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天气那时心境》

那时天气那时心境 一

五年前那架巨大的波音客机降落在樟宜机场,带着北京三月沙尘暴的余悸,林心一下子就被那些蓊郁的树木,娇小艳丽的胡姬花和色彩夸张的热带风建筑震撼住了。
这里真好!在国内,早上穿了白裤子出门,晚上回家就别想”清白”,不蹭几道黑才怪!街道上永远尘土飞扬,公共汽车来了,年轻力壮的男人胳膊一甩就把老幼病残孕搡到一边儿去了。这里可不一样!干净、文明,大家都和和气气的,也没见有吵架撒泼的,打假的就没有了。岛上白天黑夜都是亮堂堂的,白天是阳光,晚间是灯光,午夜十二点吃夜宵纳凉的人还随处可见。
第一次去小食摊上吃东西,摊主见了她说:”这么美的皮肤,不是本地人吧。”林心有一点羞涩地笑了,同时也很得意。这摊主是个四十来岁的uncle, 胡子拉茬地却用了这么文雅的字眼儿。后来林心才知道,本地人说华语就是这样,连大个儿的红皮儿鸡蛋也可以是美的。
新的地方,新的生活,新的人,和年轻的自己,她仿佛看得见未来的日子,一个一个都被赤道热艳的阳光照得亮闪闪的,微笑着在那里等着她。
这里终年皆夏,没有了四季景物变换的提醒,日子光滑无痕地过着,转眼间林心在这里已经是第五个年头了。她不是五年前的她了。在这里她有了很多的第一次:第一次吃榴莲,第一次去酒廊喝酒,第一次开车,第一次单独地租了一套公寓,第一次去欧洲旅行,当然最重要的还是第一次交了一个异族的男友。他是个头发卷卷的混血儿,身上有四分之一的葡萄牙血统,不过整体看起来还是像华人。他们的感情像一月的骤雨,迅急地来了又去了。二十八岁生日的那天,她对自己说:不能再这么飘着了!
就是在那个时候,邵强出现了。
邵强第一次出现在toastmasters meeting 时,引起了一阵小小的轰动。在这个人口不足四百万,面积只一个海淀那么大的袖珍岛国,男人们多长得短小精悍,而邵强不但是个一米八的细高个,还生着一张俊朗的脸。那天的toastmaster of the day 恰巧是快人快语的judy。介绍邵强的时候,她劈头就说:”他是我见过的最handsome的男人!”
这一讲,众人都去看邵强。他穿了件浅豆绿长袖衬衫,白色西裤,系了一条咖啡色皮带。整个人站在那里,玉树临风,纤尘不染的。细长的眼睛,微微有点吊眼梢,鼻子尖而挺。不说话的时候,薄薄的嘴唇闭得紧紧的,成了一条线。白皙的皮肤越发给他添了几分书卷气。在judy热烈的赞美和会议室里几十双目光的注视下,邵强的脸却依然是平静的白皙,虽然嘴里说着: i feel very warm。
他们开会的地点在一座公共图书馆二楼的会议室。房间是个规矩的四方形。厚实的深紫红色丝绒窗帘将午后明亮耀眼的阳光彻底地隔绝了,只有天花板上射下来的电灯光黄黄地照着室内的几十个人。男人们都穿着衬衫,下摆扎进西装裤里去。有的还打了领带。女人们也大都穿了裙子,脸上或淡妆或浓抹,配以各色首饰,金、银、珠、玉,应有尽有。大家都矜持地微笑着。林心那天穿了件黑色薄绸短袖衫,胸前印着一朵半开的黄玫瑰,腰间系着黑色细绸带,在背后打了个小小的蝴蝶结。下面是米色七分裤,裤脚钉着银色的金属扣。在这群衣冠楚楚的人群里,只有她打扮得像个大学生。
林心和邵强是这里唯一的两个中国人。coffee break时,林心虽然专心致志地与人谈着话,眼角的余光里却总带着一点那个高而瘦的身影。在小小的会议室里,虽然有过无数次的擦肩而过,然而接下来的两个星期里,他们却没有讲一句话,甚至连招呼也没有打一个。林心因此武断地认定邵强是个心高气傲的家伙。她这样想也是他长得太好了的缘故。
那一天coffee break时,林心正伸手去拈一只葡式蛋挞,一个尖细的男声在耳畔响起:”哦,你也喜欢蛋挞。” 她微微一惊,抬头去看,终于是邵强。她今天穿了一双五寸高的坡跟麻布凉鞋,可还是觉出他的高来。在小人国里久了,突然和这么个需要仰着头与他说话的人,林心倒有些不知所措了。
他是南京人。六年前拿了丰厚的奖学金在本地先念了个硕士,现在在一家大公司做电脑工程师。他轻微的南京口音使她不由得对他添了些好感,因为她妈妈就是南京人。平时不觉得,在电话里妈妈的南京口音就格外重起来。那六朝古都五岁的时候她去过一次,记得那座铺着木地板的老房子,走上去吱吱作响,推开堂屋里的窗子,看得见下面的绿油油的河水。弄堂口有卖油炸芝麻团子的小摊子,滚油煎过的一个个金黄的小圆球放在银色金属丝编的笊篱里沥油。朱红盖子的广口玻璃瓶子里盛着姥姥自己腌的咸菜。坐在天井里晒太阳的外公,总有各种零食给林心吃:沾着黑芝麻的云片糕,装在粗燥的纸袋子里的话梅……关于南京的很多回忆,都是暖洋洋的。
整个十五分钟的coffee break 他们不停地在说话,但是事后林心却不大记得他们究竟说了些什么,只是记得自己很快乐,久违了的快乐。
那一天会议结束后,几个年纪轻的会员提议去唱卡拉ok。 林心、邵强、alex 和另一个林心叫不出名字的男会员同乘一辆车。alex 虽然是个还在理工学院读书的毛孩子,为人却老练得很,和谁都是自来熟。计程车来的时候,林心坐了后排左面的位子,alex随即占了中间,留了右面的位子给邵强,不想他却绕过来开了左面的车门,这一下林心和alex都不得不向右面挪过去。车子开起来,alex 和坐在前排的那一个男会员聊天。林心便笑着对邵强说:”你是不是不喜欢跟alex坐呀?” 邵强却迅雷不及掩耳地对她耳语到:”我是想跟你坐!”林心没料到他这样回答,脸微微地红了,但还是笑了。
那天以后,每次开会间隙,邵强都过来和她说话。时不时地有人过来和林心打招呼,或是和邵强打招呼,那时候另外一个人就静静地在一边,等人走了,他们又继续着被打断的话题。alex拿林心开心,说是自从邵强来了之后,林心的高跟鞋又长了五寸。
林心第一次注意到邵强的手是在几个星期之后大家一起去吃晚饭的时候。他们去的是一家叫做lemon grass的饭馆。店面不大,衬得他们一行六人声势浩大。侍者殷勤地将他们领到靠窗的一张铺着红白格子塑料布的长条桌子。邵強打横,林心刚巧挨着他。那另外四人都早已过了知天命的年纪,在toastmasters的资历又久,席间长篇大套地说着会员之间陈年的种种是非。林心听不懂,插不上嘴。邵强偶尔压低了声音和她说两句话,不过大多数的时间,只是埋头于面前的那盘炸鸡。林心也尝试和邵强聊点什么,然而每一次邵强总是三言两语就结束了。林心便只得沉默着,百无聊赖中注意到了他的手,竟然微微地有一点失望。林心很注意男人的手。初次见面,握手的时候她总是被那些温暖宽大结实的手所吸引,情不自禁地对那手的主人连带着产生了一种莫名的信赖。可令她吃惊的是那样高的邵强却有着一双细小的手,小孩子似的,又像是一个清秀的女人的。
一个将刀叉运用到如此出神入化境界的男子,林心还是第一次见识了。当邵强最后用餐巾纸仔细地揩去嘴角的油迹时,他面前的盘子里只有几根一个肉丝也见不到的鸡骨,整整齐齐的排列在盘子的一角。对于这个将炸鸡吃得干净到近乎残忍的男子,林心不知道怎样去定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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