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念(双性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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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直身体,睁着眼睛看他。钟文清的眼睛很大,双眼皮分明,望着人时盈着亮亮的光,像此时海水的星星,明亮又清澈,钟文晟下意识想俯身亲他的嘴角,钟文清先一步用手心捂住他的嘴唇,另一只手抵住他的胸膛,阻挡他危险的靠近。
钟文晟看他严肃的小表情,哼笑了一声,没有反抗。
钟文清还在看他,钟文晟从来不怕被人看,更何况钟文清看他只会让他越来越心热,钟文清似乎发现他的眼神转变,立刻松开手,站起来。
“我去那边看看,你不许跟过来。”钟文清指了指靠近悬崖的方向。
钟文晟点点头,听从他的吩咐,钟文清这段时间乖得他想更加宠他,以前他对钟文清是要星星就给摘星星,现在钟文清要是说想要星星,那他可能连月亮都一并摘下来给他。
他就这么笑着看着他的宝贝一步步走向悬崖边上,直到他越走越近,钟文晟的笑意在褪下来,钟文清靠得太近的时候,他情不自禁地站起来,大声叫钟文清站住,他不知道他的声音是不是失去了以往的镇定,吓得钟文清回头看了他一眼。
钟文晟形容不好钟文清那个回头的眼神,似乎对他有深深的不舍,可他往前走得步伐是那么坚定,钟文晟眼睛都不敢眨一下,钟文清就这么当着他的面,从高高的悬崖上摔下去。
钟文晟冲过去的时候,什么也没想,他的宝贝,他最深的执念,他怎么敢就这么掉进海里?
他死了,我怎么?
在钟文清掉下海的时候,一直守在边上的保镖就已经措手不及,实在是钟文清毫无预兆地就跳了海,一点征兆都没有,而钟文晟再想一头跳下去的时候,其他人都反应过来,死死地拖住他的腰,把他从悬崖边上拽回来。
所有人都害怕钟文晟这么跳下去,几百米高的悬崖,底下全是岩石,虽说晚上海水上涨,可是高空坠下的巨大冲击力足以让一个人死在海底。
钟文清一个私生子,死了就死了。
但钟文晟只有一个。
所有人都看得清楚。
唯有钟文晟知道,钟文清没了,那他积蓄力量与父母对抗的动力也没了。
他少年时代遇到钟文清,他看到一个小小的孩子怯怯地看着他,在得知他是自己的哥哥,又用孺慕的眼神看自己,而且这个孩子实心眼,看人的时候很真挚,大大的双眼皮,黑黑的眼珠,模样俊秀的像个小天使。
一开始他也没对他倾注那么多感情,只不过又一个私生子弟弟,而且生母的地位又那么低贱,对他而言一点威胁力都没有,可他又那么可怜,生母刚刚丧生,生父也不要他,只要他一个决定,他马上就会被抛弃,一个人去面对残酷的社会,那些孺慕的眼神也再无用处。
可钟文晟还是把他留下来了,毕竟他毫无威胁力,怯生生的小模样也让人不忍心。他就在他身边那样的慢慢长大,越来越依恋自己,整日围着他转,没有人比他更靠近自己,也没有人比他更信任自己,他对他完全放心,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发现他再也不能忍受,有陌生人插入他和钟文清的世界,他只想钟文清只关注自己的一切。
这是一种病态的感情,钟文清比任何人都清楚,可是那又有什么关系。
钟文清本来就是他的人,弟弟也罢,伴侣也罢,他这辈子只能有我一个人。
但钟文清不在了。
他不在了。
他的宝贝,厌恶他到宁愿去死。
连尸体都找不到,他是不是早就设想好,连尸体都不想在与他有半点瓜葛。
他这样的恨他。
钟文晟望着黑沉沉的海水,慢慢捂住自己的脸。
宝贝,我知道了。
你恨我。
你不喜欢我。
你只想要一个哥哥。
我做你的哥哥。
你不要再生气了。
可是,在这片海域打捞了整整一个月,钟文清的尸体还是没有被找到。
钟文晟终于死了心,他头也不回地离开那片度假村。
他走得时候,阳光正好,融融地照在人身上,如此明亮与温柔,它们慢慢渗入他的身体,一点点在他身体里融化,可是他仍然觉得冷。
那冷来自骨髓的深处。
钟文晟想,就这样吧,宝贝,恨我吧,这都是我欠你的。
钟文晟忽然感到有一种释然的轻松,他抬头看了一眼艳阳,刺眼的阳光照得他睁不开眼,他阖上眼的时候,眼睛里干涸一片,没有一点眼泪。
作者有话说:一盆陈年老狗血,酸爽。
☆、第十三章身为男人,没点挫折刺激刺激,人生怎么能叫完美?
在g市一年一度大四毕业生欢庆的日子,17届金融三班的同学也整装待发,相聚在市中心一家上档次的金碧大酒店内。
金融一向是热门专业,在校期间本就属于活跃分子,头脑好、路子广的一些学生,没毕业就已经拿到一份前途无量的offer,羡煞旁人的时候,同时也要被同班的同学狠敲一顿。
这其中要数被人群簇拥的李明义最为显眼,他是富二代出生,家里最小的一辈,千娇万宠的长大,人长得俊俏不说,又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所以在人生路途上,可谓一路坦荡,少有挫折。
但人嘛,尤其身为男人,没点挫折刺激刺激,人生怎么能叫完美?
毕业酒宴摆得这么高档,狠狠吓到了一些手头不怎么宽裕的人,李明义在一开场就直言道:“这可能是我们金融三班最后一次坐在一起吃饭,我作为班长,也可能是最后一次替大家服务,请大家给我一个面子,今天好好吃饭,好好喝酒,旁的事,什么也别操心!”
这话说得又煽情又漂亮,一下子拉近大家的关系,又不动声色地打消了不少人心底的顾虑,酒宴一开场,所有人就举起斟满香槟酒的杯子,一齐大笑着说:“敬亲爱的同学们!”
李明义与大家喝完,找了一个托辞就拿着杯子溜到长餐桌的一角,那里站着一个身材瘦削的年轻人,他很安静,不太喜欢说话,但是一旦你找他说话,他就翘起嘴角,真诚的看着你。李明义在大学开学第一天见到他,就被他迷得神魂跌倒、找不到北,可惜美人一心奔赴学海,视感情无物,李明义安安分分揣着笔记本在图书馆守了一年多,才和人渐渐混熟了。
说来,这个小美人跟他五百年前是一家,同姓李,单子清,因为人长得俊秀,开学来第一天,就把新生接待处搞得人山人海,学校bbs上有人第一时间就把他的照片贴上去,引来无数路人围观。
后李明义跟他混成朋友后,知道心上人不喜欢引人注目,所以拖了关系把bbs上一些涉及到个人隐私的帖子删除。
“小清,这家店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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