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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宇觉得自己要淡定,必须淡定,不淡定不行。不过就是做一个小手术,而且还给全麻,割割肉,换换筋,再切除一个坏死的丹田什么的,听起来不就跟阑尾炎一样无风险。
当朝闽牵着他走到那条黑漆漆的山洞小道时,叶宇发现自己开始腿软,这地方跟他梦里一模一样。他嗅了嗅空气,连那种腥冷腥冷的味道都没有变。
有那么几秒,叶宇都以为自己在做梦。
“这是什么地方?”叶宇觉得自己还是问清楚好点,朝闽领着他来的时候,只是说要做手术。
其实叶宇是考虑了很久的,毕竟要拿朝闽的肉、筋、皮、丹田啊,零零碎碎的往自己身上安装,就算朝闽再会生听起来也疼得让人头皮发麻。他觉得就是两个人决定一起过日子,也没有这么剥削另一个人的,可是眼睁睁看着朝闽去杀一堆人来给自己续命,更是糟心得可以。
叶宇时时刻刻都觉得自己站在悬崖高桥上,摇摇欲坠得胆战心惊。
朝闽似乎是察觉到他的犹豫,用力地握紧他的手,手指的冰凉更甚,也不知道是谁的温度降下来。
“这是我小时候住过的地方,山洞里的寒潭能让你快速恢复身体。”朝闽面色平静,语气还带着点雀跃,似乎将自己的一切分给叶宇,是一件让他心潮澎湃的幸事。
“我梦过这个地方。”叶宇思来想去,还是将自己做的梦告诉朝闽。
例如他被人吊起来抽筋剥皮,或者是他在这个洞里面当变态肢解狂,顺便也将那个莫名其妙的老头描述了一遍。无论那个老头是不是幻觉,叶宇还是觉得跟朝闽说一下比较好,免得将来朝闽会被暗算。
朝闽目光阴沉地看着山洞小道最蜿蜒黑暗的地方,他嘴角的微笑不变,连听到叶宇说起那个跟只苍蝇一样的糟老头,也无动于衷,只是领着叶宇一直往前走,走进最深沉之地,宛如踏入地狱中。
“那只是梦而已。”朝闽笑着说,他的声音奇异地与山洞里的阴寒和谐地融为一体,有种入骨入髓的阴凉。
叶宇并没有觉得朝闽的语气有什么不对,他更多的注意力还是放在接下来的手术上。为了使他术前安心,朝闽已经将那些笼子里的人放了,据说有几个罪大恶极的,也顺手宰掉。
叶宇听后心情沉重,不是为了那几个死掉的坏人,而是朝闽本来就是最大的恶人,不知道哪个时候就被人抓住顺手宰掉,就跟他杀的那些人一样。
有时候多年来的三观竟然动摇起来,叶宇抬头看着先行几步的朝闽的背部,袍子的弧度很顺畅,可以隐约看到他走路的时候,衣袍上隐隐出现的背部轮廓。
如果有人要来报复,叶宇觉得自己会护住的人只有一个朝闽吧。
不管来杀他的人是坏人,还是好人。是有目的,还是有仇的。
一时间,叶宇竟然发现自己变得薄凉,兜兜转转一圈下来,满脑子竟然就剩下一个男人。
小路走到尽头,出现一个洞口,黑暗逐渐褪去,出现一层朦胧的白光。朝闽领着叶宇走进去,出现的场景熟悉得可怕。依旧是那个散发着寒气的水潭,水潭的水清冽暗蓝,深不见底,水潭上方有光从石头缝隙里投射而进,在水面上波光粼粼。
叶宇敏锐地看到水潭旁边的石头上,有陈年血迹。他嗅觉里那种血腥味更加浓郁,明明潭子里全部都是水,叶宇却觉得以前这里全部都是血。
朝闽没有松开叶宇的手,他直接就走入水潭里,水潭中央下面有一道石梯,脚踩上去水漫过脚踝处,叶宇踩过潭水,鞋子顿时湿透了,一股尖锐的寒意从脚底板钻出来,他立刻打了个哆嗦。
朝闽似乎是立刻就感受到他的不舒服,回身拦腰一抱,将他横抱到自己怀里。
叶宇老脸一红,都什么年纪了,还被公主抱,没等抗议什么,朝闽已经脚步如飞,旋身上了水潭中间的石台上。将叶宇放上石台后,朝闽顺手将他的鞋子给脱开。
“冷吗?”朝闽低头伸手去触摸叶宇的脚踝,长发垂落在肩下,眼眸低垂的时候竟然能在他眉间看到温柔般的雾气。
叶宇不知怎么就觉得这个男人真是好看,墨发白衣,连朦胧的光线都只掉落在他身上。
看愣了一会,才有些尴尬地说:“我没有那么娇弱。”其实有时候朝闽还真把他当成瓷器了,刮蹭一下就急上心头,皱在眉间,他糙活了这么些年,连他上天堂的父母都没有这么娇生惯养他的。
朝闽温和地笑了笑,就从自己的袖口里拿出一套工具来,是手术刀。
看着他摊开布条,上面别着崭新锋利的刀子,叶宇感到自己的皮肉在疼。
朝闽似乎要安他的心,他拿出第一把小刀子说:“一点都不痛,我会先让你沉睡,再将你放入寒潭里,水会冻住你的知觉,在割除种子的时候,必须保证你的筋脉顺通,所以第一道工序是换脉。”
叶宇的身体已经拖太久了,久到各处经脉都在崩溃。朝闽不可能在他的身体这么糟糕的情况下,将种子拿出来。
叶宇拧着眉头看着那些可怕的刀子,见朝闽脸完全没有异色,突然问:“那你痛不痛?”
朝闽好像没想过他会这么问,手指一滞,上面的刀子隐约出现他的脸,他听到自己理所当然的回答:“我不怕痛。”痛这种感觉,反而是他最不敏感的。
叶宇看到他这种鬼样子,就跟心脏被人捅刀子一样,闷疼到抽筋。
“手术多久?”
朝闽认真想了想,“如果不出意外,从换脉到将种子离身,最后换上丹田的过程是三天。三天后你还必须在这个地方睡一个月,才能真正痊愈。”
叶宇用手指扣着石台的地面,不小心指甲就刮下一层血迹来。他在下一个巨大的决心,指甲每刮一下那些血迹,他自己的血就先冷一分。
一个月三天,听起来就是睡一觉而已。
不痛,什么也不用管,睡醒了这个男人身上的一部分就成为自己的。
那朝闽自己呢,问他得到的答案是——我不怕痛。
谁不怕痛,怕痛是每个人的本能。不怕痛的人,不是死人就是有病。
叶宇突然伸出没有穿鞋的脚,去探了探潭水,刺骨的冷从他的脚趾瞬间窜上头顶,让他立刻打了一个哆嗦。不仅痛还冷得让人受不了,朝闽就打算让他睡觉,让他全麻一个多月,然后他自己痛不欲生个三天,再寂寞个一个月吗?
就是娶个老婆也没有这么贤惠的。叶宇觉得自己不是男人,都决定娶他了怎么还怕冷怕痛怕吃苦呢?
什么难事都让朝闽自己做,这不是妥妥的渣男即视感?
叶宇边唾弃自己边下水,水潭非常深,脚根本踩不到底。朝闽伸手揪住叶宇的衣袍,他坐在石台上,袍衣逶迤一地,低垂着头对叶宇说:“我先让你沉睡。”
叶宇整个人已经浸入水里,而朝闽还拉着他的袖子不放,叶宇皮肤全部起鸡皮疙瘩,他看到自己张口就是大雾,冻得受不了。也不知道朝闽出生就被人扔到这里,怎么还没有死。
叶宇下定决心要杜绝自己那种怕吃苦受累的坏毛病,现在不比以前他还在家里宅的日子,那时候单身一个人有存款有爱好还有一辆自行车,日子过得潇洒无比。
现在已经拖家带口了,再这么娇娇弱弱不堪重负的,将来怎么面对江湖险恶,怎么养家糊口,怎么让朝闽过上好日子。
要是满江湖都要追杀朝闽,他难不成还要躲着不成。
叶宇抬头的时候,刚好能看到朝闽低头的凝视,他暗沉的眼眸里红光隐隐,脸色洁白如玉,眼尾微微上勾出一抹精致的弧度,在大片黑暗中,唯独眼前这个男人会发光似的,光雾都围绕在他四周,美如幻境。
叶宇突然伸出手,湿漉漉地触摸到朝闽的脸,一寸一寸珍惜地抚摸过他的脸部皮肤,似乎想在上面寻找到上次看过的那些裂痕。
“别让我睡觉,朝闽。”叶宇说话时,磕碰颤抖得可以看到自己呼吸的雾气,真是冷到骨子里。
朝闽不赞同地沉下脸色。叶宇看了立刻开口解释,“我要变强……变变……变强。”
朝闽冷声道:“等你睡醒,就能变强。”他分一半给叶宇,包括自己的内力。
叶宇发现朝闽听不明白自己想表达什么,他耐心地解释,“不是这种强,而是心境,练武的心境。”
朝闽眸光里的红色更加浓郁,似乎已经捕捉到叶宇话里的意思。
叶宇光是在这里泡一会就痛得受不了,他边忍受寒潭的折磨边说:“你该清楚你给我的,跟我自己领悟的完全不同。根基不稳是大忌,我没有任何基础,所以哪怕我身体里的习武根骨再好,就是先天带属性的也没有用。如果我想要习武,那么我就得吃苦,让我醒着,朝闽。”
这具身体的前身,还不是在竹林里耗了几年,才硬生生将自己打磨成一把硬剑。习武的心境,永远重过习武的根骨。
朝闽眼瞳已经完全转红,他露出一个安抚的笑容,低沉下声音说:“以后学习也不晚,你悟性不低,不需要用这种方式。”
叶宇嘴唇发白发抖,感觉自己快成冰棍了,朝闽还在他耳边拼命催眠。
“会非常冷,而且你不睡觉的话,我无法杜绝你的痛感,割肉抽筋的痛苦不是你能受的。”朝闽指缝突然闪出一把小刀,薄如蝉翼的刀片,握住他的手翻过来,刀子就贴着叶宇的手腕处,朝闽冷声说:“这种痛苦,你受不了。”
叶宇完全能感受到刀锋抵住自己皮肤的战栗感,绵长的,阴冷的,窒息的痛苦。
“你在这里呆了几年?”叶宇面无表情地问,伸手突然压住刀子,割入自己的手腕里,血顿时涌出来。
朝闽眼瞳紧缩,想要抽刀却犹豫,似乎想让叶宇感受到这种痛而退缩。
可惜叶宇没有接受他的好意,继续地压着刀子质问:“你被人割了多少刀?那群王八蛋将你泡在这里多久?你痛了多久?你冷了多久?”
血越流越多,落到朝闽的衣服上,沁开了大片的血迹触目惊心。
朝闽手里的刀子骤然消失,他表情冰冷地伸出手压住叶宇手腕上的伤口,叶宇却用手抓住他的手指,认真地继续说下去,“我不怕痛,朝闽。”说完,还笑了笑。
朝闽看着自己手指上的血迹,一种爆烈的怒气就快要疯涌而出。
叶宇却突然仰头,依旧是那种死不悔改的模样,“我们会在一起,一直在一起。”
朝闽点头,他根本无法想象叶宇离开后的世界。
“那么就没有理由你自己一个人孤独的地割肉给我,而我却在呼呼大睡。要痛就一起痛,要冷就一起冷。”叶宇语气强硬,表情严肃,“我们也算是领证的,如果要在一起就要有在一起的觉悟。你承受的,我也要分担。”
朝闽心尖好像被扫过什么,一股暖流覆盖住他暴怒的情绪,他突然觉得不冷了,因为叶宇的话就如火焰一样燎原而起。
叶宇眼眸漆黑,却流转一种极其有生气的光亮,他唇色发白,笑容却非常灿烂。他满手血地抓着朝闽的衣服,自信满满地说:“等我变强了,你负责貌美如花,我负责赚钱养家。”这才是男人过日子的态度,而且朝闽长得这么招人,整天出去抛头露面的,哪天要是被别的小妖精给勾搭走了怎么办。
朝闽却觉得,此时此刻的叶宇,非常好看,就如同他还在竹林里那样,坐在竹楼上倾听雨声,雨水落到他的手指上,也可能在那一瞬间,就落到自己的心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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