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云半书(全集)

第18章 题菊花

他年我若为青帝,报与桃花一处开。
——唐·黄巢《题菊花》

慈恩寺外,新开了一家杀猪的铺子。
杀猪原本没什么不对,但这慈恩寺乃是永徽三年时高宗皇帝为自己的母亲文德皇后而修建的,皇寺庄严,一直以来香火鼎盛,里面的和尚们都戒荤吃素。
每当新鲜的带皮猪肉开始被吆喝着甩卖时,吃斋念佛的小和尚们都忍不住默念:“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那杀猪的姑娘是个雨后清荷般婷婷玉立的美人儿。
按理说这么美貌的姑娘怎么能来杀猪呢?但她偏偏就一人坐镇铺子,手起刀落,功夫好得很。而且她的猪杀得有特色——她从来不用秤砣。无论是谁来买猪肉,她轻挽袖子,抬手切下一块,浅笑盈盈包好地递过去,不多不少正是客人要的斤两。
姑娘姓祝,只是个稚龄少女。但她落落大方,生意诚信,倒比许多男人更令客人信赖。
慈恩寺的方丈总觉得这么下去也不是办法,于是亲自前来,劝祝姑娘把铺子搬个地方。
“我的铺子倒不是不能搬,若是——”祝姑娘眨了眨眼,天真狡黠,“方丈能给我一样寺庙里的东西。”
“施主要什么东西?”
“菊花。”
“……”正是百花盛开的春天,方丈和尚低头念了一句“阿弥陀佛”,这豆蔻年华的美少女莫非是故意刁难自己一个年老色衰的老头子?听说过猪会上树的,没听说过春天也能开菊花的。况且,慈恩寺内根本就不种菊花。
一句话难倒了方丈,祝姑娘笑吟吟地送客。
来而不往非礼也。第二天,姑娘敲开寺庙的门,拎着一块猪头肉彬彬有礼地问:“师傅,慈恩寺的菊花开了吗?”
和尚念着“阿弥陀佛”落荒而逃。

这一日,长安花比往常开得更好。
春闱科举刚刚结束,新进士们胸前簪花来游慈恩寺,风流态度与优雅举止让寺内桃李都黯然失色,引来行人们频频回头。按照习俗,他们会把姓名题写在大雁塔下,留作及第的纪念。
在题写名字之前,他们会推举一位书法最好的进士代为执笔。
本届进士中字写得最好的是探花郎。他的字非隶非楷,大气潇洒而不拘一格,遗憾的是在前些日子的月灯阁马球赛中受了伤,没能来参加游雁塔,于是进士们另推举了一位擅长楷书的士子,也是本届考试的状元来题字。
状元郎杜清昼的字端方稳重,落笔也很有风度。
受众人之托题写名字,杜清昼一笔一划都写得很认真。雁塔南门两侧的碑石雕刻着飞花走兽的明暗纹理,刻写着褚遂良的《大唐三藏圣教序》,令人不由得肃然起敬。
碑石下面,长了一丛不知名的草。
专心写字的杜清昼当然没有注意到那丛草,突然,只听一个少女着急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别动!”
正在写字的杜清昼停下手中的笔,回过头。
他突然就呆呆怔住。
少女一身绿衣就像柳梢柔嫩的初叶,在微寒的春色里悄然飘落他的心尖,清凉,微痒。早些年贵族女子出行还会带幂篱,遮住脸孔,让人只能朦胧绰约看到五官,如今的少女却更加大胆,一张清水芙蓉面直接示人不说,身边连个侍女都不带就来雁塔游玩。
杜清昼一时不知道手该往哪里放,笔也愣在半空中。
其他的进士也忍不住多看少女几眼,但回过神来就觉得不对了——现在是新郎君在雁塔题名,这个小姑娘跑过来是要砸场子吗?
果然不出所料,那少女走过来,俯身去看地上那丛草,见到草安然无恙,这才松了口气,随即抬头理所当然地对杜清昼说:“别在这里写字了,会踩到花。”
“……”
杜清昼平时矜持不多话,皱起眉头微红了脸:“姑娘,我……我等是新科进士,在此题名乃是奉圣命。”
少女耐心听他说完,顺手拿过他手里那支笔,十分通情达理地说:“知道了,那你走开,我替你们写吧。”
杜清昼正要阻止,少女已经挥毫写下“开元二十二年春”一句——刚才他只刚刚开了个头,少女闻弦歌而知雅意,替他续完了这句。
“拿墨来,把名字报上来。”少女回过头。
四周鸦雀无声。
她这些字,提锋与收势,飘带、顿挫与转折,都极有章法。更让人吃惊的是字里的渴笔——墨快用干时写出的“渴笔”极需要功底与腕力,往往是练过几十年书法的老先生才能将渴笔写得毫不艰涩,而她一个女孩子竟也写得遒劲有力。
被深刻打击到了的进士们无人作答,杜清昼震惊地凝视着那行字,突然抬起头,有点难以置信地上下打量少女:“你是……静思?”
少女愣了愣,随即眼前一亮:“杜欠揍?”
两人相视而笑,竟然是多年未见的旧识!
“竟然没认你出来,这么多年不见,你的样子变了好多!”祝静思开心地舒展好看的唇角,好奇地朝人群里张望,“裴三郎呢?他没有和你一起?”
见对方的目光从他身上移开,杜清昼的神色一黯,表情略有些不自然,但很快被他不着痕迹地掩饰过去:“他受了伤,今天不参加雁塔题名了。”
被称作裴三郎的,便是今日缺席的探花郎。
“原来你们都考上了进士,我还以为他睡懒觉错过了考试呢。”祝静思露出灿烂开怀的微笑,随即摊摊手,她显然很了解探花郎,“受什么伤?借口而已啦。”
月灯阁马球赛受的那点伤,绝对挡不住玩心比谁都大的裴探花出门,他不来,只有一个可能——他不乐意来。
“这位女施主……”倒霉的方丈和尚终于赶了过来,不合时宜地替进士们解围,“阿弥陀佛,雁塔题名非同小可,还请留该写之人来题写。”
“方丈大师,”祝静思微笑点头,好心地说,“我那里的带皮猪肉还有呢。”
“阿弥陀佛,罪过罪过……”方丈满头黑线,败下阵来。
祝静思笑了笑,将笔扔给杜清昼:“给你写吧,当心脚下别踩到我的花就是了。”
众人顿时都松了口气。
这次的雁塔题名虽有小小插曲,但最终还是由杜清昼将名字题写好了。
少女婷婷袅袅站在一旁,看着地上那丛草,眼神温柔惆怅。
一个高大俊朗的进士走过来,目光惊艳地在她身上逗留,很礼貌地说:“姑娘,在下是新科进士郑轩墨。”
祝静思朝他笑了笑,点点头。
郑轩墨朝身后看了一眼,除了正在写字的杜清昼,进士们都朝他竖起大拇指,不少人眼里露出嫉妒的神色,还有人在偷看祝静思。郑轩墨深吸一口气,红着脸说:“刚才姑娘写的字当真骨清神秀,令郑某自愧不如。若有机会,还盼能到姑娘府上请教书法。”
“府上?没有那种地方。”祝静思微笑,“我就在慈恩寺外杀猪,只有一个杀猪铺子。”
前来搭讪的郑轩墨吓了一跳,讪讪地赔笑:“姑……姑娘真会说笑。”
“我说真的,可不是说笑。”祝静思狡黠地眨眨眼,“我写字没别的诀窍,只因为我长年打铁、杀猪,手劲比一般人大而已。你家若是需要杀猪,可以叫我,只要五钱铜子,保证猪脑浆一点儿也不洒出来。”
情窦初开的进士郑轩墨落荒而逃。

祝静思没有骗人。
她爹是铁匠,爷爷是铁匠,爷爷的爷爷也是铁匠,家族世世代代都是铁匠。所以,杀猪只是她的副业,她最擅长的还是打铁。
八岁的祝静思已经会开炉打铁,小拳头握着铁锤,一锤捶打下去,火星四溅。
热气腾腾的铺子里,烧红的烙铁像是一颗滚烫的心脏,在火光里跳动。汉子们甩开臂膀,挥汗如雨的样子,就像在火树银花里喊着号子跳一场雄浑的舞。打铁铺子里常年炎热,记忆里的阿哥和阿叔们总是汗流浃背,连笑容都带着盐分。
忙碌一天之后,等夕阳冷却下来,清凉的夜色像一大瓢清水泼过整个村庄,喧嚣的打铁铺子突然变得安静。大片的鸟义无反顾地冲向远方的黑暗,再被一点点温柔地吞没。小静思会抱着她最喜欢的花猫,蹲在台阶上练字。
“其实写字和打铁很像,都要有恒心,一开始你觉得铁锤拿在手里很别扭,炉子里的火不是太大,就是太小,但打铁的时间长了,你闭着眼睛也能掌握火候。”
告诉她这些话并教他写字的那个人,正是现在的宰相张九龄。当年,张九龄被罢官返回故乡,开凿了大庾岭梅花古道,教村里的孩子们读书写字。张先生和祝静思以前见过的人都不一样,他举止儒雅,眉心里像是藏了一轮月亮,温和而清凉:“千锤百炼,始见真章。”
祝静思的字就是这么练出来的,晋朝书法家王羲之的《快雪时晴帖》,她临摹了很多遍,直到闭着眼睛都能随手写出那些笔画。
她是个聪颖的小姑娘,可惜张先生不收女弟子,笔墨纸砚都是从那里得来,诗书礼易也都是从那里习得,却没有师徒的名分。
张先生教很多孩子读写,正式拜师入门的弟子只有两个,一个叫杜清昼,一个叫裴豆豆。
第一次见到裴豆豆的情形,祝静思到现在还记得。
那时韶州闹饥荒,七岁的祝静思在逃荒时和家人走散了,在荒年,一个与家人离散的孩子,绝难活下来,遍地饿殍中很快就会有一具小小的尸体。惶然四顾的小女孩强忍着没有哭,但满心都是恐惧。而且,她的肚子很饿。
天快黑时,她瑟缩在路边的一块大石头旁边,突然,头顶上传来一个声音:“你哪里来的?”她一抬头,看到一个衣衫褴褛的小男孩,脸上也是常见的饥色,漆黑的眼睛俯视着她。
“我是祝家村的,逃荒时和娘还有哥哥走散了。”祝静思咬紧嘴唇。然后,她的肚子咕咕叫了两声。
男孩迟疑了一下,默默地把手中唯一的一个烧饼递了过去。
祝静思几乎是扑过来一把抢过烧饼,狼吞虎咽地吃完。
男孩问:“好吃吗?”
“吃太快了,没吃出味道。”祝静思老老实实地回答。
“下次慢点吃。”男孩不耐烦地翻了个白眼,直挺挺倒了下去。
这种饥荒的年头,一个烧饼既可以救命,也可以让几个成年人争抢拼命。
男孩醒来时,祝静思可怜兮兮地趴在他面前:“你饿不饿?”
“饿。”男孩有气无力地回答。
“你数包子就不饿了,我饿的时候就数包子,一个包子,两个包子……”祝静思好心的数数,却让对方脸色铁青,似乎快要被气得再次昏过去。嫌弃地甩开她的手,男孩咬牙站起来,衣襟却被拉住了。
祝静思怯怯地看着他:“你,你去哪儿?”
“哪儿有吃的就去哪。”男孩不耐烦地说。
“那你能不能带着我?”
“……”对方的表情仿佛在说,你好烦你把我最后一个烧饼都吃了现在我已经后悔得不行你还想怎么样?
祝静思知道自己的样子一定狼狈可怜,因为眼泪在眼睛里打转,朦胧的视线中她看到男孩桀骜的神色微微软化,没好气地说:“随你。”
女孩破涕为笑,欢喜地小跑跟了上来:“我叫祝静思,娘和哥哥都叫我小思。”
“哦。”
“等我找到了他们,一定还你那个烧饼,不对,还你三个包子。”
“哦。”
“你叫什么名字?”
“豆豆,裴豆豆。”
“我不喜欢吃豆豆,太硬了,咯牙。”
“……滚!”
后来祝静思才知道,裴豆豆是附近的流浪儿,他虽然也只有八岁,却比很多大人都有办法,有时候是在别人找不到的荒地里挖出红薯,有时候是捡到水边的鸟蛋,有时候是砸死石缝里的老鼠,有时候是富人施粥时抢来的烧饼或馒头,总之她虽然饥一顿饱一顿,却没有饿死。
“你有没有想过,去找自己的爹娘?”这天,祝静思啃着青涩的小玉米棒子,天真不解地问。
“没想过。”裴豆豆突然发了脾气,“问那么多干什么?”
祝静思却没有生气,这一刻,她看到了小男孩破烂的衣衫,倔强梗着的颈脖,和瘦小孤独的背影。
她默默地走过去,把那被啃得坑坑洼洼的小玉米递到男孩的面前:“给你吃。我娘说,吃饱了就不难过了。”
男孩一把挥开她的手:“谁说我难过?”
那根玉米棒子滚落在地上,沾了灰。
一双胖乎乎的手臂突然从背后搂住他,温暖的拥抱就像春风叠成的小被子,结结实实覆盖在男孩身上——这真是个结实的拥抱啊,裴豆豆真的一点也不冷了。
两个孩子在夜里搂在一起互相取暖,像两只被抛弃在荒野的小动物。
“你知道我为什么给你烧饼吗?”裴豆豆饿着肚子望着星星问。
“为什么?”祝静思扭过头来看他。
“你的脸,有点像我以前养的一只猫。”
“……”
“它叫桑葚球,是只花猫,又大又胖。”
“……”
“我才不是大饼脸。”祝静思嘟起小嘴,有点好奇地问,“桑葚球它……它现在在哪里?”
“死了,被别的大孩子打死的。”裴豆豆说完这句话,很久没有说话。
桑葚球被打死的那一天,天上也有很多星星。此刻,仿佛天空中的繁星,有一颗是与男孩相依为命的大猫桑葚球飞升而成。
祝静思舔了舔嘴唇,她好饿:“我也养猫,我的猫它叫馒头,可是馒头它不爱吃馒头,爱吃鱼。”
“猫当然爱吃鱼,笨蛋。”裴豆豆白了她一眼。
可是这年头人都吃不到鱼,更何况猫呢?能活下去,就是这纷乱的饥荒年最奢侈的愿望。
瘟疫横行,祝静思一开始只是发现自己的胳膊上布满红点,后来渐渐烧得迷迷糊糊,她觉得自己快要死了,因为从没见过面的爹恍惚在远处朝她招手。她看不清对方的面孔,只觉得病痛都渐渐离自己远去,小小的身体也轻飘飘的。
然后,她是被硬灌进嘴里的烈酒辣醒的。
那酒真难喝啊,男孩的脸色更难看,捏着她的鼻子就把酒灌进来。她气哭了,可是又没有力气哭出声,只有委屈难受的眼泪无声地流下来。凉凉的眼泪淌在烧得滚烫的脸颊上,她才发现自己还活着。
“这是治病的菊花药酒,你赶紧喝。”裴豆豆脸色铁青地命令。
不知道裴豆豆从哪里弄来的偏方,也不知道那么难喝的菊花酒到底有什么用,祝静思只知道男孩眼底布满血丝,满是执着、不甘和……恐惧。
或许终究是上天眷顾,祝静思逃过了这一劫。
清醒过来时,她看到裴豆豆趴在她身边睡得死沉沉的,身上都是血痕,衣服破破烂烂,肯定这些天为了给她治病想尽了办法。
她伸手摸了摸男孩裸露的脚指头,软软暖暖的。对方皱着眉头翻了个身,却没醒来。身边的破碗咕噜咕噜滚开来,里面还有几滴残酒。
祝静思伸手去蘸了一下,舔在嘴里,似乎也没有那么辛辣,也有一点……甜的。
后来,祝静思的家人终于找到她了。娘搂着她又哭又笑,哥哥塞给她一块香甜的年糕。她把年糕悄悄塞到裴豆豆手里。被家人带走时,她回头恋恋不舍地看他,男孩的眼里也满是不舍。
那时,她突然发现,他的眼睛好漂亮,像火炉里漆黑的炭,在冰雪里仿佛也能拼命燃烧。
再一次见到裴豆豆时,是在张先生的家里。庭院里的阳光格外温柔,他正蹦蹦跳跳地抱着一大堆竹简到太阳底下晒,张先生在后面温和地叮嘱:“小心脚下,莫摔了。”
祝静思几乎认不出他来了。
短短几个月,男孩脸上的饥色都褪去了,穿得干干净净,看上去也胖了不少,站在张先生身边,就像月亮旁边一颗亮晶晶的小星星。
张先生的手还牵着另一个男孩子,听说是开当铺的杜掌柜家的长子,叫杜清昼。杜家的孩子矜持,裴豆豆顽皮,从那之后,三个孩子经常手牵着手去玩,还带着祝静思的宠物馒头。
再后来,三个半大的孩子学着书上听来的故事,对着菊花结拜。杜清昼年龄最大,自然是大哥;裴豆豆与祝静思同年,却比她大两个月,原本应该是二哥,可是祝静思不依:“我们同年呢,我不想做最小的!”
裴豆豆倒是懒得计较这些:“那你做老二吧,以后你就是祝二。”
“好!”祝静思高兴地指着杜清昼:“你是大郎。”又指着裴豆豆:“你是三郎。”
辈分次序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裴三郎!”祝静思笑吟吟地喊了一声。
日上三竿了还在睡懒觉的裴昀翻了个身,被子滑落下来,颈脖下雪白的睡衣半敞,露出清俊的锁骨。
杜清昼看不下去了,皱眉上前捡起地上的被子,扔在他身上:“静思来了!”
迷迷蒙蒙的眸子满是睡意,可怜的探花郎还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突然上半身悬空,睡衣领子被人轻轻拎起来,那床倒霉的被子再次滑落,掉在地上。
带笑的声音久违而熟悉:“在路上听杜欠揍说,你因为‘风姿清粹’被皇上钦点了探花郎?现在这副尊容,你不怕犯欺君之罪?”
裴昀终于彻底清醒过来,睁眼只见一个看上去文文静静的少女单手拎着他的衣领,微笑俯视他。日光将她的轮廓勾了一层浅淡的金色,仿佛悠长的时光在发梢温柔流动。
成长、分离与相聚……那么多细小琐碎与斑驳的时光,当异乡成为了故乡,当年的男孩女孩已经长大。
“这么久没见,你还是起得这么早啊……”裴昀愣了半晌,却只说出了这句话。
“我卯时天还未亮就起来杀猪,辰时已经做了二十六单生意,在慈恩寺遇到杜欠揍,等着他写完字跟着他来找你,现在是午时。”祝静思指指日上三竿的窗外,她说话的样子和声音都很文静,把杀猪像弹琴绣花一样有条不紊地说出来。
裴昀突然伸出手,在她额头上轻轻弹了一下:“早起两个时辰了不起么?”祝静思“呀”了一声,本能地闭上眼睛,待她再睁开眼睛时,只见少年眼里的笑意渐浓,那笑容如此明亮,瞬间把许多年的时光穿透。
“今天我下厨,做红烧猪头如何?”裴昀扯过衣衫穿好跳下床。
清风顽皮地绕进窗来,吹起少女的裙摆,祝静思眼睛亮晶晶地说:“好。”
红烧猪头,鹅黄美酒,三个少年围坐在桌前。
“我这次来长安是为两件事。”祝静思托腮说,“第一件事是我在家里清理东西时,发现了一张书契。原来,当年我爹曾经收下两锭金子的订金,答应了别人打一把剑。书契上面别的字迹都还清楚,就是委托人那几个字看不清了,我爹去世已久,虽然已经不知道委托人是谁,但总不能失信于人。”
“倒像你的性子。”裴昀还是那副慵懒的神气,但笑意里噙着骄傲,他随口问,“剑已经打出来了?”
“哪有那么容易。”祝静思百无聊赖地玩着手中的勺子,“这把剑很麻烦,是一把木剑。”
铁剑易铸,木剑难造。因为铁剑往往只是利器,而木剑却蕴含灵气,常作降妖之用。
——祝静思的爹明明是个铁匠,怎么会接下木剑的活儿?
“我也觉得这事儿有点奇怪。”祝静思似乎看出了裴昀眼里的疑虑,“还有一件事,我想看看慈恩寺的菊花。”
“看菊花?”
“嗯,听我娘说长安慈恩寺的菊花天下第一流,就跑来想要看看,结果慈恩寺里根本不种菊花。”祝静思满脸遗憾地叹气,“于是我自己去花市里买了一丛黄金菊,栽在大雁塔下。可没开花的黄金菊看上去就像一丛杂草,真难看啊。”
原来,这就是那时祝静思不让雁塔题名的进士们写字的原因了。
“慈恩寺从来就不种菊花,”杜清昼诧异地说,“你确定你娘没弄错?”
祝静思的娘郑连城是个美貌温婉的女子,祖籍长安。听说她原本是达官贵人家的婢女,因为官员被贬,她跟着自家的夫人小姐一起被流放到岭南韶州,嫁给了祝家村的铁匠,随后就在那里度过了一生。可惜祝静思的爹太不靠谱,在小静思还在襁褓中时因背负赌债独自逃跑了。
“不确定,也没法确定了,”祝静思笑笑,眼里凝聚起一层水光,“她去世了。”
裴昀握着酒杯的手顿了顿,座中突然寂静。
“什么时候的事?”
“去年冬天去的,走得很安详。”祝静思垂眸,“这慈恩寺,念慈母之恩,是高宗皇帝为自己的母亲修建的。我若是皇帝,也给自己的娘亲建这么一座寺庙。可惜我不是。
“我娘生前一直喜欢菊花。她临走前说想再看一次故乡长安慈恩寺的菊花,她来不了,我便替她来长安,替她看看。”
祝静思是由母亲带大的,她从来没见过自己的父亲。曾经她也好奇地问爹什么时候回来?郑连城开始不回答,后来被缠得烦了,就敷衍她说:若是春日菊花开,他就回来。
每年春天,小静思就到山坡上去找,漫山遍野那么多花儿,就是找不到菊花。直到她长大了,才知道春天根本不会开菊花。爹不会回来了。
娘从来不愿提起爹,祝静思对爹的所有印象都是从哥哥那里来的。从她记事起,就听哥哥说,爹当年是村里最好的铁匠,也最爱喝娘酿的酒,可他喝完酒大声骂人,骂完了还打人,唯独对襁褓中的女儿宝贝得不得了——自从小静思出生之后,他很久没有喝酒闹事。可惜好景不长,追赌债的人找上门来,老男人连夜从家里翻墙逃走了,再也没有回来过。
那一年韶州瘟疫流行,路边堆积了很多腐烂的尸体,不知哪一具是他的。
小静思不明白,为什么哥哥口中那个唯独对女儿宝贝得不得了的男人会丢下他们。
虽然有家族里的叔伯们接济,娘带着他们兄妹还是过得很辛苦,去年的冬天格外寒冷,病重许久的郑连城突然睁开眼,咳嗽着说:“我想喝酒。”
祝静思给她搬来了酒坛。
郑连城酿了一辈子的酒,这却是祝静思第一次看到她喝酒,曾经美貌如今却衰老的妇人两行浊泪无声掉落在酒坛里,她喃喃说:“苦……人这一生,就是一坛苦酒。”
离别苦,相思苦,至死不能归乡苦。
人生就是一坛苦酒。
这是娘最后说的话。祝静思站在新盖的坟头前,倔强地咬着嘴唇,然后深深磕了三个头:“娘,就算是苦酒,我也想喝出一点不同的滋味。”
她起身时,眼泪哗啦啦滚落下来。这世上最疼爱她的人,永远不在了。她来到长安后也喝酒,不同的鲜花与不同季节的稻米酿出的酒滋味不同,只是再没有娘临终喝的那一坛,那种辛辣入骨,那种冰炭交加,那种不甘绝望。
“酒喝太多了,都从眼睛里出来了。”
裴昀伸手,拦住她手中的杯盏,替她拭去脸上的泪痕,“三日后,我带你到慈恩寺去看菊花。”
祝静思一怔,抬起朦胧的泪眼。
“嘘——”裴昀微笑以手指抵住唇,眸光里闪动着狡黠神秘,“慈恩寺原本是有菊花的,白天不开而已,你要在月下看。”

接下来的几天,裴昀不再睡懒觉,每天不待天亮就神神秘秘地出门去,也不知道去做什么。
三日后。
夜幕降临,一弯新月如钩,裴昀带着祝静思来到了慈恩寺。
寺庙里静悄悄的,和尚们都睡觉了,也没有来上香拜佛的人,两个人悄悄溜到大雁塔下。
祝静思亲手栽种的黄金菊在夜风中摇摆,模样很是得瑟。裴昀从怀里摸出一样东西,白白的、亮晶晶的……是一大块盐巴。然后他去旁边的水井里打了满满一桶水,把盐巴全浸在水里搅匀,随即将半桶盐水“哗啦”倾倒在菊花上!
祝静思想要去阻止时已经来不及了。
那丛黄金菊原本漫不经心的枝叶突然都聚拢在一起,仿佛感觉得到疼似的,微微颤抖,四周安静得一点儿声音也没有,然后,祝静思看到了她此生都不会忘记的奇迹——
在紧而密实的枝叶中,突然绽放开了一点细如米粒的金色!像是漫天月光的潮汐大浪淘沙,千淘万漉出这一粒小小的金子。
如燎原的温柔光焰,微小的花苞以人眼可以看见的速度吸取露水,轻柔绽开。
缓缓的,那盛开的金色仿佛月光的精魂,摇曳在凉风中,似一声叹息,又似终究得偿所愿的欣慰。
祝静思呆立在原地,不敢相信这奇迹。
“你……怎么做到的?”她扬起脸看着少年。
裴昀慵懒地靠在塔边的石柱上,面孔皎艳清透,仿佛他也是夜色中的一朵昙花。生得这么好看,说出的话却像胡扯一般:“花有各自的喜好,菊花怕咸,害怕我把剩下的半桶盐水也倒给它喝,就只好开花了。”
少年的话分明是天方夜谭,可那朵盛放的金色菊花上,当真缀着露水,像是委屈的眼泪。黄金菊的姿态也没有了之前的得瑟,而是垂下了茎叶,像是被欺负的小孩子般气鼓鼓地蜷缩起来。
祝静思心疼她的花,伸出手指去轻抚花瓣上的露水,指间的触感如丝缎,夜露微凉……
天上的娘亲,可看到了长安慈恩寺的菊花?
她回不来的故乡,她替她回;她看不到的奇景,她替她看。她是她生命的延续,是她的另一双眼睛,看遍四季的风景,品尝人生的滋味。
七重佛塔在夜色中伫立,仿佛有悲思如夜幕无边无际,而高耸的雁塔能将思念直达天庭。
“花也看了,该喝点酒吧?”裴昀不着痕迹地打岔,突然变戏法般从身边拎出一小坛酒,看得出有些年头了,他一把将酒坛拍开,“酒越酿越醇,你尝尝,味道和当年相比如何?”
“这么多年了,你还是爱喝菊花酒?”祝静思眸子温柔,她接过酒坛小心翼翼地尝了一口,像是突然想起什么往事,难以置信地抬头,“……是当年我送给你的那坛?”
裴昀只是笑着看她。少年的笑容当真美好,他的眼睛里会开花。
“这坛酒,我封了七年,只等你来开。”
一缕清风突如其来,吹开杯中的鹅黄美酒,酒香凛冽,还未入喉就让人脸红了。
那泥封完好而今日终被开启的醇香,究竟是酒坛,还是少年的心?
祝静思突然就想起他们分别的那一日。
“这坛酒是我娘酿的,送你,带在路上喝。”
张先生得了朝廷的调令,即将前往冀州赴任,裴豆豆和杜清昼都会跟着他走。
“好重啊!”裴豆豆呲牙咧嘴,“女孩子不是一般会绣个荷包什么的送人吗?我看到杜欠揍的姐姐绣了个很香的荷包送给他。”
“第一,我不会绣荷包,第二,我也不是你姐姐。”小静思不高兴了。
“结拜的时候是你非要做姐姐的嘛。”裴豆豆抱着酒坛站在月下,眨巴着漂亮的眼睛,似乎存心要逗她。
“不要拉倒!”小静思恼了,去夺他手中的酒坛。
“别,别!”裴豆豆赶紧护住酒坛,“再重我也背得动啊,上次爬山的时候,我可是连你都背过了。”
“你又笑我!”祝静思气鼓鼓地叉腰,一张小脸确实如同年画上的娃娃般圆嘟嘟的。
“别生气了!”裴豆豆牵起她:“走,我们去山坡上玩!”
年少不惧离别,男孩女孩跑在星光下,大地那么宽广,仿佛他们只要奔跑,就可以到任何地方。哪怕是天尽头,他们也可以手牵着手。
“怎么又出神了?”裴昀的手在她眼前挥了挥。
“我在想,我娘曾经说人生就是一坛苦酒。”祝静思摇摇头,“如今在天上,酒的苦味应该也淡了。”
“哦?”裴昀的声音带着慵懒的笑意,仿佛无所牵绊的清风,又像月光酿成的醇酒:“《山海经》中记载过一种‘性情之花’,说这种花最适合酿酒,笑着去酿的酒,喝酒时也会笑,跳着舞去酿的酒,喝酒时也会快乐起舞。”
笑着去酿的,是甜酒;皱着眉头酿的,是乏味的淡酒;思念的眼泪滴在杯中,就是一杯涩酒;热血歃在酒樽,就是壮行的烈酒。
“这一生要喝的酒,应该有烈的,有辣的,也有涩的吧。但无论什么滋味,只要两个人一起喝就好。”
祝静思脸颊微微泛起了红色,不知道是因为喝酒,还是因为对方最后那句话。
裴昀突然从身后蒙住她的眼睛:“闭上眼睛。”
少女的心跳得厉害,只轻轻“嗯”了一声。
她的眼睛看不见,黑暗中弥漫着少年熟悉而好闻的气息,只听那人说:“可以睁开眼了。”
祝静思缓缓睁开眼,耳边传来一声轻响,只见一朵烟花高高腾空而起,在夜空中炸开……然后,整个漆黑如绸缎的夜幕上盛放了万千朵金色的花!
“啊!”祝静思忍不住惊叹出声。
“这花开得好看吗?”裴昀凝视着她,唇角微勾的笑容仿佛漫不经心,目光却牢牢锁着她,“我真正想让你看的并不是那一朵孤菊,也不是这空中的烟花。”
后面的话他没有说出来,她却懂了。
——花儿并非只开在地上,最美的花,始终开在某一个人的心上。无论春秋,无论晴雨。
这才是他想让她看的。
祝静思怔怔望着他。
少年的目光那样温情,却又那样笃定。慈恩寺中有许多善男信女求姻缘,还有痴心的男女将两人的名字刻在大雁塔下的石头上。
他不愿将自己名字写在石碑上,只愿将名字写在恋人的心口。
执子之手,誓如烈酒。
从此春风化雨,萦绕心头。十指交握,点滴默契与温暖湿润眼眸。
裴昀拿过酒坛,转到她刚才喝过的地方,伸出舌头轻轻舔了一下,随即一仰头,将剩下的酒全朝喉中灌去。
“别……别喝这么急,会醉的!”祝静思想要去拦他,却够不着,太高了,少年径自把酒喝完,一下子稳稳地捉住她的手,低头看她,鲜艳的唇瓣沾着残酒,眼里似有朦胧醉意:“怕我喝醉了耍酒疯吗?”
“你现在已经在耍酒疯了。”
“喝醉了回不去了,你背我回去……”
“背你个大头啊!”
“你连猪都扛得动的……”
“不要把你和猪比,会伤猪的自尊的!”
“呜呜呜……”
“下雨了,快点回去别闹了!”
天空中真的下起了雨,先是几滴仿佛树梢掉下的露水,随即雨帘渐渐绵密,两个人冒着雨朝回跑。
有件事,裴昀没有告诉祝静思。
菊花怕咸,畏惧盐水才会在春日里不情不愿地开花,这是真的。
在八岁的时候,他曾经见过一只菊花妖。那日他眼睁睁看着身染瘟疫的她的生命流逝,却无计可施。男孩的眼泪滴落在荒坡上,突然有个大惊小怪的声音说:“谁啊?好咸!”
花有精魂,人贵精诚。
那只花妖实在太无聊了,它原本是秋天才开放的菊花,春夏热闹的时候没有它什么事儿,就蜷缩着睡觉。那眼泪恰好流到了它的嘴角,又咸又苦,快把它齁死了。
菊花妖都是高冷又坏脾气的,上古时代,它也和桃李一起在春天开放,但后来常和别的花妖吵架、打架、毒舌到没朋友,最后谁也不理它,它干脆一赌气选择寒风萧瑟的秋天离群索居。
脾气坏不代表没本事,上古神农氏在《神农本草经》中称它为“长寿花”,汉朝历代帝王狂热追捧它,用它酿制“长生不老”的药酒,菊花自然有它的过人之处,它可以为病重或将死的人延续寿命。
和世上的其他任何事情一样,菊花妖帮助人也有代价。代价,就是同等的交换——
你需要为谁续命,就要将自己的寿命付出多少。
男孩与荒坡上的菊花妖,签订了契约。
为救身染瘟疫原本活不下来的祝静思,他用花妖教他的方法酿酒,那些日子的烈酒,每一滴都有他的生命。他将自己的寿数分给了她。多少年?这是秘密。
他希望不多,也不少,恰能相守一生。

“现在的年轻人,真有精神啊。”寂静的雨夜里,倒霉的方丈和尚走出来,叹了口气,把那丛被雨水打得零落歪斜的菊花扶好。
他不是不能禀报圣上,让金吾卫们来把这个在慈恩寺外杀猪,打扰佛门清修的少女赶走。
但,这万丈红尘滔滔,真正美好的东西总是少之又少。
慈恩寺,念慈母之恩……七重佛塔未必比得上一朵花。
还有些东西,佛曰,不可说。
没有人知道,方丈和尚在出家之前,欠了别人的赌债,不得不抛下妻子和襁褓中的女儿逃走,后来出家做了和尚,万事皆空。
郑连城让祝静思来慈恩寺看的,不是花,而是人。
从岭南来的一个同乡在慈恩寺上香时,认出了那个曾经叫祝铸的铁匠。同乡把消息带给了郑连城,带着一双儿女艰难度日的郑连城却什么也没有说——说了又能怎样呢?
当初他挥汗如雨地打铁,而她采菊东篱下,为他酿酒的那一段欢喜的小时光,有颜色,有香味,有真意……而如今,欲辨已忘言。
那时,她边采摘菊花边笑着摇头:“为何菊花只在秋天开?多孤单寂寞。若是能和桃李一同在春天开放,就好了。”
“这还不容易?”他哈哈大笑,一口应承下来,“娘子,明年春天,我就让这满院的菊花开!”
到了第二年春天,菊花没有开,他却已经背井离乡地逃亡。
她默默地收拾着家里与情感的残局,麻木地承受着生活给她的磨难与摧残。直到有一天,在铁铺的废料中,她无意中发现许多打成菊花模样的铁片,有的栩栩如生,有的还是半成品,可都被水浸湿生了锈,破破烂烂地堆在墙角。那一刻,她突然掩面痛哭。
其实他不懂,他一直不懂。
最美的花不是只有春天能开,哪怕是寒冬冰雪封山,只待两人一朝相逢,便可心花怒放。
她要的……并不是花开的奇迹,只是他回来而已。
方丈久久站在雨中,念了一声“阿弥陀佛”。

两人冒着雨,慌慌张张跑回来,刚进府中,却看到庭院中有人打着伞在等他们。
裴昀高兴地叫了一声:“老师。”
“张先生!”祝静思的眼里也满是惊喜。
“都进屋把头发擦干,别着凉了。”张九龄一身单薄的青衫濡湿了雨水,神色是祝静思熟悉的温暖。这么多年过去了,他的样子却似没有多大的变化,身姿挺拔如雪松,眉眼温润如月华。看到两个孩子手拉着手跑回来,他却不问也不说,只是微笑看着他们。
“夜雨风凉,老师你身体不好,也快些进屋去。”裴昀立刻上前接过伞,不由分说把张九龄扶进去,少年的个子已经比老师高了,此刻的举止却仍然有几分孩子气。
看着他们师生同行的侧影,祝静思也觉得温暖。
天若有情天亦老……他们都长大了,张九龄却没有老去。听说他当年也曾经向一位女子提过亲,却终未成佳话,于是这些年,他始终是一个人。
祝静思突然有点好奇,什么样的女子,才配得上张九龄的思念?
想必姿色不俗的吧。
后来,她才发现自己想错了。那不是个姿色出众的女子,而是个倾国倾城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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