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授魂予

楠方佳木 5

梦里不知身是客
晨晨第一次看到沈家湾以外的夜晚。和沈家湾的完全不一样。
沈家湾的夜像一滩腐水。各家各户窗户漏出来的灯光像被虫子啃出来的叶片。偶尔传来一两声脚步,立马惊起犬声一片。晨晨总觉得把沈家湾狗的数量加起来绝对要比人多。而且他和沈小鹏都想不明白,沈家湾之前穷得连饭都吃不饱,为什么每家基本上养了至少一条狗?
晨晨看着东莞的夜色,心想真的很好看。到处都是霓虹,各种音乐响彻街道。几家大的商场超市前巨屏的电子屏放着电影和广告。看起来是那样的新奇。更令晨晨惊奇的是这里也...也有好多狗,不过这里的狗都像人一样穿着衣服。沈虹随意告诉晨晨,那条哈士奇的小坎肩需要五六百!
晨晨不说话了,他在算账。小学他和沈小鹏被学校赶回家拿钱,加起来也就不到八百。这一条狗的坎肩就要四五百。晨晨顿时觉得好羞愧。活的连狗都不如啊!
“儿子!别跑,妈妈拉不住了!”一位中年妇女牵着阿拉斯加在马路边上散步,晨晨听到妇女的叫声不由想到一九四九年毛zhu席在天an门上一声高呼,中国人民从此站了起来。如今站起来的中国人民再一声高呼,阿猫阿狗也站了起来。
伟大的中国人民万岁!逛了一圈夜市,晨晨才知道在这里最缺的是钱,最愁的是钱少。
难怪沈家湾的大人们那样喜欢钱。晨晨也觉得有钱应该很好。
回到出租屋,一家人商量给晨晨找份工作。不然一天到晚呆在家里钱只有出没有进,等于出钱。还有过一段时间沈小鹏也要过来,不找工作实在是吃不消。
晨晨听着很乐意,他也想试试打工究竟是怎样的一回事。
三天之后晨晨就进到一家塑料厂干活去了。
帮晨晨进厂的女管理第一眼看到晨晨说道:“人好小!”
沈虹说:“他十六了,不小了。我十三岁就在外面干活了。他应该懂得钱有多难挣了。再说他就只做一个多月。”
晨晨被安排在工厂最里面的外包间,每天铲标签、清箱子、运货。每一天晨晨总能发现不同的乐趣。和晨晨一起工作的都喜欢问晨晨有多大,晨晨说十五多一点。大家总是很惊讶。尤其是晨晨在里面认识的一个大学生,他觉得晨晨算是童工了。要是被劳动部门发现了,估计厂里的领导会被罚款。
外包间的部长下午找到晨晨,告诉他不要在厂里面随便走动。要是被领导看见了难免会有问题。
于是晨晨每天就只在外包间活动。等到外包间每一个地方被他逛熟了以后,他发觉他的新奇感在与日俱低。就像是每天上的早自习,看完一遍课文之后就不想再看一遍。熟了自然也就厌了。
不过晨晨还是需要每天准时准点的来上班,等到差不多了再去刷卡回出住屋。如同拧了发条的钟,机械且准时。在那遥远的南方,有个地方叫沈家湾,沈家湾里有群人,总是抬眼望着天,却从不问天。
大顺笑得还是很单纯,只有麻木不仁的心,才能笑得如此的酣畅淋漓。沈家湾的人有时很喜欢大顺笑,在大顺不笑的时候他们会想着各种办法来逗大顺。给大顺一支烟。大顺就会眉开眼笑。
今天没人敢逗大顺了。大顺手里拎着菜刀在沈家湾新修的公路上一步一跳的走着。后面远远地跟着大眼夫妻,大建则已经被大顺揍得不轻,不敢跟过来。
“诸天神佛......满天星官......”大顺嘴里高唱着去年沈家湾举行祭祖活动外面的神婆在祖堂时的神谣。大顺唱得极投入,沈家湾所有人看着大顺的样子都想笑,又没人敢笑。大顺拎着刀沿着路一直走到村口,在村口的池塘边上大顺坐在水塘边开始细心地清洗着菜刀。
大眼和他的媳妇坐在路边上,看着大顺的背影,大眼媳妇不停地抹眼泪,嚎啕的哭诉着:“作孽崽啊,我是为毛要生你啊!生下来就是个糊涂崽,为了一块肉差点拿刀把自己的老弟砍了,这是作孽啊!”大眼媳妇欲哭越伤心,声音越来越大,大顺在水塘下面觉得很吵,拿起一块拳头大的石头,对着大眼和他媳妇扔了过来。大眼正被媳妇弄得心烦意乱的,没在意有石头扔过来。后面的人提醒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石头砸在大眼的额头上。
“你这蠢崽!”
大眼被打的火直冒,脱下鞋底就准备冲下去打大顺。大顺拎着菜刀对着大眼冲过来。大眼跑出去没五步,转身就往回跑了。旁观的人再也忍不住了,一起哄笑了起来。大顺停下来,觉得大家一起笑的很热闹,于是也和大家一起笑了。看到大顺笑了大家笑得更热闹。大顺看到大家笑得更开心于是笑得得意忘形起来。把手中的菜刀扔了,手之舞之足之蹈之。
大眼臊红的脸,恨恨的看着大顺。大顺把刀扔下的一瞬间,大眼冲上去一把按住大顺。不停地拿着巴掌抽大顺。大顺惊恐的趴在地上绝望的哭嚎着。大眼媳妇蹒跚着脚步想要拉走大眼,但是大眼已经气得够呛,根本就拉不开。他媳妇也是没力气拉了。坐在路边上看着,不说话,只是默默地流泪。闹剧收场的很平静,晚上大眼借了一百块钱,跑到邻村卖肉的家里称了七八斤肉回来。大顺眯着肿胀的眼睛,一个人坐在祖堂的门槛上开心的吃着。
晨晨大伯家里今晚也很热闹,大伯沈英和儿媳妇蒲芸正在吵架。说是吵架其实更像是蒲芸在训话。
沈英端着饭碗眼睛斜盯着地面,嘴里不停地嚼着一口饭。这口饭已经被他嚼了十来分钟。好像永远也嚼不完咽不下一样。沈英的儿子沈伟平静的吃着菜,桌上一共四盘菜,一盘冬瓜,一盘干豇豆,一碗鱼。一盘红烧肉,沈伟能吃在沈家湾是公认的。所以四盘菜很快就要吃到底了。
蒲芸还在训话,沈伟轻轻的问了一句:“你还吃不吃饭?不吃了我就吃光了啊!”蒲芸没理他,继续的骂沈英。沈英碗里的一碗干饭还是一碗干饭,就如同他脸上像石雕一样的表情。
骂了半小时,蒲芸停下来,吃了一口饭,想要夹菜,一伸筷子发现盘子已经全部空了。
“嘭!”蒲芸把碗筷猛力的摔在地上,碎在门边的一块碎片兀自的转着。“一群吃了要死的东西!”说完就上床困瞌睡去了。
沈英冷冰冰的坐着,碗里的饭冷的很彻底,沈英丝毫没有察觉,还是一口一口的往嘴里送。
第二天一早咸孟骑着摩托车从沈伟家路过,蒲芸立刻喊道:“咸孟叔停一下!”
咸孟停车,问蒲芸有事?蒲芸从屋里拿出一包苕粉丝。“这是我上次回娘家,娘家那边给我的,上次你帮伟宝揽到一笔活,一直想给你送过去感谢你下。你大忙人发财忙,屋里经常冇得人。今个看到你就给你了。”
咸孟笑了笑,“我还以为冇事,伟宝是我老侄,帮他不是应该的。”
“这不一样啊,他的亲爹是指望不上了,不拖后腿已经是谢天谢地了。还想他有本事跟咸孟叔一样真是想破天。”
咸孟的脸有些发热,沈英年纪是他这一辈里年纪比较大的,咸孟见到他也要叫声哥。现在听到侄媳妇这样说,咸孟居然不知道怎么回答。
“咸孟叔啊,你以后要帮着沈伟一下,你看他一顿饭吃的升把米,这样吃下去哪个屋受得了,你也晓得这一屋人冇得什么本事。总不能坐吃山空!沈宇两姐弟每年读书...也要不少的钱。”蒲芸的嗓门总是很响亮,屋里的沈英吧嗒吧嗒的抽着大前门。刺鼻的劣质烟味充满着房间。
蒲芸又和咸孟絮絮叨叨的说了好多,后面基本上就是蒲芸一个人说,咸孟偶尔说一两句配合一下。
最后交谈在莫名其妙的情况下结束,咸孟松了一口气,蒲芸却十分的满意。咸孟走了没多久,蒲芸骂沈英的声音再次响彻沈家湾。沈英家的邻居都已经见怪不怪。
晨晨第一次拿到工资,感觉薄薄的十几张纸挺有分量的。这十几张纸也意味着晨晨的广东之行即将结束。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万卷书好读,无非青丝对白夜,皓首换尘埃。万里路难走,困在寸步度千里,风华易沧桑。
狼行千里吃肉,狗走百里吃屎。出来一趟晨晨愈加深刻了对这句话的体悟。
晨晨不想作狼,更不想做狗,他想超脱于狼狗。忽然他想起大醉一月的嵇康,然后晨晨笑了,这终究不是魏晋啊!
晨晨和沈小鹏回到老屋里,一切都还是旧样,无非房子到处都是一股浓浓的腐朽的味道。
隔壁大伯家的老屋已经倒了一大半了,沈小鹏皱着眉。“你以后睡到二伯家!这屋子我怕经不起风雨!”晨晨答应了。更多的时候晨晨依旧还是睡在这里。这才是家。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