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虚传记

第三百三十四章 大个,上去抽他

胡思乱想之际,岩大奴挥舞着手中的巨擎已经朝吴行风砸了过来,如果被砸中,只怕是吴行风拥有炼神之体,也要在身上留下几个血窟窿。
嘭。
力大气沉的这一击,荡起的尘土飞到半空,久久不散。
却并没有砸中吴行风,反而将不远处的一处基地给抺去了一半,也许基地中的人也不知道这黑风岭实则是一具活着的石头巨人。
在逃命之时,驾驶着自己文明的飞行器,冲天而去,只剩下残破的基地构建,任由岩大奴肆意挥舞。
这一幕,被吴行风看在眼里,心里却怎么也笑不出来,他路过之时,被伪装在地标的小部落给欺骗了,没想到异域文明既然在他眼皮底下潜藏着,这一线索,既然连智子也没有发现。
吴行风突然想到智子汇报天帝派下的异种天兵数量时,发生了错误,在他重生之后,智子曾经说过,她收集的数据出现了差错,当时吴行风还没怎么放在心上,此时看来,定是这处隐藏在地下的异域文明发出的信号干扰。
脑海中正在思考着,岩大奴已经换了个姿态,抬起他的大脚从天而降。
吴行风不想学孙猴子,被压山下五百年的感觉可不好受,孙猴子本领虽高,却是个不择不扣的傻帽,谁不好惹,非要去惹如来这个大冤家。
炼神之体,究竟厉害到什么程度,吴行风还没有找到对手,如今算是得偿所愿,移闪之际,一拳轰出,在岩大奴的大脚上留下一道触摸惊心的伤口。
只不过这道伤口没有血,如同一道干裂的水泥,布满了褶皱,看的人一阵皱皮。
吴行风没心思去欣赏伟大生命带给人的震撼,也没时间去感悟这种生命的诞生来自的是邪恶,还是正义。
他要做的,是将岩大奴给打趴下,然后破开他的脑袋,把风雷雨电四神给救出来。
要想将这个怪物打趴下,自然要用下最厉害的一招。
混沌魔元功,在畜力之后,毫不留情的砸向岩大奴的xiōng口。
飞起来的一拳,已经不是普通人可以抗衡,然而,威力还在十颗原子弹力量之上的混沌魔元功,既然如荷塘里的水滴一般,只是扫去了岩大奴体表的尘埃,并没能将他给打趴下。
这一拳的力量,别人不知道,吴行风自己可是知道的,龙宫母舰能在时空中穿梭而不解体,需要极qiáng的韧性与jīng密的物链关系,不光如此,还要坚不可摧的舱体,就是这么坚固的舱体,却还是被吴行风给一拳打爆。
然而,刚才打出的那一拳要比此前bào打龙宫母舰的那一拳还要硬上一层。
吴行风用了六层神力,却仅仅在这个岩大奴身上荡起一层尘土。
就在吴行风分神之际,他的那袋被岩大奴一脚踢飞。
没有脑袋的身躯,顿时失去方向感,朝着身后旋转滚落。
脑袋在空气中划过一个美丽的弧线,然后跌落到一片草地上,离草地不远就是一滩臭水沟,吴行风暗自庆幸,没落到臭水沟里。
炼神之体,已经越出了凡人的想象,几乎是不死的化身,哪怕脑袋被踩遍,他的意识也能吸收黑暗世界的能量光团进行重组身躯。
脑袋正在思考,岩大奴的大脚就落了下来。
吧唧。
如同西瓜一般,脑浆搅拌的嫩草,在跳跃的东方红日下,照出一朵炫丽的光影。
“终于死了。”说话的不是岩大奴,是他肩头出现的一个斗篷男子。
斗篷男子,在压抑了许久后,终于放声大笑,笑的既然如此的令人讨厌,笑的又是这般的丧心病狂,笑的天地都为之sè变。
就在他准备向营地发出通知,昭告天下,他们杀了吴行风时。
吴行风在岩大奴的右肩上凝具成一个崭新的躯体。
这个躯体比之前更加的qiáng壮,体魄上泛起的涟漪如镜中月,水中花,使人琢磨不透,到底是真是假,唯有身手一摸。
斗篷男子既然真的跳到了岩大奴的右肩,伸出了他那双邪恶的大手,摸向吴行风。
吴行风正在凝具躯体,他脑海中涌现的庞大信息需要消化,无法顾及有人对他下黑手,直到斗篷男子惊呼一声,吴行风的意识里才出现此人的画面。
刺啦。
斗篷男子的脑袋就这么被吴行风拧了下来。
然后高高抛弃,踢向虚空。
这一脚用了全力,也不知道斗篷男子看到的是星空中的文明世界,还是被星空中比他脑袋大无数倍的星辰给撞碎。
在杀了斗篷男子后,吴行风朝着岩大奴的脑袋轰了一拳。
但是这一拳,他不敢太用力,他怕震伤囚禁在岩大奴脑袋里的四部尊神。
无奈之下,只得从岩大奴身上跳下来,继续轰击他的xiōng口,与一切可以轰击到的地方。
但是,吴行风的每一拳依然只是在岩大奴上留下龟裂斑纹,却不能将其打倒。
连续数百拳下去,吴行风有些招架不住,炼神之体虽然可以让他重生,却不能由着他毫无底线的施展混沌魔元功。
混沌魔元功每一招,都需在qiáng大的神力做支撑,以他的修为既然都不能将这个岩大奴给打散架,可见此物是何等的坚硬。
心中急切思索,马上就天亮了,有熊镇守在此的绝不只斗篷男子一人,一定还有其他高手。如今他已是jīng疲力竭,如果就此退走,雨雷风电四部尊神定会被那神秘男子转移多别处,到时再想找到他们的下落,便要多费周折。
但如果不退走,他也没有一战之力,在qiáng大神力的压迫下,他顶多还能打出一拳,经过一阵狂轰乱炸,依然没有找到怪物的命门。
望着岩大奴如此嚣张的气势,吴行风想到了岩奴,他可是小火凤的扈从,但小火凤目前只剩下一抺昏迷的元神,想要找帮手只能叫岩奴过来。
由岩奴来对抗岩大奴,必能克制住。
这怪物并不知道吴行风给他起了个优雅且好记的名字,此时口吐黑烟,正在畜力,想要用他手中的巨擎鞭向吴行风的脑袋,再次将他给砸烂。
吴行风自然不会再给他机会,立刻瞬移躲开,前往一百里外的峡谷大坑。
神念覆盖,与傻鸭建立联系,让傻鸭把岩奴给送过来。
傻鸭听后,发了一阵牢sāo,把吴行风骂的是狗血喷头,但还是用铁链将岩奴给绑了来。
大个也来了,虽然神智没有恢复,却在感应到傻鸭位置后,从炎都城外的石林中飞来。
第二日傍晚,天空出现一个巨大的身影,这个身影冒着浓烈的火气,由无数块坚硬无比的岩石组成。
傻鸭也不知是从哪儿找来的铁链,如果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岩奴是被一根链条串成的枷锁由傻鸭挂在脖子上空运来。
吴行风也是惊叹不已,在让傻鸭送岩奴来帮忙后,他就后悔了,以傻鸭的体型怎么可能将岩奴给送来。
也难怪这次骂吴行风的时候,异常激励。
望着眼前呆滞的岩奴,吴行风走上前去给于安慰,并与他说明了黑风岭的情况,以及那怪物有多么的凶残。
岩奴一听,当即怒火中烧,扯下身上的铁链,从地上爬了起来,眼中火光四射,如同来自地狱的恶魔。
“吴大傻,你如何补偿傻鸭!”傻鸭很是生气,也不知道他话中意思指的是什么。
“小火凤不会死,它需要时间,等我忙完这阵子,再去羊脂山看它,我会告诉她,你曾经如何呵护她,体贴她。”吴行风听懂了傻鸭的意思。
傻鸭叹了口气。“吴大傻,你几时见过一只凤凰爱上一只鸭子的,只有鸭子想吃天鹅肉,凤可是比天鹅更加高贵的血统,傻鸭的命好苦啊!”
吴行风出言纠正。“是蛤蟆想吃天鹅肉,这不能怪蛤蟆,只能怪天鹅长的太漂亮,只要是蛤蟆都会喜欢天鹅。放心,我会与小火凤说明的,让她慢慢接受你。”
“吴大傻,你要是把这件事办成,我傻鸭对天起誓,万世万代,都以你马首是瞻,任你指挥。”傻鸭激动的伸长脖子,在吴行风头上左右磨蹭。
吴行风拍拍傻鸭的脑袋,给于安慰。
一旁的岩奴似乎等的有些着急。“主一,何时出发?”
“不急,等天黑以后。”通过白天的观察,黑风岭变化的石头巨人岩大奴,一到白天就化为山脉,吴行风即使用手中yīn阳长剑也削不掉一块石头。
“大个,是时候表演绝技了。可别让吴兄弟失望!”傻鸭落到大个身上,说了句战前鼓舞的话。
大个虽傻,一身神力却在,加上他已经成年,浑身羽毛金光闪闪。
见大个点头,傻鸭在一旁又道“一会打起来,吴兄弟你就在一旁歇着,让你看看我家大个的本事。”
“以防万一,还是一起上吧!那怪物与岩奴长的一样,只是黑一些。我管他叫岩大奴,不知贴不贴切。”说话之际,吴行风催发神念已经带着三个帮手到了黑风岭边界。
岩大奴似乎知道吴行风要来,早已经摩拳擦掌,等候多时。
“乖乖,好大的家伙。”傻鸭吓了一跳,眼前的岩大奴可是要比十个岩奴还要大。“大个,上去抽他。”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