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向狩猎(H)

分卷阅读80

服,路!可以阻止一次、两次,可是不能全部都阻止了吧!虽说楚乐现在屁股里还塞著个定时炸弹,可是他也实在不舍得开启开关,一是因为天热楚乐穿的少,二也是同样不想让楚乐为著那个东西不痛快。
於是在不知不觉间,楚乐买了一大堆他所谓新潮的衣服,并且趁路!不注意把他原来身上穿的彰显著乖乖牌的衬衣短裤全都换成了刚买的衣服。
路!看著楚乐穿著露肩露腰还贴身的衣服极为不爽,这又不是去酒吧,街上还有那麽多人呢,他穿著给谁看?
於是脸阴沈了下来,像是要吃人一般。
楚乐对路!今天的表现疑惑不解,趁路!坐在长椅上休息,慢慢靠近路!,几乎全身都要贴在他的身上,在耳边边吹气边用那种很魅惑的声音道:“主人,我穿这个,真的引不起你一点性欲吗?”
大庭广众之下,怎麽好意思说这个!
路!刚想义正言辞的批评楚乐,突然就愣住了。
是啊,自己……不是这麽个古板的人啊……
为什麽楚乐穿的这麽妖孽还引不起他的火?就是因为楚乐穿著这身衣服在街上走?他不穿衣服在俱乐部公开调教给人看的情况都有,怎麽现在自己就不乐意了?
想到了这一点,路!突然感觉到了莫大的绝望,难道自己真的已经步入了良家妇男这种人群中,一心只想护食儿,所以醋意大发?
路!沮丧的带著楚乐回家,可是到了家里,看见楚乐穿著更加暴露的衣服在自己面前扭来扭曲、晃著屁股,一时没刹住火,直接把他扑倒,做掉。
楚乐被路!折腾了一晚上,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大体意思就是在学校给我乖乖的穿著正常的衣服,不准穿成这样给我丢人现眼,给别人招火!
第二天,楚乐被做的腰都直不起来了,躺在床上被路!这样那样的伺候,路!就和个孙子似的,他让他干什麽,他就去干什麽。
让一向少爷样的路!给他办事,真是难得,可是楚乐快意之中,也很是郁闷。他郁闷啊,自己不就穿的花哨了点,怎麽路!回家就成禽兽了?
後来楚乐专门为了这事偷偷问了小丽,同样换来小丽的疑惑,楚乐穿这衣服妖孽是妖孽了点,怎麽样也算不得难看吧,路少怎麽说扔衣服就扔啊……
这个问题到了很久以後也没有确切答案。
初秋,大学开学了。楚乐被路!陪著,进入了他一直敬畏的地方──y大。
路!是学校里的名人,人尽皆知,楚乐为了避嫌,死活不让路大少爷给他做牛做马,一个人吭哧吭哧的把行李搬进了宿舍。
宿舍里一共住了四个人,其他三个人是梁衡、周佩、李清。
要说一个宿舍里各种性格的人都有,碰到什麽样的全靠自己运气。
楚乐深感这是缘分。几句话便能看出,这三个人无一例外都是那种极端开朗的那种,四个人凑起来直接就是皮猴四人组,於是没有几分锺便开始称兄道弟起来,半个小时以後相约先去打篮球,再去聚会吃饭。
楚乐受宠若惊,又是欢喜又是担忧,在他的记忆中,还没有同学一起吃饭的经历,这是头一次,万一……也没有什麽万一的。
他马上又想到了路!,路!知道吗?路!会让他去吗?
但是这也只是半秒锺的迟疑,对新生活的好奇淹没了对路!的想念,也忘了平日路!对自己的管制,楚乐迅速拾好东西,穿上篮球衫便去了操场。
y大的操场从来不缺人群的聚集,不仅是在这里打篮球的人多,来看帅哥的女生们也多。
不过即使女生来的多,聚集的地方也是极为固定的。
不是每个男孩打篮球都能被女生旁观,尤其是楚乐这四个新来的稚嫩的男孩。
梁衡又找了几个刚来的新生,几个人挤在一个角落的篮球架玩三对三,不远处的篮球场被女生男生围得里三层外三层,呐喊声震天,尤其是几个女生,喊得连嗓子都哑了。
周佩他们玩了一阵,大汗淋漓,不由的停了下来。
“旁边打篮球的都是谁啊?”梁衡拿起一瓶水猛灌,顺带拍拍周佩,後者估计嫌热躲开了,“我刚来,我怎麽知道?”
而楚乐站在篮球台子上,向远处眺望,这才慢慢的说:“是路!他们在打。”
楚乐在家的时候经常和路!对打,却从来没有看过路!在篮球场打球,他穿了一件天蓝色的篮球衫,打起球来很是潇洒,运动衫飘来飘去,悠远自在。路!技术也不错,有时玩点花哨,到处放电,难怪许多女生喜欢他。
他原以为新生中没有人认识路!,没想到李清却笑了,原来是大四和研一的学长在打球,那个路!,听说就是路氏的公子,y大的名人,绝对的高帅富啊!
周围的人原听前面都很有意思,听到最後一句,纷纷“嗤”了一声都散了,楚乐不明所以,以为路!哪儿得罪他们了,急忙问:“怎麽了?”
“人家是高帅富,咱们丝就不要丢人现眼了!”周佩撇撇嘴,拍著手呼喊,“来来来,我们继续!”
梁衡这一帮子男孩子都极有神,周围的篮球场上都换了好几拨人了,他们依旧在操场上坚守,渐渐也有人围了过来,看他们打篮球,不是还能听见几声女生的加油。
楚乐从来没有被那麽多人围著看过,尤其是女生,不由的有些紧张,他打篮球本来不错,这麽一局促反而状态不好了,连连被李清抢了好几次球,急的脸都红了。
“哎,累了吗?”梁衡过来拍拍他,“累的话就休息休息,你刚来,不比我们在宿舍已经住了一天的。”
正好有个台阶下,楚乐想了想,点点头,把位置让给同班的一个新生。
他走到人群的一角,头上蒙了个毛巾,拿著水牛饮,不想有人从背後拉住他,把他生生扯出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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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的话:
回校倒计时,周日凌晨滚蛋,这几天又是拾行李又是故地重游,恐怕没有更文的时间了,在此放上路少和乐乐的往事番外给大家看,甜蜜的幸福生活啊,正好帮大家解解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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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又是一个爆字数的极好事例。。。。俺发现了,俺不仅喜欢写肉(前戏)的时候爆字数,还喜欢在过渡的时候爆字数,简直是无时不爆,无语-_-|||
这章番外是接之前的晾晒乐乐 gt;之後的,所以写了很多字数,直到两千八(又是两千八!),才发现,不好,俺又爆了。。。。下章乐乐就要倒霉了,嘿嘿………^皿^
刚才和代更君聊天,聊到了对於肉文的定义,俺和代更君的定义都是只要写得够情就是。相比插入,俺更喜欢写前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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