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趣的设定是,当人类在初等学院学习掌控基因的力量时,掌控百分之一就可以开启自己的基因兽,有天上飞的雄鹰,地上跑的狮子老虎等等。
克拉克的基因兽是一只可爱的垂耳兔,这种基因兽看似毫无杀伤力,却能够运用精神力,辅助克拉克一路成为传奇。
帕特里克原先预备拍摄六部,所以整体的场地建设的十分豪华,六部的电影,预计总共要拍两年的时间,所以一切的设施都完备。
黎橙刚才就是进入化妆间去换装的,他身上穿的正是收到入学通知书后,主角用捡破烂换来的金币买到的第一件西服,虽然整体还算平整,但一看质量就有问题,十分符合场景,但这身衣服染上了血迹只能换掉,紧接着黎橙穿着另一件粗制滥造的西装走了出来。
他脸色被粉涂得蜡黄,看上去精神状态不怎么好,看人的时候有些局促,走起路来却依然身形挺拔,表现出一个内心孤傲却穷苦出身的少年人形象。
“哦,很完美。”帕特里克眼尖的看到他走出来,不得不说使用黎橙来做这种传奇电影的主角非常符合形象,因为他本身的经历就十分励志,给人的感觉和题材相当契合。
“那是谁?”目视着他的背影,一个黄头发的少年坐在片场的休息区,挑起左边的眉毛,显得有些漫不经心。他手指上带着一颗戒指,上面的宝石纯净闪烁,居然有眼球那么大,足可见少年身家的富裕。
“这次电影的主角,和导演关系不错,菲比少爷您不要太散漫了,少惹点事。”他的经纪人提醒道:“他的背景也不简单。”
“不过是个小演员。”少年不屑的嗤了一声,年轻人的心性向来是张狂的,偶然看到一个年纪和自己差不多大的人,却能在娱乐圈取得更高的地位,让菲比心理很不平衡,“背景再不简单,有我们皇爵集团在美国那么有影响力?”
“或许您听说过,他是极地兰芳公司的总裁,当然他的姐夫所创建的贡药坊,掌握着连皇爵高层都心动的医疗技术,现在在美国上流社会中都开始流传着贡药坊的药丸,因为贡药坊只实名认证率先销售给中国人,所以这边一粒药丸都是千金难求的。”经纪人提醒道。
“哦。”菲比眼睛转了转,没有再说什么。
中午试妆结束,黎橙婉拒了帕特里克酒席的邀请,抱着一只小白狗跟宋佳回到酒店,片场中的人该走的走该散的散,只剩下十几个工作人员留守。
菲比在片场中转了一圈,突然看到有人搬了一笼动物擦身而过,他古怪的看了一眼,心中稍有思量,喊了一声:“等等。”
“你拿的这是什么?”
那人顿了一下,回头见是这位年轻的富二代,笑道:“这是拍摄的道具。”
“谁的道具?”菲比问。
“不是说主角的基因兽是垂耳兔吗?”这个工作人员将菲比来了兴致,把手上的笼子踢了过来,凑近了菲比一点,指了指:“你看这是今天早上刚从宠物市场买来的,眼睛的瞳色都比寻常的兔子好看,用来上镜最好不过了。”
菲比蹲下看了看,果然觉得这兔子有些不太一样,他用手指头玩了玩,脸上露出一抹笑意,“是挺可爱,你准备送哪去?”
“送到黎先生的化妆间。”
“让我再玩会儿,一会我帮你送过去。”菲比把笼子抢过来,还顺手从笼子里捞出了兔子揉了揉毛,兔子眯起眼睛害怕的抖了一下。工作人员想了下,化妆间虽然是单独的,但没人的时候,也不禁止工作人员进入,肯定没什么害怕丢失的重要东西:“那也行。”
半个小时后,菲比推开黎橙化妆间的门,把笼子放了进去,若无其事的走出来。
菲比插着口袋,兴奋的吹了个口哨。
坏心的想着,或许到了明天,黎橙的化妆间一定会充满了一股怪异的味道和一地兔屎——他记得兔子这种东西,上面吃多少下面就出来多少。
哼。
化妆间里,温顺的待在笼子里的兔子鼻子嗅了嗅,等了一会儿,慢慢的从笼子的开口处走了出来,它走走闻闻,很快跑到休息室里。
里面有一张大床,底下还有一摊血迹。
兔子慢吞吞的走了过去,低下头嗅了嗅,雪白的兔毛和浓黑的血迹不和谐到了极点,兔子鼻子里喷出一口气,似乎觉得不是自己的食物,它抖了抖毛,一只小短腿啪嗒踩了上去。
一丝血色从它的脚下蜿蜒到眼睛,兔子浑身震颤了一下,轰然倒地。也不知过了多久,地上的白团动了一下,兔子仿佛喝了酒一样晃晃悠悠的站起来。
它打出一个嗝,嘴巴里吐出一道红色的雾气,慢慢挥散在空气中。
第二天,化妆间里的兔子不见了,据说是菲比放过去之后忘记关兔笼,使得兔子逃出了片场……可关键是,没有人真正想起来,化妆间的门,本身是关着的。
*
美国车辆拥挤的街道上,一直兔子用马一样的速度奔跑着,它双眼通红,不时打出一个嗝,顿时一股红色的雾气消散在空气中。
它懵懵懂懂路过公园,路过动物园,路过居民区,路过小村庄……妇人怀里的蝴蝶犬嗅了嗅空气中若有若无的红雾,忽然像是受到什么诱惑一般,眼神空洞的凶着脸呲了呲牙。
“芭拉,你怎么了?”妇人摸了摸它的脑袋。
蝴蝶犬怔了怔,空洞的眼睛恢复成漆黑的颜色,它低低的呜咽一声,似乎有些不安的动了一下,用头顶蹭了蹭妇人的手掌。
“它不会咬人吗?”妇人身边一个很怕狗的朋友不时的看一看她怀里的蝴蝶犬,有些害怕道。
“不会的。”妇人笑了笑,“狗是人类的好朋友,你对它好,它就非常喜欢你。”
“去你自己的房间。”此时在酒店的另一只狗狗,却没有被人抱在怀里的好运气,黎橙一只手抵着黎大毛的脑门把它往后按着,一个劲儿的后退,“不要以为可怜巴巴我就会原谅你。”
黎大毛:“呜呜。”
它咬了咬自己的毛,从脖子上褪下一只挂着戒指的项链,叼在嘴里献给愤怒的少年。
很显然它没想到少年看见戒指更加愤怒了,直接一把抓过戒指,接着把房门砰地一声关上,惊天动地的声音使得整个楼层都仿佛震了一震。
沈攸:“……”
沈攸:“呜呜。”
房门上了锁。
沈攸:“……呜呜。”
房门里没有任何声音。
沈攸:“吼!”
依然毫无声息。
沈攸黑着脸,慢悠悠走了两步,伸出前爪,小心翼翼的……挠了挠门,咔嚓咔嚓的声音从门上响起,一层木皮从门上掉了下来。
一只抱枕飞奔到门口,扑通一声砸在门上。
少年脑袋搁在被窝里,闷生生的话从里面传出来,显得有些低落:“再挠就把你扔出去。”
这是怎么了?
沈攸抬了下耳朵,稍微犹豫了一下,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有点难过。他爪子轻轻放在地上,在门口站了一会儿,悻悻的转身往客厅走去。
☆、第138章 他是那个传说中的唱
不管现实社会如何变化,在安地格山脉的一处疗养院中,五六十多岁的老人们在院子里自由活动,和城市里的空气污浊和人流杂乱不同,这个地方山清水秀,和疗养院的主旨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乔治是一个美国人,他是去年来到疗养院的,和大多数人不同的是,他的身家十分富裕。前半辈子乔治专研音乐,但身体总有些不好,所以退出音乐界后就住到这个空气清新的山脉中。
“乔治,放一下那个音乐吧。”对面的浅灰色短发的老头笑眯眯的喊了他一声,乔治怔了怔,随后马上反应过来对方所说的音乐是什么。
一年前他来到疗养院时,恰好带着几份光盘,毕竟一直以来都是钻研音乐的人,不能说跑到山脉里来住就完全放弃了,他随身带着的除去大面额的美元,还有自己这半生最喜欢的音乐。
其中有一个叫做《风华》。
也是他手中所有音乐中最粗糙的一个。
之所以说粗糙,不是多么难听,而是录制设备太简单,从头到尾全是杂音,甚至用专业设备调整之后,也达不到录制的最高水准,但乔治还记得自己第一次听到《风华》的感觉。
光盘放进播放器中,一道单独的人声很快传了出来。
乔治微微一笑,据说这首曲子带有某种神奇的催眠艺术,听多了可以使人放松心灵,对疗养院的人来说,《风华》是必不可少的。
时隔一年之久,也许很多人都忘记了这首歌,但当再次听到时,却绝不会再歌单里删除它。
放完音乐,乔治逛了下网页,突然在《风华》的论坛里看到这样一个帖子,是今天刚发的帖子。而发帖人居然是一个论坛的管理者【surrey】,乔治知道,虽然这位管理员发帖不多,但是很少像其他群众一样空穴来风的八卦,他的发言都是具有一定的权威性的:【今天偶然听到一首歌,突然发现里面的声音和《风华》特别相像,甚至连听后的感觉比风华还要强烈许多,所以我准备八一八《风华》的出处】。
乔治顿时有些来了兴致,要知道他虽然喜欢过很多音乐,但无疑《风华》是其中最为特别的,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带着治愈意味的歌曲。
不是音乐方面的治愈,而是听完之后对身体和精神方面的治愈,都是十分难得的。
乔治点开帖子,看到【shrrey】从声音、效果方面做了系统的分析,说起来有理有据,让乔治也忍不住挑起了眉头,难道是真的?
他打开音乐网站搜索【shrrey】帖子里所说的《千机》,前奏是中国古风的味道,乔治闭上眼睛,手指点了点膝盖,紧接着延长部分开始出声,乔治身体一震,有一种直觉,这首《千机》比之《风华》还要厉害,几乎就在开口的瞬间把人的心神吸引住,乔治认真的听到最后,翻回风华的论坛,在【shrrey】的帖子下面写了一条回复:“恐怕两首曲子确实都是同一人演唱。”他下了这样一个结论。
接着又埋头打字。
“听过之后我发现它们的特点十分相似,声音有一种特殊的力量,因此不管是怎么样的曲风,所带来的效果都是显而易见的。或许有些人还能记得,《风华》刚出现的时候,曾经被心理学家分析是运用的一种良性催眠术,可以放松人的神经,我想说楼主所言的另一首《千机》,将这种效果放大了至少一倍。”
一个帖子的跟风,有一个就有第二个,当【shrrey】的帖子在论坛中杯顶成热贴之后,偶然闯入《风华》论坛的人有些会忍不住点开看看,而这其中并不缺乏音乐界的大师,甚至即使没听说过《风华》,这些大师中也只有很少一部分人不知道《千机》这首歌。
无他,只是因为演唱者实在太有名气了,甚至这个演唱者的名字以及形象,曾经连续数次出现在各国的时尚报刊上。
如果在半年前或许还有音乐大师人不认识黎橙,那么半年后的今天,这个少年在音乐界大放光彩之后,当他的钢琴曲以及笛曲被广为流传后,即使是音乐界高层的演奏大师也沉默了。
天赋这种东西,还真是强求不来。
当然如果他只是有钢琴和横笛方面的天赋,那也就罢了,可他偏偏在演唱方面也能独占鳌头,甚至在娱乐圈中的身份竟然是一名演员,出道一年就已经参演过帕特里克的《银河舰队》,甚至最近还准备作为主角参演帕特里克拍摄的、备受娱乐新闻关注的新电影《基因传说》。
知道黎橙事迹的人都有点接受不能,尤其是人与人之间差距太大的时候,连嫉妒都生不出来,只能是膜拜,于是在网络上路人转粉的情况简直多不胜数。
“shrrey大神真是细心,居然连这个都能发现,我虽然不是什么专业的音乐家,但是听完《风华》和黎橙的《千机》,我也觉得这两首歌恐怕偶什么联系,两个声音太相似了!”
毕竟是哟关于黎橙的消息,于是这个帖子的内容很快被传到中国,有人把内容翻译出来摆放到黎橙的贴吧里,顿时犹如在冷水里放进了一只烙铁。
“我记得《风华》刚出现的时候,是在中国的一个音乐网站,当时音乐编辑的描述是宠物店里的一个客人唱的,现在我再回去找找那段描述,虽然没有具体说出宠物医院的名字,但依然能够从蛛丝马迹发现这家宠物店正是南江省永安市的一家宠物店,恰好和黎橙的家乡符合,我觉得我真相了。”这是一个永安市的市民发表的看法。
“23333楼上真相了。”
“没看错吧,我大橙橙居然是《风华》的原创!当时炒鸡喜欢这首歌来着!!”
“原来《风华》的作者就是橙子,跟着我橙子一路走了那么远,今天发现这种事情,突然感觉一点也不意外怎么破?”
“也就是说那些国外大家对《风华》的赞美和评价,放在《千机》上也适用咯?也就是说橙子掌握了一种独特的演唱技巧,可以让人在听歌曲的同时心情放松?”
毕竟《千机》是黎橙第一个独唱歌曲,和《玫瑰之名》中的配角不同,《千机》可以算是他的第一首主唱,所以大家都统一以千机为例子,和《风华》作对比。
黎橙贴吧上又引起了一系列的猜测,后来有人扒出之前坟贴,那个儿子得了抑郁症后听完演唱会就好起来的事件、还有自身患病听完演唱会后治愈率提升的事件等等,橙吧里的人看着这些当年被他们认为是水贴的帖子,或许并不是大家猜测的那样言不尽实,或许真的确有其事,大家都沉默了。
“真的假的?”
事件转移到黎橙的微博,不论是多么有理有据的猜测都比不上当事人的一句话,在微博下方留言的粉丝好像都串通好了一样,在黎橙的最新微博下问了这个问题。
“大大,唱《风华》的是你吗?”
“大大《千机》和《风华》大家都说是同一个声音!”
“我感觉大大一定是《风华》原唱,底下的,敢不敢来打个赌!”
而黎橙片场休息刷微博的时候,往评论底下看了一眼,随便找了一个名字看起来比较面熟的粉丝直接回复了个:“是我。”
粉丝:“啊啊啊啊啊啊橙大回复我了已死而无憾!!橙大在片场注意休息,还有据说拍摄这种片子一些战斗场面好危险的,千万要注意安全,我们等着橙大的新片!”
“谢谢。”黎橙礼貌的又回复了一句,那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很久都没有回复过来。
几千里外的一处街道上,穿着粉色衣服的女孩苦着脸看着地上的手机零件,刚才走路的时候看到心爱的大大发来回复,居然激动的把手机给摔了,正好摔在一辆疾驰的车上,车倒是没事,倒是手机……却只剩下残骸了。
不过她这时候却是急的不得了,恨不得马上找到一台电脑刷微博,然而这种地方离家还远得很,她挣扎了一下,胡乱的揉了把脑袋:“啊啊啊啊啊,真是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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