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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山谷中缭绕着袅袅白雾,碧水潺潺从青石上流落,哗啦啦,飞溅白花。
枝头上,山雀鹦鹉扑凌着翅膀相对鸣叫,用它们自己的语言打着人们不懂的呼哨。
山坡上,火红的杜鹃花开遍,期间穿梭往来着几只鹿,几只野兔,倏忽一箭射来,正在吃草的肥硕兔子便成了猎者的盘中餐。
“接着。”金宝捡起兔子扔给身后的朝云,复前行瞄准那头麋鹿。
朝云忙道:“金宝哥别打了吧,今日的肉足够了。”
金宝情绪不佳,嗯了一声收起弓箭,又往前走了一会儿在山坡顶上的大石头上坐了下来,眼睛望向东方,只见红日缓升不知不觉就将满山的雾气吹散了。
朝云知道他为何不开心,更知道银宝哥也很不开心,谁让他们都被大爷扔下了呢。
山坡下,清澈的溪水里,银宝正卷着裤脚,拿着鱼叉叉鱼,目光炯炯,静若石雕,当水下有大鱼从他眼前游过,说时迟,那时快,猛一发力,“噗通”一声,尖尖的木便刺破了鱼肚皮。
溪水之畔,青草地上铺了一张锦毯,上面正坐着容哥儿,水灵灵的眼睛下挂着晶莹的泪珠,方才该是哭过的,此时却被英勇叉鱼的银宝吸引了,水花迸在他的小脸上,他嘿嘿一声,又嘿嘿一声,于是便开心的笑了,一时忘了找娘。
银宝转过头来一笑,踏着水上岸,哄着道:“小少爷莫哭,一会儿奴煮鱼汤给你喝可好?”
“鱼……”容哥儿小手指一指,半是疑惑半是高兴的道。
“对,这是鱼。”银宝摸了摸小家伙的头,目光后移看向了矗立在树林之中的木屋,心里想着,这会儿药效该过了,姨奶奶,不,夫人也该醒了,待夫人醒来,不知会闹成什么样儿。
其实他心里有隐隐的期待,闹吧,闹吧,闹的他们一起去找大爷,同生共死,也好过现在苦苦煎熬。
一日一夜已过,此时也不知大爷究竟怎么样了。
便在此时,他听着有人喊他,正是青儿、旺儿的声音,昨儿个他派他们出去打探消息来着。
木屋外,落霞刷锅洗米正在准备做饭,木屋内娇娘幽幽转醒,顿觉四肢无力,嘴里还有苦涩的味道。
脑中有片刻的空白,不过一会儿便清晰起来。
嘴苦,那是她被那混蛋喂了药,而无力,该是她睡的太久的缘故。
她转着眼珠扫视了一圈环境,竹床、木屋、屋外熟悉的说话声,娇娘苦笑,果然,他又一次的安排好了她的后路,真是用心良苦,可谁又稀罕呢。
你,我已不要了。
这话插在她的心里,每想一次便痛一次,也许其他的都是假象,可这句话她知道,是出自他的真心,他是真的不要她了。
他是爱她的,这毋庸置疑,可不要她也是事实,他甚至连容哥儿也不要了。
他究竟要做什么,竟狠得下心赶走身边所有的人,众叛亲离真就那么好玩吗。
落霞推开门,见娇娘醒来忙道:“夫人,您可算是醒了。”
“落霞,你扶我起来坐着,我到底睡了多久。”娇娘揉着太阳穴道。
“一天一夜。”落霞把靠枕放在她身后道。
“那么我们现在这是在何处?”透过窗户她竟看见了青翠的山峰,潺潺的溪水,还有漫山的野花以及正坐在溪水边玩水的容哥儿和银宝。
落霞闭紧嘴巴没吱声,过了半响儿才垂着头瓮声瓮气道:“大爷不让说。”
“好啊,你倒是听他的话,你果真是他的丫头。”明显的嘲弄,落霞如何听不出,可大爷下了死令,三年之内不准夫人出谷,更遑论告知她这是哪里了。
娇娘也不生气,事实上此时她心里很平静,便问道:“跟来的都有谁,其他人呢?”
“金宝银宝兄弟,青儿旺儿,朝云和奴婢,其他的人,大爷给了他们卖身契,都走了。姜妈妈一家也走了。”
娇娘怔了怔,片刻才道:“姜妈妈自来是个会看形势的,走了也好,也好。”大难临头各自飞,这是人之本性。夫妻尚且如此,何况仆人呢。
“落霞,我饿了,有吃的吗。”一天一夜没进食,她正饿的紧。那混蛋,他别想她会为了他的“伟大”而悲伤哭泣,抑郁难食。
“奴婢正煮粥,夫人等一等可行,对了,山里有野果,很甜,玉爷进山去摘了,这会儿也该回来了。”
“无暇也来了?也好,他若不在,我倒要担心他被万安公主所害,这一点上,大爷把我们兄妹保护的倒好。你扶我出去坐坐,我瞧见容哥儿正坐在溪水边玩呢,他可有哭闹吗?这一天一夜你们用什么喂的他。”
“只在今早上哭过一回,是银宝煮的鱼汤,小少爷很爱喝。”落霞言简意赅的道。
“和你们大爷一样,最爱吃鲜物。”
木屋离着溪畔不远,说着话便到了跟前。
“夫人。”银宝忙放下裤脚,带着青儿、旺儿两个给娇娘行礼。
“娘娘?”容哥儿赶紧转头,一眼瞧见娇娘,嘴巴一瘪便哭,张着两条肉呼呼的小手臂要抱抱。
娇娘也疼的什么似得,跪坐下便将小宝贝抱在了怀里,亲他的小脸、小额头、小耳朵。
容哥儿也回亲,湿漉漉的口水涂了娇娘满脸。
母子相拥,亲昵非常。
听着他奶声奶气,又委委屈屈的喊娘娘,她整颗心都化了,将这小肉团软软的抱在怀里,拍着他的小背,轻轻的哄,慢慢的摇,把躬身行礼的银宝三个扔在一边不管不问。
银宝抬眼偷觑,便见娇娘正神游一般,两眼怔怔瞅着溪水,也不知她在想什么。
她在想什么?
她在想究竟是什么时候爱上他的,是从哪里开始的。
像追溯沉淀在岁月之中的那些零星记忆,往前再往前,她看见一个熟悉到陌生的女子剪下一缕青丝交给了姜妈妈,从那一刻起,她就不再是纯粹的自己,扒开血粼粼的内心便可知,她屈服了,屈服于现实,从那一场职务竞争,她昏死时便已屈服了。
来到这个世上,披上了别人的皮囊,她就更大胆了,撇开前世加诸在她身上的束缚,递上青丝,流于世俗,半颗心已接受了是外室的事实,
外室呵,放在前世世人的眼中,她就是小三、就是情妇。
因披上了另外一层皮,她照镜子一笑便觉诡异,眼睛成了一扇窗,透过这扇窗,她冷眼看自己,看自己作,奔着那一个罂粟一样的男人。
起初不是爱,大冷的天,门外冰天雪地,她只知道讨好这个男人、吸引这个男人能让她不再挨饿受冻,不再濒临死亡,不再像乱葬岗上灰不溜丢的死狗,人人喊打。
尊严,傲气,都得是衣冠楚楚之后才要去维护的东西。
于是,她梳妆打扮,粉墨登场,云袖一甩自导自演起这一场折子戏,戏中她娇媚入骨,勾得那男人在她美味儿的皮囊上流连不去。
可戏就是戏,再精致的演技也透着星星点点的虚假,到后来,顺其自然的就假戏真做了。
唱戏的被戏所迷,难以自拔。
恍然发掘出,真实的她竟也有为爱执迷不悟的一天。
是因为日日夜夜过下去太寂寞吗,所以逮着这个恰好的男人便爱的死心塌地,至死不渝,从此眼中再也看不见别人。
从来都知道,无论哪一个世界,都不是非黑即白的,灰色所占的比重远远比黑白要多,可是,人总是冥顽不灵的,事到临头,有了血的教训才会铭刻于心,恍然大悟:哦,原来灰色是这个颜色,记住了,永远的记住了,再不敢忘。
从此刻起,她所坚守的东西就变了。
入职三年,终于开窍,却于天旋地转间换了时空。
然,纵使时空转换,也已扭转不回她原本的信念,半颗心已灰,中了毒,越是挣扎越累,累心累身,半死不活。
终于,她被那条看不见的大河翻卷一个巨浪拍死在沙滩上,只余两眼,静看世界,入目所见便是他,只剩他。
于是编戏惑他,惑到最后搭上了自己,恍然爱上,死去又活过来,原来灰色的海洋之外还有一个这样的男人爱她,她也爱。
原来灰色并不可怕,并不可恨,可怕可恨的是这个男人也是灰色的,他是别人的夫君,即便他的婚姻是一场阴谋。而她心上加诸了后世的枷锁,她这个人受了后世的荼毒,无药可医的毒。
于是挣扎,于是煎熬,到最后逆来顺受,渐渐的她竟迷失了自己。
而现在,不正是找回自己的时候吗。
去他的外室,去他的姬妾。
那混蛋既不要她了,她不该去要回那张该死的契约吗?
他既完成了这众叛亲离的计划,如今还留着他们之间那可怜的牵绊作甚。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更的时间晚了好多,某山捂脸,10点还有一更,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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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不,和某山同期入千千小说的小伙伴们已经一书成名鸟,专栏收藏的人数也好几百了,只有某山好悲催,是某山写的故事太差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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