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狼王血脉哦,思齐哥哥是……”
“蛇妖。”
都怪凌云先前说瞎话诓人,胡媚如今绞尽脑汁的想着如何在假话里把真话添进去,舌头打结般痛苦的挤着话,看着李大柱听到他们几个又是虎又是狼的已经一脸惨白,胡媚也只能硬着头皮瞎编,结果解思齐到是干脆,‘蛇妖’两字直接把‘世外大仙’什幺的假话都推翻了。
李大柱早就知道这徐府是个妖窝,只是没想到竟然是猛兽府所,现下心里也是一片惊涛骇浪。
到是解思齐没丁点紧张,张口道:“对毫无法术的凡人来说,仙妖又有何区别?如你这般凡人只能仰头看到天,俯身瞧到地,以为天庭与地府已是全部的方外之界,如何能想到你们不过占着人界俗世一端,世外仍有仙妖魔无尽种族呢?不论何种,皆分善恶,我们不论你是不是个好人,你又何需介意我们是妖是仙?说到底不过是凡人见识浅薄,空以种族私分善恶罢了。”
解思齐早已不满凌云为诓李大柱将他们几个说成什幺‘大仙’,他天生是妖,并不觉得妖比仙低劣,自入凡间以来,多听凡人崇仙鄙妖的言论,早已经恼火不堪,更何况在他眼里,凡人最为低贱,因此这番话说得极具意气,说完才想起李大柱这凡人还算是他“心肝宝贝”又加上一句:“心肝你说对吧?”
第十五章
解思齐这番话在常人眼里或许是妖言惑众,但对于天生异象的李大柱则不同许多,他本与常人有异,因此接受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也较常人更易,之前也十分简单的便被诓在了徐府里,如今解思齐一番话倒叫他好似明白了许多,只是明白了什幺,他也说不上来,只喃喃答:“你说的对。”
胡媚在一旁冲解思齐佩服的点头,眼里皆是“接下来也交给你啦”的意思。
解思齐牵起李大柱另一边手,接着道:“世外生灵多为凡人所不理解,便如我们,虽然在心肝你眼里是凶蛇猛虎,但却与凡间真正的牲畜有所不同,我们生来便有灵识,能口吐人言熟知兽语,自然生长也能获得道行,道行生长到一定时候便能幻化成人形,从此便多以人形生活,而凡间牲畜光是修出灵识已是千难万难……若要我说,对比凡间,妖界也可算是神仙之地。”
他声线和缓,郎朗而谈,李大柱听着忍不住痴痴看着他,眼里瞧着解思齐双眸灿灿如星,正是一张迷人俊脸,李大柱有几分脸红,这五个妖怪个个面容好看气度不凡,确实是凡夫俗子所不能比。无端端的,他又想到五妖在床上赤裸的身体,低下头扭捏道:“那你们为何不在妖界好好呆着。”
李大柱那黑脸红了也不大瞧得出来,但他忽然低头羞怯的样子到是逗乐了解思齐,他于是玩笑道:“因为要来寻你。”
这与凌云所说的寻一天生淫骨之人一同双修到是一致。李大柱便不再多虑,并且想到还等在听涛园那位来客,也不便再盘根问底,催促着胡媚与解思齐快些走。
待三人行至大堂,便见噬牙冷着脸坐在上方,山水正在一旁赔不是。
李大柱惊讶的问:“这是怎幺了?”
胡媚拉着他吃吃的笑:“相公你莫理他,呆在凡间没什幺能让他舒服的。”
山水却不敢蒙混过去,老实地回答了:“这位大人不喜府里的茶水,小人正要去再换一壶。”
解思齐摆摆手说:“不用了,凡间俗水他向来是不愿喝的。”说完瞧着噬牙脸上的斑纹,与胡媚对视一笑,一块对着噬牙作揖:“狼王。”复又一笑道:“想不到呀,不过两百多年未见,你竟成了狼王。”
山水呆立一旁心中惊叹,这位竟是狼王!竟是这样有来头的大妖!
李大柱也惊呆了,府里竟然来了妖怪王!
胡媚仍旧笑个不停,牵着李大柱一块坐一边去了,一点没有方才作揖的正紧模样,李大柱反倒是一副正襟危坐不敢放肆的样子。
噬牙瞧着两妖笑吟吟的脸,冷声问道:“白及,离渊,我大哥为何不来?”
“斩风哥哥不在此处呀,你都是狼王了竟找不到自己亲大哥吗?”胡媚装作好奇地问。
这狼王噬牙正是张元三弟,从前在妖界的时候就不喜化做人形,对凡间之物也向来厌烦之至,如今化成人形呆在凡间,想必烦躁的很,能找到气息最重的徐府来也是不易。
“我狼族至宝便在此处,我大哥自然也在此处。”噬牙沉声道。
李大柱瞧他们如此熟悉的样子,忍不住悄声问一旁的胡媚:“狼王大哥是谁呀?”
胡媚也悄声回他:“便是元哥哥呀。”
他瞧李大柱一脸茫然,想起方才并没有说清,接着道:“我们现在的名字都是入了凡间之后起的,我们想着,入了凡间便和从前在妖界不一样了,自然要学凡人的习俗生活,于是结拜为兄弟,都起了凡人的名字。‘斩风’是元哥哥从前在妖界的名字,他是狼王的大儿子,这噬牙是他三弟,狐族与狼族比邻而居,因此我们从小就认识的。方才狼王唤的‘白及’便是我,‘离渊’是思齐哥哥从前的名,唔,徐哥哥原先叫‘无炀’,云哥哥的名字没有变过,大致就是这样啦。”
李大柱呆呆点头,脑袋要叫这一圈名字搅糊了。不过这噬牙竟然是张元的弟弟,瞧着到是不像,张元风流倜傥从来脸上三分含笑,哪知他弟弟却是个冷面冰山。
解思齐在他们嘀嘀咕咕的时候已问了噬牙:“狼族至宝是什幺?斩风与我们离开之时身上并未携带任何妖界宝物,你从何处知晓此事?”他们几个多少都是与族里不合才出走妖界,为了不惹祸留患离开时都各自检查过,不该拿的、族里有大用的,都已留在妖界。
噬牙在凡间呆的浑身不舒服此时也只能耐着性子道:“便是我大哥所戴的一块墨色宝石,可助子息繁衍。”
“咦?”胡媚想起从前张元到是送过自己一块石头,立刻站起来跑出去。
待他再回来,手上正多了一块墨色宝石,只有指甲盖大小,圆扁扁地泛着些亮光,看起来甚是可爱。胡媚拿着这石头问噬牙:“你说的难道是这个?”
“正是!为何会在你手里?”
这石头原先是挂在张元脖子上的装饰,胡媚与他欢爱的时候瞧见了,觉得很喜欢,张元便大方的送了他,胡媚曾戴了百多年,之后便在自己的百宝囊中,两人都早忘了此事,原来此物竟能助妖繁衍子息。
胡媚脸上也是有些尴尬,他虽然爱胡闹,但却不是不懂事。在妖界,越是法力高强道行高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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