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赵雨涵在陈伍月耳边吹了什么耳边风吧,但是什么都已经不重要了。
路已经走到这个份上了,乐乐能忍到现在已经是极限,没心思在陪你演什么戏码。这一次订婚宴,就当是为我们二十年的相伴,二十年的友谊做一个彻底的了结,以后,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我的生活,与你们无关,你们的生活,也与我无关。“朋友,还是算了吧。以后……我祝你们幸福!”
乐乐不想再留下来遭人白眼,她知道,自己说这话的时候,陈伍月看她的眼神有多失望,一副‘我看错你了’的表情。拉着嘉和离开了这个地方,今天大年初一,按照惯例,乐乐带着弟弟拜祭爷爷奶奶,乐爸乐妈就去拜祭外公外婆,所以乐乐不想也不愿再待下去了。
卧龙跃马终黄土,一将功成万骨枯。青山墓园是古镇上最大的墓园,松柏成林。整个墓园占地广阔,埋葬了成千上万的英灵。多少英雄豪杰,平头百姓最后都葬在了这里,以青山为伴,与绿柏相依。
人总会面临死亡,什么爱恨情愁,什么恩怨分离,什么悲欢离合终将消散。在死亡面前,这一切的一切都已变得不再重要。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乐乐从小是由外婆带大的,所以跟外婆的感情很深,外婆去世的时候,乐乐泣不成声。乐乐一度不肯相信,只是后来,不得不相信,这一切来得太突然。
外婆走了,走得很安详。乐乐一直不相信这世界上有天堂,可是后来,乐乐希望这个世界上是有天堂的。那么,外婆就能在天堂一直守护着乐乐,看着乐乐哭,看着乐乐笑,最后看着乐乐幸福。
乐乐,一定会幸福的!
站在外婆的墓碑前,乐乐忍不住留下了眼泪。外婆以前很疼乐乐,不管乐乐要什么,外婆都不会拒绝。记得小的时候,乐乐要吃面条,外婆就把做好的饭菜都装起来,重新给乐乐做面条。
外婆常说:“外婆最希望的就是,你和嘉和能够幸福,能亲眼看着你穿着凤冠霞帔,拜堂成亲。”
那时候乐乐总会说抱怨的回道:“外婆,现在都新世纪了,谁还穿凤冠霞帔啊,都是穿雪白的婚纱。”
外婆一听就猛摇头:“那西洋玩意儿有什么好的,还是我们中国古老的嫁衣比较漂亮,红红火火,更加衬得外婆的乖外孙人比花娇。”
“外婆你笑话我。”乐乐羞红了脸不满的抱着外婆的胳膊撒娇。
“外婆,乐乐一定会幸福的。”乐乐抬头仰望天空,仿若看到了外婆的笑脸,眼角的泪晶在阳光下晶莹剔透,折射出最美的光芒。
“姐,你哭了?”嘉和比乐乐高了大半个头,平时说话都需要低头,今天乐乐仰着头,他一抬眼就看到了。
“忽然发现,你姐姐我也变得多愁善感了。”乐乐迅速的抹掉眼角的泪水,有些苦涩地打趣道。
“别!我还是喜欢以前的你,你要是变成了林黛玉,我会受不了的。”嘉和连忙使劲摇头,以一种惊恐的眼神看着乐乐。
乐乐瘪瘪嘴,不理他。
今天初一,来墓园拜祭的人很多,整个墓园飘荡着丝丝淡淡的菊花香味,因为这是小镇的习俗。一般父母健在的,女儿都要在初一带着家人去拜年,如果已经过世,就需要去拜祭了。
远远地,在墓园的最高处,那里是墓园的最黄金地带,据说埋葬了什么大人物,虽然好奇,但是墓园这种地方,不是满足好奇心的地方。最高处,几个穿着黑色正装,神色肃穆的人手里拿着黄白相间的菊花,深深的弯腰鞠躬。站在乐乐的位置,只能看到一个年轻男人的背影。
从背影上看,那是一个器宇轩昂的男人,虽然做着弯腰的动作,却丝毫不影响他的气度,浑身散发着高贵的气质。从下往上看,仿佛是一个王者,站在高处,俯瞰众生。
“看到没,有钱人,拜祭还带保镖。”身边隐隐传来说话的声音。
“你知道什么,听说那地方葬的是市委书记的祖父祖母,那可是曾经的老红军,革命先烈。”另一个人一副‘连这你都不知道的’语气说道。
“这个我知道,这两位先烈原先就是我们小镇上的人,听说最大的愿望就是能葬在故土,所以他们的子孙就把他们葬在了青山墓园。看到没,那个站在最后一排左边第一个男人就是我们w市的市委书记。”
顺着那个人的手指,乐乐再一次忍不住打量着那个只有一个英挺背影的男人,他的身高起码有一米八,看起来不过二十岁,这么年轻就当上了市委书记,那手段得多高明啊。
好吧,原谅乐乐一想到高官就联想到,贪污,官商勾结这些不良的词语,所以原先还对他有一丝好感的乐乐,现在连仅存的好感都消失了。
男子刚好回头,视线刚好对上乐乐来不及收回的目光,似乎被什么惊住了,眼神中带着探究,看得乐乐都不好意思了,难道自己心里想什么被他看出来了?
乐乐慌忙收回目光,两眼望天。只是脑海中,总是浮现出他那张轮廓分明的俊脸,如墨玉般的头发,深邃的眼睛如深不见底的黑洞,只一眼就能把人吸进去,高挺的鼻梁,白皙的皮肤,薄薄而红润的嘴唇,啊!那是怎样一张祸国殃民的脸,怎么会生得这般好看。这样的人当市委书记,怕是人都不愿给他找麻烦吧。
只是一眼,便能过目不忘,不是乐乐的记忆有多好,而是这张脸太美了,美得惊心动魄,让人舍不得忘记。
他身上即带着上位者的威严,又带着大家风范,温文尔雅,优雅大气。一个动作,一个眼神,都那么吸引人的目光,让人移不开视线。
“姐,口水流出来了。他难道有我帅吗?”嘉和不满的声音响起,乐乐下意识的就用手去擦嘴角。干的?臭小子,耍她呢,愤怒的瞪着嘉和,意思很明显:小子,我鄙视你,你以为这世上除了你就没有帅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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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终于正式出场了,期待他们的相亲吧。嘿嘿,有jq哦!
第十章 往事如烟 旧欢如梦
今年的新年,是乐乐这二十多年来过得最无助,最不开心的新年。过了初二,大家已经开始走亲串戚,乐乐只想一个人静静地呆着。乐乐家里是个大家族,上上下下有五十多口,每年走亲戚都能走到正月十几号。
灯笼高挂枝头,爆竹声声脆响。
来来往往的人多了,欢声笑语也多了,整个小镇上笼罩祥和热闹的氛围。乐乐忽然觉得心境有些苍凉,对周围的热闹感到有些不适应,嘉和,乐爸乐妈都去亲戚家了,独留下乐乐。
一个人走在林荫小路上,脚下的枯枝发出清脆的响声,几片幸免于难的枯叶终于飘飘洒洒的掉落下来,落叶归根。
不知不觉,走到了星光小学的校门口。潜意识里,童年永远是最美好的时光,没有斗争没有报复,只有单纯何天真无邪。我们都不想长大,可是后来我们都长大了。
午后的阳光很温暖,洒在脸上的感觉很舒服,就像是妈妈的手抚摸着孩子的脸庞,亲切而温柔。
校园里很安静,静得连风吹落枯枝的声音都落地可闻。坐在冰冷的石阶上,闭上眼,静静的感受着这闲暇的午后时光,时间仿佛在这一刻静止。轻微的脚步声响起,带着几分乐乐熟悉的韵律,乐乐苦笑,连这么美好的时光,你都要跑出来打乱我的思绪吗?陈伍月,你还真是无处不在。
乐乐没有睁开眼睛,就那么一直闭着,似在逃避,更似不想见到那个人,就算他已经真实的存在。
陈伍月看着完全将他漠视的乐乐,有一丝愠怒,一丝失落。至于为什么失落,忽然间,他自己也说不清了。真的说不爱就不爱了吗?
“你就这么不想见到我?”熟悉的声线突兀的响起,与乐乐的记忆重合。
乐乐睁开眼睛,带着一丝嘲讽的淡笑看着他。“我也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会如此的不想见到你。”
“万嘉乐,你现在说这些有什么意义,我们在一起那么长时间,你连一个吻都舍不得给我,我对你很失望。”陈伍月望向乐乐眼神有些深沉,深沉得让乐乐看不懂。
“如果我给你了,你会和我分手吗?”乐乐嗤笑一声,反问道。
陈伍月沉默了,是的,他也很想问自己,如果她给了,自己还会跟她分手吗?还是说,这只是一个借口,两年了,什么感情都淡漠了,雨涵的出现,为他平淡如水的生活注入了新的活力,忽然发现,雨涵那样的女孩子似乎更适合自己。至于嘉乐,她太理性,太独立,几乎什么都不需要别人给与帮助,即使委屈了也不会在他面前哭诉,什么都藏在心里,让人猜不透,想不透。面上,永远是一副开心乐观的样子。
是她不好吗?还是自己喜新厌旧了?
意识到这个问题的时候,陈伍月震惊了,恼怒了,不可能是自己错了,什么喜新厌旧,爱情这东西,爱就在一起,不爱就分开,没有谁对不起谁。现在,我不爱她了,我爱的人是雨涵,雨涵才是值得自己用心呵护的人,过去的已成过去。
“雨涵很希望能再和你成为好朋友,你那天的话说得太绝情,她哭得很伤心,我希望你不要因为我们的关系而伤害到她。”陈伍月的话语不在柔情,几乎带着一丝让人不容拒绝的命令。
听到他近乎可笑的话,心里憋着一股气。我绝情,她伤心?陈伍月,你果然还是不够了解我,你凭什么命令我?凭什么这么残忍?再和她成为好朋友,是要让我受伤而卑微的心继续瞻仰你们的幸福吗?对,我是喜欢你,所以你就可以这么肆无忌惮的伤害我吗?
“我和她之间的关系轮不到你来指手画脚。”乐乐用近乎决裂的话冷冷的说道,眼底闪过的寒意令陈伍月心底发凉。
“你不要太过分。”面对陈伍月莫名的指责,乐乐一笑而过,到底是谁过分,陈伍月,没想到你颠倒黑白的能力这么强,以前倒是小看你了。赵雨涵,你功力够深,竟然能让他变了这么多。
对着这张熟悉的面孔,乐乐不想再待下去,她害怕自己忍不住会在这张熟悉的脸上印上五个手指印,虽然这种暴力的泄恨方式已经被乐乐抛弃了很多年了。
乐乐的愤然离去,让陈伍月更加坚定地相信赵雨涵的话,她万嘉乐就是一个小肚鸡肠,心胸狭隘的女人,跟她老爸一个德行,得理不饶人。
乐乐再一次不争气的哭了,乐乐说,这是最后一次,最后一次为他陈伍月流泪,过了今天,他陈伍月不值得自己在费心费力,更不值得自己再为他伤心。越走越快,耳边呼啸着寒风,刚刚还觉得温暖的阳光忽然都变得讽刺,视线依然模糊,根本看不清周围的人事物,只是凭着感觉在奔跑,直到撞到一个坚硬而带着柠檬清冽气息的怀抱,才被迫停了下来……
第十一章 往事如烟 命运的交汇
在世人眼中,三年的时间何其短,这升迁的速度未免太快了些,快得让人以为他是凭借家里的势力才升迁到这个高度。提供
三年来凭借自己的努力,向所有人证明了他的实力,也让政坛的那些老顽固相信什么叫做后生可畏,什么叫做长江后浪推前浪,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今年陆家举家回乡祭祖,陆铭轩心中感慨良多。古镇也算是生他养他的地方,小学的时候他就是在星光小学念的,也就是那时候,他遇上了那个不顾一切为亲人和朋友出头,行为彪悍的女孩……
时间仿佛又回到了十几年前年的夏天,还是那片熟悉的土地操场。那年场边蔷薇正香,蝴蝶蹁跹。强烈的日头根本挡不住热血沸腾的心,一群孩子抱着篮球在场上奔跑着,追逐着,扬起阵阵尘土,青春洋溢的小脸上,满是汗水,顺着脸颊滴落在地上,瞬间蒸发。黑黑的的小手往脸上一抹,立即出现了一只只小花猫,孩子们互相看了一眼,笑得前仰后合。
七八个十几岁的孩子玩得不亦乐乎,连五岁的孩子都忍不住加入其中。小孩个子不高,长得很秀气,一双灵动的大眼睛透着可爱,抱着篮球投篮连篮框都没有挨着,几个大孩子笑得更欢了。
陆铭轩看着这个不到他胸口的小不点,还有那张稚嫩的脸庞,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他奋力的投篮动作。小孩抱着篮球,试了几次都没有够着篮框边,却依旧锲而不舍的练习着投篮,大家被他那笨拙而执着的样子逗乐了。
小孩毕竟还小,力气不够大,试了几次之后,力气也渐渐地消耗殆尽了,篮球在空中形成一个小幅度的抛物线,然后落在了陆铭轩的脚下。陆铭轩下意识的就把球接在手上。
小男孩胆子比较小,连眼神都怯生生的,看着篮球被一个比他高半个身子的陆铭轩抱在手里,吓得都不敢去拿,手足无措的站了一会儿之后,竟然一脸委屈的跑了。
“铭轩,我猜他肯定是找他姐姐去了。”其中一个留着短发的大男孩看着小男孩迈着小短腿飞奔而去的背影幸灾乐祸地对陆铭轩道。
“那又如何?”陆铭轩一脸无谓,将篮球在地上拍了拍,然后一个优雅帅气的投篮,三分命中。
“看来他还不知道,坦克,跟我们轩少讲讲我们学校的风云人物。”说话的男孩名叫朱绍星,长得一脸的英气,棱角分明,说话的声音有些低沉,完全不像一个十二岁的孩子。
“哈哈,这个我知道。”留短发的男孩一脸的兴奋,他就是这所谓的坦克,因为他的全名叫刘谭克,跟坦克谐音。‘这个小男孩叫万嘉和,家就住在前面不远的那个老镇上,现在刚上幼儿园,现在整个学校,恐怕除了您轩少以外,几乎是无人不知了。’
“那又如何?”陆铭轩似乎并不觉得这跟他有什么关系,依旧专心的投篮,那动作,真他妈该死的帅气。
“那又如何?”坦克用一副无可救药的眼神望着陆铭轩,扶额,摇头,叹息,再继续道:“轩少,您不住古墓,别这么不是人家烟火。”
陆铭轩停下动作,冷冷的望了一眼坦克,虽然只有十二岁,但他身上浑然天成的王者气息已然生成,毕竟是在军区大院长大的孩子,浑身偶然流露出的霸气依然让人不寒而栗。
“别这么看我,我说重点行了吧。”坦克无奈的瘪瘪嘴,有些哀怨的道:“这小子有一个姐姐,名叫万嘉乐,在整个星光小学那是出了名的彪悍,谁要是敢欺负她的弟弟或者朋友,不管是谁,保管打得你满地找牙。记得去年有几个同级的哥们,仗着人高马大想要去抢几个小女孩的乒乓球桌,结果这个万嘉乐才一年级,事后竟然带着整个一年级的小孩围堵他们,说是要声张正义,为名除害,当时连校长都惊动了,结果因为那几个同级的哥们理亏,不仅被打,结果还挨了处分,从此,这位万嘉乐妹妹,不对,是姐姐,就一战成名了。”
陆铭轩什么也没说,只是淡淡的看了一眼坦克,显然,他根本就不相信坦克所说的话。
坦克见陆铭轩一脸的不相信,急了,嚷道:“轩少,别用那么不信任的眼神看我,这事大家都是知道的,只不过发生的时候你正好请假了。”
“这事我倒是可以作证,相信要不了多久,她就会来找你的。”朱绍星见坦克急了,笑着站出来作证,而那笑意中,带着不容置疑的肯定和一丝幸灾乐祸。
对于坦克,陆铭轩还会选择不相信,但是连班长朱绍星都站出来说话了,就由不得陆铭轩不信了。朱绍星这人很讲义气,一言九鼎,跟陆铭轩也算是一起长大了,至少一到六年级都是同班。
陆铭轩疑惑的看了眼坦克,再看看朱绍星,再看看其他一起打球的同学,大家纷纷赞同的点头。
“轩少,我觉得吧,她是女孩子,我们也不好帮着你,不然就会被人说是以大欺小,人多势众,你应该可以解决的,我们都累了,要不就先撤了。”坦克虽然嘴上说着询问的话,可是却一边走一边退,显然是要临阵脱逃,其他的同学见坦克说话了,纷纷借机开溜。
“轩少,要不我帮你跟她解释一下,那女孩虽然凶了点,应该还是讲理的。”朱绍星果然很讲义气,所有人都溜了,就他还留在那,试图给陆铭轩助威。
“绍星,老师叫你去办公室一趟。”远远地,坦克对着这边大喊。
朱绍星是班长,一般老师有什么事情要交代给班上去做都会叫他去,这会倒让她有些进退两难了,一边是兄弟,一边是老师,做班长不容易啊。
“放心,我能解决。”陆铭轩的声音带着一丝不容置疑的坚定,让人很安心,想想也是,这小妮子再厉害总不会把他给吃了吧,再说,还没有人能在轩少手上讨到便宜,心下不由得放心了下来。朱绍星右手握拳,捶了捶胸口,再伸出食指指了指陆铭轩,然后才转身跑向老师的办公室。
“轩少,我顶你!”
第十二章 往事如烟 重要的一天
这一天,是他生命中的嘴狼狈的一天,也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天。
同学们纷纷溜号,并没有给陆铭轩造成多大影响,却也多多少少的让他对这个有着传奇色彩的女孩有那么一丝好奇,忽然,脑海中衍生了一个念头,一个让他自己都不可思议的念头。
学校里有两块土操场,一大一小,一般低年级的同学都是在小操场。小操场在大操场下面,中间隔着长长的阶梯,算时间,差不多要两分钟才能到达陆铭轩所在的位置。
事实证明,陆铭轩算得很准,对方来得也很迅速,四五个气势汹汹的小女生将他围在中间,后面还跟着那个哭得涕泗横流的小屁孩,陆铭轩忽然有种错觉,好像是他抢了他的篮球似的,不过后来事实证明,那个小屁孩真的是那么说的。
为首的是一个长得很卡哇伊的女孩子,眼睛大大的泛着水光,小巧的鼻子小巧的嘴巴,扎着马尾,穿着宽松的校服,外套从后面系在腰上,脚上穿着白球鞋,但显然已经该换了,陆铭轩打量着眼前的这个小女孩,却怎么也无法跟坦克说的那个万嘉乐划上等号。果然谣言不可信,信则神经病。
“把篮球还给他。”女孩双手叉腰,盛气凌人。
“凭什么,如果你抢到我就还给他。”看着她生气的可爱模样,陆铭轩忽然很想逗逗她,看看她是不是真如他们所说的那么厉害。陆铭轩一脸的坏笑,索性在她们面前玩起了手指转球,然后挑衅的看了眼女孩,内心暗道:看你怎么办。
陆铭轩是军人世家的孩子,从小家教很严,爷爷对他的要求近乎苛刻,所以陆铭轩从来不会再学校里惹事。而今天,他竟然一反常态,目的很简单,就想看看这个长得这么卡哇伊的女孩子发飙是什么样子。只是他没想到的是,她竟然如此雷厉风行,不按牌理出牌,说动手就动手,不,是说动脚就动脚。
当陆铭轩与大地亲密接触的时候,他那神一般的脑袋瞬间当机了,整个人如被雷击一般,愣在当场。
“咚——咚——咚——”篮球撞击地面的声音将陆铭轩拉回现实,意识中,听到有脚步声越来越远的声音,大概是她们打了人害怕,所以逃了吧。陆铭轩蜷缩着身子,并没有马上起来,他不敢确定这一幕有没有人看到,这么丢脸的一幕要是让人看到他就不用混了。更而甚者,要是让爷爷知道他被一个小女孩一脚撂倒,恐怕他的好日子就到头了,脑海中已经可以想象道爷爷那咆哮的声音。
“你个没出息的混小子,真是丢我们陆家人的脸,这些年的体能都白练了是吧。我们陆家合适出过你这么没用的混小子,真真气死我了,给我做一百组俯卧撑,没做完不许吃饭,气死我了。”想到这,陆铭轩的身子就禁不住有些发抖。
“你没事吧?”陆铭轩还沉浸在陆爷爷那非人的惩罚中,耳边却传来那熟悉而不安的询问声,没有了刚才的咄咄逼人,声音带着甜甜的味道,很好听。陆铭轩想,自己一定是疯了,才会觉得她声音很好听。
感觉到有人再戳自己的肩膀,陆铭轩并没有理会,姿势依旧一动不动。这丫头打了人竟然不跑,他的确感到很震惊,这个年纪的孩子,惹了祸一般都会跑,而她竟然很有担当的留了下来,难道不怕别人找他麻烦吗?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打你的,谁让你这么大了还欺负小孩,我那是气急了。我打你是我不对,你要是生气了就打回来,我绝不还手,但是你可不可以不要向老师告状。”女孩甜甜的声音再次响起,似乎还带着一点不满和不甘。
陆铭轩这会是彻底愣住了,身子微微动了动,真的很想看看这个让人意想不到的女孩子此刻是什么表情,可是理智战胜了冲动,最后还是忍住了,现在要是抬头就太丢脸了,不能抬头,决不能。
“那个你不回答我就当你答应了。”女孩此时的声音带着试探,陆铭轩并没有要怪她的意思,谁让自己没事想着要去挑战极限,要是一开始就说清楚,把球还给人家不就什么事情都没有了!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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