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她的船(1V1,H)

小心我拿刀阉了你

隔日一起床,万姿沉痛地意识到,人要服老。
和梁景明做了一晚上,谁都没合眼。可人家十八岁少年,一醒来洗把脸就容光焕发,八点钟准时下楼吃酒店早餐,就她跟孤魂野鬼一样,昏昏沉沉十点多才醒,险些没赶上回香港的渡轮。
“早。”
裹着毛毯缩在甲板角落,万姿几乎又睡着。直到有人从远处靠近,递来一个牛皮纸袋。
梁景明站在她面前,像从静谧校园走来,还有点书卷气。白衬衫贴合笔挺,是她昨晚穿的那件。
“还没吃早餐吧。”看四下无人,他亲了亲她的脸颊,“昨天辛苦你了。”
“哼,你还算有良心。”
纸袋里有两只葡挞一杯冻鸳鸯,直击万姿的口味。本以为梁景明是从酒店打包的,尝了口奶香浓郁的馅心,她才发现这葡挞是安德鲁出品。
安德鲁饼店是澳门的大热打卡地,点心好吃,队伍难排,而且离酒店非常远。
难怪他要一大早起床。
“澳门很小,但吃的挺多。下次如果不是出差来,我带你去吃葡国鸡。”
“哟,原来我男朋友可真会讨女孩子开心。”
虚托住下巴,不让饼渣簌簌地掉,万姿咬着刚出炉的葡挞,感觉整颗心也变得热烘烘的。
“这么熟练这么上道,”她眯眼笑,“看来老带人玩澳门?老给女孩子带早餐?”
“……”梁景明一脸真诚,却也藏不住笑,“没有。”
“真的?”万姿跟逗猫似的,“你以前不是喜欢过那个inês?怎么,也没给人家带过早餐?”
“……没有啊,我就没——”
“没什么实际心动,光顾着给人家照片点赞?”万姿做痛心疾首状,“你不行啊,怎么这么抠门?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懂不懂?活该,难怪把不到妹。”
“……”
被堵得无话可说,梁景明窘得不能再窘。可无奈漫到了极点,只令笑眼漾得更亮:“我就没有喜欢过inês,顶多有点好感……”
“你知道的,那时候我才十四,就是个小孩……”
越描越黑,越说越羞耻,他干脆捏牢她的脸颊,蛮横得几乎像撒娇:“以后能不能别提这事了?”
“行吧,不提就不提。”万姿快笑死了。
时间真是个奇妙的坐标轴,昨天她因为梁景明这段莫名其妙的puppy love泛酸水,哪能想到还没过二十四小时,真成了男女朋友,反而能毫无挂碍地拿这事开玩笑。
说到底,只有他给的安全感,能打败她的假想敌。
“那我问你。”
一见她歪头看他,梁景明就预感大事不好。
果然她红唇轻启,悠悠盯牢他——
“你觉得我好看,还是inês好看?”
“当然你好看。”
万姿发觉梁景明真是长大了,面对这种送命题,答案抛得刻不容缓。
存心想戏弄他,她再垒砝码:“那你详细说说,她丑在哪里?”
梁景明:“……”
“她……”
期期艾艾的模样落入眼中,万姿觉得他可太有趣了。简直能透视那优等生的小脑袋瓜,思维齿轮疯狂转动出了火花——
背后不好说人坏话,女朋友又等着回答。
时间不多了,这可怎么办。
“没事不用说啦,跟你开玩笑呢。”
忍不住揉了一把他的头发,万姿拉着梁景明在她身边坐下,非常熟练地倚在他怀里,鼻尖抵在他脖颈。一口一口,深呼吸。
好喜欢他身上的味道,是白开水,是青雪松,是荷尔蒙,是修剪整齐的草地,是深夜回家后独酌一杯干邑,但又说不出具体香型。
只觉得这个人从内而外,干干净净。
“你真是个好人。”
她的声音很柔,却又闷闷的:“但以后不能对谁都好,因为你是我的男朋友。”
“如果你对其他女孩子也很好,我会伤心的。”
“你才是我的。”
梁景明怔住。
平常万姿太傲娇了,就没见过她这么坦诚心意。
仿佛被逮住尾巴的猫,她又赶紧补充:“我很大度的,过去的事情就过去了。但是如果以后你敢跟异性来往没有分寸……”
“你给我等着,小心我拿刀阉了你。”
“还立刻冲进马桶,让你找医生都接不回去。”越想越不爽,万姿干脆打了他一记,“听见没有?”
“听见了。”
她细胳膊细腿,打人力道还不如泰式按摩。梁景明低声笑,手在她腰侧收得更紧:“其实把我阉了,你又有什么好处。”
他的呼吸热融融的,吹进耳洞里,激起她一阵酥麻。仿佛一根根骨头,被人慢慢拆掉。
没有疼痛,只觉得软。
没等万姿想出什么机灵话,只见他又微蹙起眉,一脸认真慎重,仿佛向她咨询什么重大课题:“还有……马桶真冲得下去吗?”
万姿:“……”
脑海里瞬间浮现他物什的模样。生气勃勃,饱满有力。
更要命的是,她不知怎么就坐到了他大腿上。臀缝处绷紧了轻薄短裙,堪堪迭在他的关键部位。凹陷与隆起,隔着几层布料摩挲着,暧昧地诉说饥渴,仿佛是天作之合。
如果赤身裸体,他就能进来了。
下意识绞紧双腿,万姿蹭地一下站起来:“……滚,哪凉快哪呆着去。”
不是没想法,可昨晚实在做太多次了。而且梁景明神情玩味,说不定能在甲板要了她。
“不跟你说了,耽误我工作。”
刚走出几步,她被一把拦下,梁景明把她笼在怀里。
整个人慢慢覆下来,温柔杂糅着霸道,裹挟令她情动的气息,把脸颊凑到她面前。
渡轮在海上起伏,带着人也一颠一颠。
不由自主闭上眼睛,万姿咬着唇角,极力不让它上扬——
好吧其实在甲板搞,感觉也很刺激……
“想什么呢。”
她的微表情尽收眼底,梁景明笑着蹭她脸颊:“乖,亲我一下再走。”
万姿:“……”
梁景明这小孩,真是越来越坏。
可这种坏,她还挺爱。
人谈恋爱总有一个阶段,睡得少又精神百倍,亢奋地向人间播撒甜蜜。
蹬掉梁景明,万姿在渡轮里穿行。下属写好丁家楼盘推广方案的初稿,她得找个网速好的地方修改,尽早递交。
公事划过脑子,却留不下什么痕迹。万姿真是深刻理解了《老友记》里的ross,刚跟rachel在一起时,为何随时随地能在大马路上,欢欣鼓舞跳一首《雨中曲》。
就是开心。就是想笑。
就是想把男朋友变成五厘米小手办,关在扭蛋里揣在兜里,时不时拿出来看一眼,再心满意足地放回去。
就是想抛掉世界,好好腻在他怀里。说无聊的闲话,做没营养的事。
反正,就是要跟他待在一起。
然而在推舱室门的一刻,她整个人如断电一般,什么旖旎想法都忘了,笑容彻底凝固住。
舱室被分割成几个私密包厢,可用来办公或者开会。其中最大的一间,用半透明玻璃隔开,遮蔽住人的长相,却露出了鞋子。
万姿一看就知,那是一双prada走秀款。
她认识的人里,穿这鞋的只有丁竞诚。
他显然不是一个人。
懒散靠在沙发上,他身上还坐着一个女人。和梁景明刚才抱她时,姿势几乎一样,亲热地依偎在一起。
瘦,长发,皮肤白皙,五官深邃。
静静站着,万姿秀眉一挑。只觉得肾上腺素疯狂上涌,这场景刺激荒诞得近乎好笑。
不用看到女人正脸,她就认出来了——
丁竞诚抱着的,不正是inês么。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