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希和的祖父是开国的元勋。
小时候一直住在祖父家里,那是离故宫不远的一座四合院。方正开阔,是前朝的王爷留下的,最能看清楚北方的天高云阔。
“希和,带你明明妹妹去院子里玩去。”祖母慈和地说。
今天家里来客人了,是祖父的林姓故友,还带来了他们家最小一辈的女孩子林明明。这一代的核心权贵圈,都喜欢给孩子起叠字,但愿他们平安,但愿他们顺遂。
那是个珠圆玉润的小姑娘,最是被林帅捧在手心的宝贝,傅希和一见了就喜欢这个妹妹。
傅希和还正是调皮极了的年纪,掏鸟蛋、打弹弓,祖母常常念叨他“狗都嫌”。
带着他的明明妹妹去爬柿子树。
这季节的柿子是最成熟的时候,一个个像橘色的灯笼,高高的挂在黑枯的树枝上。明明看着好玩,想要一个柿子。
傅希和登时便上树给她去摘。
阮副总理家的小孙子平日这个时候总来找他玩,如今也跟明明一起等在树下。熟柿子不好摘,也不是他们这样的玩法。傅希和扔下来的几个,全都掉在地上烂掉了,几个调皮捣蛋的孩子却玩得不亦乐乎,院子里都是孩子尖细烦人的笑声。
一个柿子下来,刚好砸中明明,又疼又脏。
平日里百般呵护的小姑娘,哪里有过这样的遭遇,立马哭了起来,豆子大的泪珠溢出来,砸在脸上。
傅希和急坏了,三两下跳下来。
耐心的哄她,逗她笑。看她泪眼汪汪的样子,八九岁的孩子也从此知道心快要碎了是什么感觉。
明明很早就被送出国读书了,一直待在国外。
傅希和还是很久之后才见到她。
见到她的时候,样子完全变了。他一直记得有这样一个明明妹妹,家里人也有时会提起,可没有想到她都长成大姑娘了,穿着简单大方的小裙子,一头长发最是养得垂顺漂亮。
他自以为也是端正的小伙子了,出身名门,长得又那样好,平日里在京城的子弟里最是骄傲。可两家人一起吃饭的时候,总忍不住想偷偷看她。
看她像一朵栀子花,高华而清丽,正正好好的开在他心上,分毫不差。
觉得在她面前的自己,突然变得渺小。
所以听到两家订婚的消息,激动得彻夜无眠。
想问她,“明明妹妹,你还记得小时候我带你去摘柿子吗?”又觉得自己愚笨可笑。
十九岁的傅希和,有一颗最简单的真心,他愿意全数奉献给他的明明妹妹。
第一次的时候,两个人都是颤抖的。
到底该怎么放进去,傅希和又着急又笨拙的研究着,头上出了一层薄薄的汗。还是明明为他拂去的。
在明明喊疼的时候,傅希和再次尝到了年少时心碎的滋味。他手足无措,像做错事情的孩子。最后把他的妹妹抱在怀里轻轻哄着,温柔的吻不停落在她的脸庞和眼睛上,安抚她,慰藉她,竭尽所能的传达自己的爱意,并在亲吻里终于把自己送入了她体内。
现在他们两个人完全在一起了。
抱着她的时候,傅希和甚至想落泪。
两个人的婚礼是在太庙举行的,隆重而肃穆。
对于能把她一辈子圈在自己身边这件事,傅希和感到十分满意。他们这样的家世,见惯了太多太多的怨侣与不和睦。傅希和想,他们俩是最特别的。
婚后的日子如同神仙。
他的小妻子带他去山顶的咖啡屋,那是她发现的小小惊喜和她的秘密据点。
咖啡跟巴黎最常去的咖啡馆一样好喝,还可以看得到远处的青山与云霞。
有时她心情好了,还可以为他画一幅速写。
傅希和板着脸说鼻子不够高,明明瞪着杏眼骂他,“瞎说,我画的最像了,你还没有画上那么漂亮呢!傅希和,别不知好歹……”她总喊他的名字。
两个人甜甜蜜蜜得拌嘴,连侍者看了都忍不住笑。
其实他最英俊了,世家的子弟里,数他顶顶俊美。曾曾祖母是俄罗斯人,为傅家留下了出奇美貌的基因,一家人都漂亮的不像话。
明明也好看,毕竟林家的孩子,自然高贵。站在一起,像一对小小神仙。
两个人有时在家里一起蒙着羊毛毯子翻旧照片,讲彼此家里的老故事。光是这样闲闲的打发时间,傅希和已经很快乐了。
他的父母从不在一起。
所以他跟明明妹妹在一起的时间,他都觉得无比快乐。
等再有了孩子,也好使唤小东西一起跟他浇花。花园里种着明明宝贵的玫瑰,她修剪叶茎的时候,总打发他去浇水。傅希和最怕脏,可明明妹妹的指使,他又不敢不从。
将来一定要拉他们的孩子一起下水。
傅希和一边浇水,心里一边这样孩子气的恶劣念叨。
林明明是学艺术的,以往常年住在法国。
林帅总喜欢跟人说,“我这个孙女,也不知道是哪里得来的一点天赋,我们林家这样的粗人也能养出这么个小画家。”骄傲之情溢于言表。
她画得也实在很好,办过的几次画展都令人刮目。大家发自内心的赞叹,高门的女孩子也有这样的才情。
林帅骄傲,傅希和也很骄傲。
一有空便陪她回巴黎,住在丽兹。那是她最喜欢的一间巴黎酒店,通过房间的窗户可以看到外面空旷的广场。
明明带他去喂鸽子,他嫌脏,不愿意去碰。
又笑着看她抱怨鸽子都被喂刁了,不肯吃她的面包。懊恼的小脸惹得他好怜爱,内心一片柔软。把她揽在怀里,拨开她的碎发,温柔地亲吻她。
这是巴黎街头最寻常的一件事,他驾轻就熟。
巴黎是明明的第二个家。
知道每一条大街小巷,知道每个地方的故事。
她知道哪家花店的花最新鲜最特别,价格还特别好。傅希和对她爱比价的行为觉得无语,明明却笑嘻嘻的跟他说这叫生活。
还带他去一家本地人特别喜欢的面包店,刚烤出来的法棍最香,却总是要排队等。巴黎的天寒地冻里,傅希和把她的手拢在手心暖着。他对面包没什么执着,更从来没有体验过普通人的排队,体验过了,也觉得嫌弃。
但无论是明明妹妹的什么要求,他都愿意满足。
他们这样的人生,确实容易会有如坠云端的虚妄之感。
林明明牵着他的线,让他跟大地之间建立了坚实的联系。
她是他的小小珍宝。
想要溺爱她,守护她。
他们在巴黎最常去的地方就是奥赛,这也是明明最喜欢的博物馆之一。
聊起艺术的明明,总是顾盼神飞又滔滔不绝。有时唠叨到傅希和都嫌烦,笑着去捂她的嘴,“好啦林大小姐,求你不要再说啦!”
明明皱起鼻子跟他撒娇,“就这一幅!这幅你必须得知道!这是我最喜欢的画家和我最喜欢的画!”
好不容易让她闭嘴别聊艺术,等到餐馆吃饭时又聊起别的来了。
明明十分喜欢这家餐馆的红酒。
在高级餐馆吃饭,说话要轻,礼仪要作到位。喝了一口红酒的明明,却俏皮得对他眨了下眼,低声又可爱的对他称赞说,“好喝!”
可爱到让他掩饰不住笑意。
傅希和想把酒庄买下来送给明明妹妹。
明明的脚翘在他背上,她正在看书,傅希和也在趴着看书。听他这么一说,明明踢了他一下,“不可以!”教他要保持酒庄的独立性,远远得去欣赏就好了。
道理讲给他听,他就懂了。
后来两个人还是在度假的时候专门去了一趟南法,傅希和特意为她安排的,让她可以去剪剪葡萄,跟那个极其有名的酿酒师吃吃饭聊聊天。还在酒窖里为她订了几个木桶,酒会源源不断的送到家里。
后来才知道当时的岁月奢侈。
酒庄没有买,但傅希和还是在明明生日的时候送了她一个小礼物。
买了阿尔卑斯山的一间山中别墅,背靠着雪山,面向一大片繁盛的草甸。一眼望过去,有着让人安定的生机勃勃。
别墅很多,但这样好的位置并不多。傅希和使人找了很久,也等了很久。难得的不是房子,而是他的心意。
明明很喜欢,尤其喜欢它的一大片落地窗。
她像一只小鹿一样,蹦蹦跳跳。又像女王莅临,巡视她的帝国。
在落地窗前环住他的脖子,说:“傅希和,我也有一个好消息要送给你。”
说她怀孕了。
傅希和一向觉得自己不是敏感的人,更不轻易调动情绪。
可此刻却把她紧紧抱在怀里,流了一脸的泪。
他们这样的人,理应心如钢铁。
可这个瞬间却想要跟她一起做一对好父母,给他们的孩子全天下最完整最宝贵的爱。
想让那个小人,过得比他自己更温暖。
在山间小屋难得住了一个多月。
两个人烤着火,做一些无聊的事。有时就在地板上做爱,铺一张皇冠天鹅绒貂。其它都不行,明明不喜欢。
傅希和缓缓抽动,永不知足的亲吻她的眼、她的发,温柔的含着妹妹的舌尖。用手指揉她穴口的小珍珠,看她在自己怀里不可自抑的高潮,样子越发迷人。然后在她体内射出,再一点点帮她清理。
做完的时候,外面正好下起雪来。两个人躲在被子里,一边赏雪,一边说逗趣的闲话,明明简直要笑倒在他怀里。傅希和觉得自己说了傻话,也跟着低低的笑起来。
快要走的时候,明明画好了一幅画,描绘阿尔卑斯山的雪景,她很满意。
严肃的说,“虽然是送给你的,但要挂在我们的卧室。”
得了,说到底,还是给自己画的。
傅希和白了她一眼。
他们那时候总觉得,日子会一直这样过下去。
直到有一次小小的争吵。
傅希和推了明明一下。
他的家教不允许他做这样的事,他不该争吵,更不该跟孕妇争吵。可事后想想,鬼使神差,他偏偏就那么做了。
只是推了她一下,结果明明没有站稳,撞在桌角上。
明明最喜欢穿桑蚕丝的裙子,柔软,轻盈,薄如蝉翼。衣料在皮肤上划过的触感,犹如情人最珍惜的抚触。
她被抱出去的时候,风吹起衣角,扬在空中。血沾在身上,犹如断翅的蝴蝶。
他的明明妹妹后来再也没有回来,永远的留在了林家。
后来林家来人把明明的所有东西都走,丢掉了她心爱的梳妆台和小浴盆,画也没有取走。
额外给傅希和送过来一只戒指。
本来是一对结婚对戒,每人一只。有金属的漂亮光泽,指环的内侧刻着两个人的名字。
明明把她的那只送过来了。
他们这样的家庭,表面上是不能够离婚的。她用这种方式,表达对他终身的不予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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