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靠谱的大冒险

分卷阅读30

冰雪消融,汇成了潺潺的小溪。北地的生命正以令人惊奇的速度复苏,两人沿着溪水信步而行,直到残雪尽处,在一片青郁而柔软的新草上坐了下来。
韦恩把石子扔进溪水里,开口说:“我一直以为你是罗兰的副官。”
“呵,不是。”
“可是”韦恩看见过我的梦境。
“罗兰是这么说过,要请我做他的副官这种话。可是,只有贵族才能加入骑士团,他的意思是要我当保镖、侍从之类。”
“我在孤儿院里长大,可能是因为太调皮,十四岁就被骑士团的人带走,先是做侍从,后来就成了一名圣骑士。”
“嗯,时代已经不同了。”
“可是你怎么会和罗兰相识的,你们完全不同”
“啊,贵族公子哥儿和穷小子的故事。”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你是那么好的一个人,他配不上你。”
“我不是什么好人。我在城市军团服役,城市军团一直跟着骑士团到处打仗。有一年冬季扎营的时候,我在酒馆里揍了几个圣骑士,喝多了,后来就把骑士团的头头给引来了。”
“罗兰。”
“嗯,开始我还以为他要给小弟出头,破罐子破摔,还想再打一架来着。后来酒醒了,罗兰就派人来说招我做他的侍从。”
“那枚戒指呢,他什么时候送你的?”
“戒指?我跟他没有搞到送戒指那一步。”
“弗兰西斯问你要走的那个刻着罗兰纹章的戒指。我是说,在罗兰的幻境里,我看见你拿着他的盾牌和剑作战,但没看到那枚戒指。”
“那个力量戒指是赝品,是我死了好多年以后,有一段时间自学做附魔首饰来着,竟然还刻了他的名字,是不是有点可悲?”
韦恩一时没有答话。
我从往事中回过神来,说:“哪个死人没有点稀奇古怪的黑历史?喂,你干嘛一直打听我的事情。”
“啊,因为我想了解你呀。”韦恩满不在乎地仰面躺下,说:“你想知道什么呢,任何有关我的事情?”
我赌气说:“一个又笨又贪财的骑士,好像和别的骑士没什么不同,没什么特别想要打听的。”
我沉默了一会儿,我似乎又说了不恰当的话。
韦恩愣了一愣,又嗤嗤笑着岔开话题:“罗兰的私生子,你怎么会觉得我是如果他有私生子还活着的话,大概也两百多岁了吧?”
“我不是那个意思”
“而且我也不是罗兰的任何后裔,□□之类的事情你完全不必担心。”
“呃。”这跟□□有什么关系?
“教会里有‘光荣血脉’的记载,详细记载了罗兰的所有私生子的家谱源流,我专门查过。”
“教会还有闲心专门记这种帐啊”
“说是为了寻找未来的救世英雄,不过现在看来,大概是教会防备着他的后裔里又出个把疯子吧?”
“教会还真是爱操心。”当年的疯狂是所有人的疯狂,罗兰只是恰好坐在那个位子上的一个公子哥儿,嗯,我这么说并不是在偏袒罗兰。
“而且我头发的颜色比他深,眼睛的颜色也不一样,他是纯色的天蓝,我的眼睛混着杂色。”
“其实我还没有特别注意过眼睛的颜色唉。”韦恩的眼睛里是漂亮的蓝混着金,我说:“你倒是怎么发现的,在幻影里也能看得清楚?”
“哼哼,你以为你是第一个说我长得像罗兰的人吗?史诗里的英雄,美男子罗兰耶。虽然是个假货,许多小书里都有他的插画。”韦恩吐吐舌头:“不过话又说回来,在插画里他总是比旁人高两个头,这回我亲眼见了,他应该还没我高呢!”
好吧,我跟着韦恩取笑了一阵。但我突然发现一个问题,我曾读过一本闲书,一位女性哥布林写的好像叫《恋爱宝典》,天哪我怎么会看过这种书?嗯,重点是书里有写:如果你们的话题总是围绕着前任,说明你就不应该仓促开启一段新的恋情。
唉,死人总是这样喜怒无常,我不该这样子扫兴。韦恩不知我何求,把手臂塞来垫在我的脑后,说:“不怕,有我在。”
“铁皮人。”我说。
“喂,我并不是没有心的胆小狮!”
“嗯?”
“说我是铁皮人,你不就是那个胆小的狮子吗?别以为我不知道绿野仙踪的梗。弗兰西斯总拿这个来挤兑我,你以后要少跟他鬼混,他是个花心大萝卜。”
“好吧。”有另一个人的臂弯枕在脑后,确实是很舒服的,虽然他腋下有一点汗臭。
见我久不说话,韦恩又开口说:“有一件事情,我还想知道。”
“嗯,你说。”
“你以前是骑士是一名战士,还把骑士团的招数使得很溜,怎么后来倒专职当了冰法师?”
“人死之后关节就不灵活了,而且光元素与死人体质排斥,用骑士法术的时候总是很痛,一不小心还容易烧伤。”
“是吗?”韦恩暗暗地用心火发了一下光。
“这么一点点光当然不会烧伤。”但是我明白他的意思:“其实打架的本事,包括骑士团的法术,是一门谋生的本事,一个年轻的士兵想要在战争中扬名立万,就必须学会这些,可是这些真的是他喜欢的吗?从某种意义上说死亡给了我自由,我更喜欢宅着读闲书。”
“哼,我也更喜欢读闲书。”
“而且我也不能算是冰霜法师,我什么法术书都读的,我还喜欢自然法术,我在墓穴里养了一大群小伙伴,可惜他们没有什么战斗力,一打架就掉链子,还老是傲娇不听话”说着我突然打住,我知道虫子和老鼠的话题并不是所有人都会喜欢。看吧!我并不是那种完全没有情商的死人。
只是,说到一半突然停下来,我又一次成功地把气氛搞得很奇怪。我不知道韦恩那个铁皮人是怎么忍我的。
停了一会,韦恩说:“而且你还会附魔,你会做那种超贵的魔法首饰,赚了很多钱。”
“学附魔是一时心血来潮,死人又没处用钱,赚来的金币又全部埋了起来,没什么意思。”
“有个有钱的男朋友真是不错,”韦恩貌似心满意足:“我是一个贪财的骑士。”
又过了一会儿,韦恩折了一支草茎,塞到我手里:“你能让它开花吗?自然系法术。”
“啊,你想要什么花?”
“我以为那是一株苜蓿,还能开别的花?”
“《植物志》里常见的花都可以。”
“那么,”韦恩认真地想了想:“就来一朵能代表你心情的花吧!”
这可难住我了,我正低头沉思,忽然无数五颜六色的小花如满天繁星般闪闪灭灭,开满了整片草地。宛若二十一岁的处男,患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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