
常思豪摇头:“相反,他从来不动别人的东西,却总被人冤枉。”【娴墨:人家大花说乱拿东西,“东西”没有任何归属,你加上“别人的”三字,就不一样了啊。】那男子一笑:“觉得冤枉,往往是因活得太理直气壮。大家都是亲戚,在一起相亲相爱、相互冤枉,都属正常,因为爱你的看不见你的狼心狗肺,冤你的也瞧不着你的肝胆柔肠。既然都是半个瞎子,又何必计较什么冤不冤枉?”【娴墨:小常是从略看得开,逐渐到官场转一圈变得看不开,大花则是彻底看得开。】“大哥哥”
楼下的小女孩吃完了面汤,被一个妇女抱着,正往楼上摇手挥别,表示感谢。【娴墨:快乐源于不知。小偷盗窃,是明知是错,故钱花得也不痛快,有负罪感,倘觉得拿别人东西理所应当,花的理直气壮,就无所谓。今人尚有男人娶妻必求处女,结果多是被人用补过的膜骗了,一个道理,其实不是人骗人,是人喜欢自己骗自己,喜欢娶处,只是对未来的忠贞有一种假想的期待,归根结底,怀揣的是一种缺乏自信的不安。苍井空言“多大的男人,心里都住个孩子”,一点不差。男人其实是未进化好的生物,他们的成熟只是一种假象。】【娴墨二:怎么扯到娶处女上去了,这个应该批不知道的好处吧?不管了,反正跑题已经习惯了,愤怒乱抓ing喵】花衫男子也笑着招手致意。
常思豪道:“看来这丫头也是你亲戚。”
那男子笑嘻嘻点了点头。
李双吉插言道:“你让她吃贼赃,算哪门子亲戚?”那男子道:“她吃的明明是面汤。”李双吉怒道:“那她脖子上戴的呢?”那男子道:“是珠串。”李双吉道:“珠串是哪来的?”那男子道:“用玉扇子换的。”李双吉牛眼一瞪:“玉扇子不是贼赃?”那男子笑道:“就算是,可曾戴在她脖子上?”
李双吉气得“呸”地一口,正啐到他脸上。
那男子哈哈一笑,毫不在意。那口唾沫在他油脸上滑下,拉出长长的丝线,滴在檐上,看得众人一阵恶心。
小林宗擎合十道:“阿弥陀佛!无缘为慈,同体为悲,刚才听施主之言,原与佛家要义颇合。然偷盗乃不予而取,无论出家在家,都绝非正当,施主此行害人害己,还当自律为上。”佛家的无缘,指的是无分别、执着与挂碍,同体说的是观一切众生与己身一同。显然是说他“不分彼此”的想法可与佛等观,以出家对俗家而言,可算称赞到了极点。然佛门讲究“戒、定、慧”,是戒后而能定,定后而能慧,后几句说对方犯了偷盗大戒,又是对他的作为从根本上作出了否决。【娴墨:在哪行,就用哪行的习惯衡量人。】那男子听得一笑:“是否害人害己我不清楚,也懒得去想,不过现在我和她都很开心就是了。”
小林宗擎道:“施主只顾自己开心,可想过丢失物品的人会伤心?”
那男子笑眼瞄他:“请问大和尚,执著于物的人,会开心吗?”
小林宗擎登时语塞。
丢东西的人会伤心,就是因为内心里有固执的观念,即“这是我的”。如果放下这份执著,人的就是我的,我的亦是人的,归属于谁没分别,丢与不丢都一样,还有何难过可言【娴墨:神论。大花威武,过来挠挠下颌,喵】?可见,伤心与否,并不在于丢与不丢,而在于执不执著。【娴墨:很多夫妻看不开,老婆处处查老公,老公背地盯老婆,怕偷情是爱,是控制欲,是自折磨,归根结底是有执著,把对方当成了属于自己的东西。没有你我,就没有私,爱是自私的,没有自私占有欲的爱,方为大爱。真正的爱,都是放任自流的,放手爱就是,至于爱人如何,是回应,是背叛,是离开,何妨由他去。】常思豪失笑道:“阁下所言理儿歪词儿怪,倒也嚼之有味儿,受教受教。【娴墨:人比人得死,跟大花比,你就是个笨蛋啊小常,不要强装镇定了,跪下服输吧!】”
那男子笑道:“自己人,自己人,不客气,不客气。”说着一伸手,又在桌上抓了只酱猪蹄啃起来。他胡须之前被鸡油粘在脸上,不免发痒,于是边吃边抓腮挠脸,搞得嘴边腮边都是酱汁。常思豪见他吃相天真如童稚,也不由自主地笑了,此时窗外有马嘶声响,街口上两匹雄骏减速而近,马上一男一女,身上都是花格布衣,艳色纷呈,一个人到中年,眉目冷峻,一个满头花辫,笑眼盈盈。
常思豪一见便即认出是燕临渊父女,心想:“咦?他们也来了。”往二人前后瞧,并不见火黎孤温同行。这时燕舒眉在马上正打着手势,显然意思是要吃饭,见父亲点头,便纵马前驰,两下张望,看有无合适的饭馆。
花衫男子瞧见她的笑脸,立刻也泛起笑容,将猪蹄一抛,抓起小凳一跃而下,脚尖稍稍沾地,又复弹起,空中一个跟斗,头下脚上,从燕舒眉面前翻过,趁二人头面交错之际,在她唇边蜻蜓点水般轻轻一吻,安然落地时,小凳也稳稳扔回了面茶摊。【娴墨:小凳也有着落,一笔不丢。】燕舒眉眨眨眼睛,用指头按按嘴唇,这才意识到自己被亲吻了,侧头一瞧,只见马前有个男子笑呵呵地正仰脸瞧着自己。她久居边塞,见惯了蒙藏回民,瞧这男子满手满脸是油,并不觉得烦腻,刚才这一吻突如其来,她似乎也不以为忤,tiantian嘴唇,似乎还觉得酱汁的味道不错,反而笑了起来。【娴墨:妙哉阿眉,非如此超脱之女儿,不配让我家大花亲。大花一见便肯亲,盖因也是一眼看透其风骨故。】花衫男子仰着头,笑吟吟地一脸感慨状:“在青天白日之下,竟也能见到夜晚的美丽,真是天赐良机,造物神奇!”酒楼上的常思豪、李双吉、唐氏兄弟等人听了大感崩溃,心想这疯子狗嘴吐不出象牙来,说什么“夜晚的美丽”,还不是变着法儿的寒碜这姑娘太黑?【娴墨:俗人不懂诗意,哼。】燕舒眉却未觉这话有何不妥,微微一笑表示谢意,脚下磕镫,马往前行。花衫男子抓住了辔头,跟着马边走边道:“夜姑娘,你怎么要走了?我还没说完呢,我给你唱首小曲儿好不好?”他眼睛不离燕舒眉的脸,一边说一边笑嘻嘻地在马头两边绕圈,口中哼唱道:“姑娘美啊你身上香,鼻子是歇风的小山岗……”楼上众人听得一阵肉麻头胀【娴墨:俗人】,均想:“这厮不是真疯也是个半疯,不是半疯,也是个花痴,否则如此俗烂的歌,他怎能唱得出口?【娴墨:俗人说人俗,正是自己不知俗】”李双吉手摩两臂,尤其感到不适,嘴里嘟哝:“怪不得他爱吃鸡皮……”常思豪也忍不住失笑起来。只见那花衫男子唱了几句又问:“夜姑娘,你为何不言不语?”燕舒眉瞧着他,目光落低【娴墨:有情况。与小常共乘一马时,小常问她怎不说话,她指口相示不能言,依然笑意盈盈,是根本不在乎对方怎么看自己。此时被人一吻,是少女情怀动,情动则一切缺点都放大,必有自卑心生】。那男子心领神会状:“哦,我知道了。”笑道:“因为你是安静的夜。安静得没有蝉声,没有鸟鸣,没有蛙跳,没有风吟。对不对?”
听了这话,燕舒眉又笑起来,露出满口白牙。她生得原不甚出彩,但一笑起来亲和力便大大增加,此刻更像是被焕发出了十二分的美丽,甚至有些光彩照人【娴墨:眉儿这一点是极好的,真真是此书第一爱物。笑容最能使女人增色,大龄还想嫁的姐妹切记,惟幸福之人,才能吸引来幸福,故不管山穷水尽到何时,都要开心开心再开心】。花衫男子见她如此开心,也笑得合不拢嘴。
燕舒眉在嘴边打个手势,向前一指。花衫男子一见便即明白,笑道:“姑娘要去吃饭吗?那正好,我有朋友就在这酒楼上,菜都点好了,咱们上去一起吃吧?”说着往常思豪这边窗口指来。
楼上众人同时崩溃,心想这厮是个“自来熟”,说是“朋友”都太客气了,说不定在他心里,大伙也都是他的“亲戚”,正好来个“吃孙喝孙不谢孙”。【娴墨:一群俗人,吃你们都是给你们脸了,还笑,不想自己配不配和人家同桌】燕舒眉的注意力原本都在这男子身上,此刻顺他手指望来,瞧见窗口处的常思豪和小林宗擎等人,脸色立刻为之一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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