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远道

分卷阅读36

出来过?不,我没有,绝没有。这种事情我怎么可能不记得,这种事情……忽然间,回忆触及到一件久远的小事,我缓缓后退,一屁股坐在床上。
那是去年,高志杰被杀以后,我发现自己的一双毛线手套不翼而飞。我很少丢东西,丢三落四这种不良习惯我和周圣宇都没有,我们生活窘迫,对所拥有的物品如数家珍,哪怕少了一根牙签也能察觉。那双手套我一直告诉自己或许是不小心丢在了什么地方,但我确确实实记得,我最后把它脱下来,放在了玄关上。
去北新之前,我正为了刘建辉的死和现场出现的橡胶手套坐卧不宁,根本没有注意到周圣宇的衣服什么时候不见的。如果能早一点发现……
我猛地跳起来,一丝不苟地检查屋内的角角落落,除了那件衣服,房间里没有其他可疑迹象,没有被偷,密码锁也完好,连桌上物品的摆放位置都与离开时一模一样。
如果真是被什么人拿走了,会是谁?
一个可怕的猜想在脑中成形,下一秒又被我打消了。不会的,如果周圣宇真的回来了,他为什么不见我?哪怕留下一点痕迹也好,哪怕写个小纸条。
大脑又涨又晕,隐隐有头疼发作的征兆,我强迫自己平静下来,停止思考,我躺在床上,裹紧被子,很快出了一身汗,但我不敢放开,被包裹住的感觉给了我一丝安全感。
我需要睡眠。我对自己说,我的身体已经出了问题。
【许骞】
唐维安回来了。
从电梯里出来我就看到了他,太快,躲闪不及,我的脸上满是来不及控制的慌乱,幸运的是,他没有看我,甚至连头也没抬,还撞到了我的身上,一副比我还要无措的失了魂的模样。
我知道他今天回来,只是没料到会这么快,他的车辆定位显示在我的电脑上,就在刚才,那个红点还静止在刑侦局的位置,而我正想借着这点时间出去日用品和食物。
电梯门关闭,我看到数字停在了23。
这下麻烦了,我一边赶往超市一边想,我怎么回去?开门声一定会惊动唐维安。
凡事都有意外,在追踪这门技术活上,我显然是个生手。
是追踪,不是跟踪。我不愿意把自己的行为定义在这个有些猥琐的词语上,尽管最初我确实是个猥琐的盯梢者,如果仅仅是跟踪的话,那也会比现象中容易吧,我知道唐维安的工作地点,住在他的对门,对他的生活规律了若指掌。
他清晨八点钟出门,偶尔会提早一些,晚上七点钟准时回家,偶尔推迟,总之,如果我要潜入他的房间干些什么,实在太容易了。可惜,我不是那些冒失的窃贼或抢劫犯,在我观察了几天后,发现唐维安是个过分警惕的人。
他的门锁是指纹密码锁,他习惯开门时扫视四周,包括身后,他出门时会先检视走廊的动静,他的表情总是绷紧的,有些紧张,他没有社交,没有朋友,像是独自一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和此刻的我一样。
最初我还怀疑过,他会不会在走廊也装了监控,为此了一番功夫检查,结果并没有什么发现。
这样一个警惕的人,却不会给自己的无线网加入防盗功能,他的警惕似乎不是为了自我保护,倒像是在时刻留意着什么,等待什么。可是一个正常人,为什么要用这种姿态生活?像一根绷得死紧的弦,他不累吗?
那天晚上,我听到他的房门在午夜静寂中响起,我庆幸自己没有提早睡觉,但实际上,我依然什么都不知道,当我从猫眼看出去的时候,该发生的已经发生过了,我的视线里只有那扇紧闭的房门。
是有人进去了,还是唐维安出去了?
其实我可以立刻打开房门,只要看一眼走廊,或者看一眼电梯就会有答案。但我不敢,我不是个冒失份子,如果他根本没有离开,而是像我一样躲在猫眼后窥伺呢?我不能冒这个险。
那一晚,我硬生生瞪着眼睛,艰难地抵抗睡意,但内心并不确定这是不是徒劳无功的。直到凌晨四点,门外传来一声响动,轻得不易察觉,我立刻从瞌睡中惊醒,目不转睛地盯着猫眼外的景象。
一个穿着黑色t恤的人半侧着身,手指正放在密码锁上,暗哑的电子音后,门打开了。我又往前凑了凑,这时,那个人忽然转过头来。
我慌忙闪开,紧贴在门后,一动不敢动。冷汗渐渐爬上脊梁,过了一会儿,外面传来门再次关上的轻响。我小心地、虚脱般地松了一口气。
是唐维安,没错,但他那张一闪而过的脸上,是我从没见过的表情,一种难以形容的表情。
第二天,我在网上看到了本地新闻,一个人在蔷薇大道附近被杀,遇害者照片上是个陌生面孔。我关掉网页,没有细想。
那之后的几天,我过得异常小心谨慎,同时查了许多关于梦游的资料。如果不是我神经过敏,这便是唯一的可能谁会在三更半夜衣衫单薄地跑出门几小时?如果不是梦游,那他去干什么了?去了哪里?
我在网上买了一个简易定位追踪器,找机会偷偷装在了唐维安的车上,这样一来,他的行车路线就会及时传送到我的电脑里。
后来的一天早晨,我睡意朦胧地站在门后,透过猫眼看到唐维安拉着行李箱离开。我一个激灵清醒过来,追踪器受距离限制,超出一定距离会失去定位功能。我蓬头垢面站在原地,犹豫了一分钟后,飞速跳起来拾东西,抱起笔记本,打车紧跟屏幕上那个移动的红点。
第一次,我开始了真正的追踪。
他的车如往常一样开进了刑侦局,我坐在不远处的一条长椅上,旁边是公交站牌,假装呈一个风尘仆仆的等车人,眼睛却时刻注意刑侦局的大门。
然后我看到了迟晓哥。
有那么一刻,亲切和温暖夹杂羞耻的罪恶感从我的心底攀爬而上。我远远望着那个蓄了一点胡子,敞着外套神清气爽的男人,默默地想,原来他已经是这个样子了啊。
最后一次见到他是我考上大学的时候,实际上自从我爸去世,他和几个同学就经常来我家看望我妈和我,我妈很喜欢他,说他成绩好,模样好,人还正直善良,总是喊我向他学习,在我的少年时期,他就是我妈眼中的“别人家的孩子”,完全忘了我们年龄相差有多大。
但我不讨厌他,小时候他总是轻轻拍我的脑袋,说一些好好学习听妈妈的话之类的废话,他的手掌又大又暖,落在我的头上,让我忍不住脸红。而现在我明白了,那是一种小男孩对于榜样特有的崇拜,不好意思说出口,却不会轻易忘记。
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天,我妈请他来家里吃饭,那时候他已经准备离开,行李都拾好了,却为了庆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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