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的发丝。眼里纯净地,只有他的影子。
他忍不住伸手揉她头发,“走吧,吴伯家今天杀猪,带你去吃杀猪汤。”
这事吴伯一早就来告诉她了,请她过去凑热闹,吃杀猪汤。但是杀猪的场面太血腥,她不敢去。估计现在这时候都已经拾完了,于是高兴地跑回屋去拿了相机,由他牵着,一块往吴伯家去。
现在洲上养猪的人家也很少了。以前养猪是为了卖钱,现在都是为了自己家吃。因为自家养的猪肉,比市场的肉要新鲜,味道也更好。
程诺到的时候,吴伯家一院子人,已经在准备煮杀猪汤。猪肝猪腰猪肺和大骨头,都拾干净了,再割上一大块瘦肉细细剁碎,在土锅灶里,熬了满满一大锅杀猪汤,招待前来帮忙的人。
杀年猪,也是过年风俗中很重要的一件事。程诺拿着相机,四处拍,把做杀猪汤的过程都拍了下来。她还是很小的时候吃过杀猪汤,那种鲜美的让人恨不得连舌头都吞下去的味道,一直留在她记忆里。
杀猪汤出锅的时候,程诺捧着碗,迫不及待地喝了一口。热热的汤汁滚下喉咙,她脑袋里只有一个字:鲜!
太鲜美了,浓稠的汤面上漂着一层薄薄的油汁,撒了葱花,鲜香四溢,味美无比!
程诺将自己的碗摆在桌上,找好角度,心拍了张照片,打算晚上回去就发上微博,馋馋她的粉丝们。
宗朗凑过来,手里也捧着个碗。“现成的模特你不用,来,拍我。”
他往桌边一坐,也不刻意看镜头,拿起筷子就大口吃。程诺不停地按下快门,啪啪拍了好多张。
这天晚上,她发的照片,就有好多张宗朗不顾形象,大口吃喝的照片。原以为会损坏一点他的形象,结果底下评论一溜都是:馋、馋、馋……
做为女神的男人,宗朗的微博也已经沦陷。原因无它,只因他每次评论都前排,且一定会带图。所发的照片,都是他平时随手用手机拍的。有程诺吃饭的样子,在摇椅上睡着的样子,和小狼玩耍的样子……
每一张照片,都是他眼里,最美好的程诺。
第54章朗哥揍渣
每一张照片,都是他眼里,最美好的程诺。
大概是拍照者怀着美好拍下照片的原因,这些照片在粉丝们看来,也是美好得让人感同身受。粉丝的留言方向,从一开始的羡慕嫉妒恨,变成了羡慕祝福。一时间,在他们的粉丝圈子里,程诺和宗朗的生活,成了爱情最完美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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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味系列的视频暂告一段落,其它的,程诺准备到了日子再拍。比如腊月二十三的祭灶,腊月二十四扫尘。到时候她边做边拍,也更加真实。所以这两天闲下来,她就埋头在电脑里,剪辑之前拍的素材。
宗朗无事,琢磨着在老房子里砌壁炉。房子大,又空旷,到了冬天,总觉得冷。看来看去,挑中了后门那方墙的左边。把书柜移到墙角,床也往窗边移,就能空出一块地方来。他把这个打算跟程诺说了,程诺高兴地跳起来,搂着他的脸亲。
房子没装空调,更别说暖气了,的确是冷。天冷了之后,程诺一直是用一个炭盆取暖。如果房子里能有个壁炉,下雪的时候,烧上一炉火,坐在旁边翻一本书,喝一杯茶,或是什么也不干,望着窗外的雪景发发呆,也是惬意的。
宗朗得了亲吻做奖赏,干活更有劲,当即去找了刘叔。砌壁炉是技术活,还是得找专业人士才行。
刘叔过来看了一眼,说行。可以将烟囱砌在墙外,不需要拆屋顶,动的工程也不会大,三两天就能完成。宗朗听了当即打电话,定了要用到的水泥沙子,打算第二天就动手。等到下午,材料就都送了过来。
宗朗帮着下车,全部堆放在后院。刚忙完,他的电话响了起来。对方说了几句,他听了,皱眉低低骂了句三字经。
挂了电话,去找程诺。
程诺正在前院里拾,月季花都谢了,她把院墙根的荒草枯藤都拔掉,准备来年开春,多种一些花草。这边地处江南,气温和适,她还打算露养一些多肉植物。
她发间沾了草根,宗朗笑着帮她拈了,道:“绍鸿找我有点事,我去镇上一趟。”
程诺直起腰,弯得久了,腰有些酸,她伸手捶了捶,问他:“晚上回来吃饭吗?”
宗朗说回来吃,又指着那些荒草道:“别弄了,等我回来弄,几分钟的事。”
程诺应了,她觉得自己大概是日子过得太悠闲,稍干点活就觉得累,整天还困得要死,像是睡不够。
宗朗跟着送水泥的车,去了渡口。来前他给老周打了电话,让他在渡口等一会的,所以到的时候,轮渡正泊在岸边。
上了轮渡,直接去驾驶室找老周,给老周点了支烟,道:“这趟你歇会吧,我来跑。”
老周乐得能休息,也不问他原因,“那行,我回去喝口茶,下趟再来。”
老周离开后,宗朗启动轮渡,往对岸驶去。
不是周末,时间也是不早不晚。这班轮渡上,就只有送沙石的那辆车,等到了对岸,远远地,也只有一个人等在渡口。离渡口不远,还停了辆绿色的皮卡。
靠岸时,皮卡车的驾驶位窗户落了下来,里面的人伸出手,远远地朝宗朗招了招。宗朗明了,也招手向那人示意。
轮渡靠岸泊好,之前等在渡口的那个人就上了船。宗朗在驾驶舱没下去,靠在窗边,点了支烟,斜斜地望着那人。
不是别人,正是林以安。
一支烟抽完,再没第二个乘客上船。宗朗熄了烟,启动,缓缓离岸。
甲板上,林以安迎着江风,有些冷。他只穿了件灰呢大衣,在市区还不觉得冷,到了这里,气温像是陡然降了七八度。他扣紧大衣四处看,想要找个能挡风的地方。却发现渡船突然停了,停在了江中心。
他奇怪地趴在栏杆往下看,江水滚滚,看得他眼晕。转回身,找驾驶员,想要问怎么回事,却见舷梯上,不紧不慢地下来一个人。
“宗朗?”他脱口而出。
宗朗笑道:“哟,还记得我呢。”
“看来记性还不错,可你怎么不记话呢?”
“我是不是告诉过你,不准来找程诺。”
他边走边说。来之前正在干活,所以只穿了件单薄的外套,袖口是暗扣的。他解了扣子,将袖子撸上去,活动了下手腕,正好走到林以安面前。
没有多说,一拳往林以安面门挥去。
他从小不是乖宝宝,学生时代,打架斗欧的事没少干。但他谨记一条,不打女人、打男人不打脸。一言不合,干上一架很正常,但要给对方留个脸。毕竟人都是要脸的。
不过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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