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强特种兵之王

第1章 : 风云起

“咻!”
一颗狙击弹从茂密的灌木丛深处呼啸而出,带着炙热的动能,划破荒野,划破空间壁障,发出嗡嗡的音爆声,准确命中千米之外一名奔跑的精壮黑衣汉子,直没眉心,掀起一抹冷艳的血花,黑衣汉子应声而倒,瞬间没了生气。
枪声同时惊动了茂密森林的鸟兽,一只老鹰嘎的一声怪叫,直飞云霄,在空中盘旋了两圈,好像是忌惮森林里面那不知名的危险,不敢落下,终于远远飞走。两只灰兔从灌木丛中探出乌溜溜的小眼珠,仿佛感受到了什么大恐怖,飞也似的钻入不远处的小洞,再也不敢出来。
不远处的山坡上,茂密的灌木丛忽然颤动起来,从中直立出一个人,一个身披迷彩武装,全副武装的大汉。他的迷彩服上挂满灌木枯草,如果不是自行暴露,任谁也不会想到这森林里的灌木深处居然藏有人!而且这种千米外一枪爆头的枪法,放在世界上任何一支精锐的雇佣兵组织中,也必有一席之地。这大汉虽然满脸涂抹油彩,但他的眼睛蓝色,鹰钩鼻气势十足,仔细一看便不难判断出他根本不是东方人。
一名狙击手出现在这片原始森林是一件诡异的事情。要知道这一带是旅游景区,虽然来的游客不多,但也不是没有,非军事区,非战斗区,按说不可能有人在这里开枪才对,难道不怕这个国家疯狂的报复?事情透着蹊跷。
那狙击手对自己的枪法非常自信,根本不担心失手,一枪完毕,便朝后面疾奔而去,仿佛森林里面觅食的猎豹般敏捷,速度奇快。兔起鹘落之间,身影就消失在了茂盛的树林之中。
半个小时后,狙击手来到一片峡谷,看了眼不远处那棵高大茂密的古树树冠,嘴角迁出一丝微笑,朝树冠比了个字手势,
由于69狙击枪经常涂有绿色伪装,有些人便称它为“绿枪”,可别小看了这把不起眼的绿枪,它拥有致命的穿透力和极小的后座力,狙击手习惯于把它形容为“装在牛车上的精确制导武器”,就算不谙于射击的普通军人使用该枪进行800米距离的运动靶设计,其命中率通常也不低于60。可以说69的准确性已经成了一个传奇。
冲出来的人看到来人,眼里闪过一道异彩,笑道“秃鹰,回来啦。”
“嗯,头儿呢?”叫秃鹰的人低声问道。
“跟我来。”前者也不废话,将头一摆,示意对方跟上,然后转身走入密林,大约十分钟左右,两人前面便出现了一片不大的空地,青草如油的空地上坐着几个人,同样是全副伪装,正各自专注地整理着各自手上的武器。
其中一个四十左右的汉子着小孩大腿般粗细的胳膊,上面一条条青筋仿若老树盘根,肌肉隆起,其中明显蕴含着爆炸性力量,整个人散发着野兽的气息,眼角抽动之间,露出一道细微的疤痕。
“活干完了?”这人平静的问。
名叫秃鹰的狙击手点点头,忍不住看了眼不远处一个牛皮袋。那袋子形状古怪扭曲,里面分明装着一个人。秃鹰脸上露出一丝讥笑,也不多言,径直坐到众人旁边坐下,又接过旁边人递过来的军用水壶,仰着脖子将水一口气往嘴巴里灌,喉结蠕动着,发出咕咚咕咚的声响。
只是,当秃鹰看到从密林西边突然走出的一个女子时,顿时有些忌惮似地的停止了喝水,默默将水壶还给旁边的人,朝她低了低头。和众人彪悍的体型相比,那女子的胸脯高高耸起,可身形却是纤细性感更与其他身穿迷彩作战服不同的是,她身上笼着一套黑色劲服,头上戴着黑头套,只留出眼鼻嘴的位置。其中从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里,透出一股子冷意。
女黑衣人并没有理睬秃鹰,眼神冷冷扫过众人后,最后落在那名四十左右的壮实汉子身上“是不是该动身了。”
话语中透着一股子不近人情的寒意。
四十左右的队长闻言看了看表,对周围的人布置道“现在是下午四点三十五分,我们必须强行军两个小时才有机会摆脱追兵,大家有没有问题?”
说完,斜眼瞪了黑衣女人一眼,表情不爽,似乎不满黑衣女人对自己颐指气使的态度,又或不满女黑衣人干涉自己的指挥。那队长
一个斜挎着两条子弹链,背着一把自动突击步枪,长的像铁塔一般的黑壮汉子喏了一声走上前,将枪背到背上,再一把就将那套着个人的牛皮袋子扛到身上。他的身高足有一米九,身上披着伪装,带着头盔,脸色抹着油彩,手臂粗得跟木头桩似的,胳膊上的肌肉逐次隆起,竟有馒头大小。
众人呈散兵队形朝前狂奔前进,那黑壮汉子扛着人袋紧紧跟在众人身后,跑得跟人形坦克似的,速度却一点不慢,身法还出人意料地灵活。在他后面留了一人,时不时出手掩盖地上留下的明显痕迹。
这支小队在森林里走的很快,虽然背着二三十公斤的武器等物资装备,但爬山过坎如履平地,大气都不喘一下。他们顺着山梁一路往北,在晚霞中显得异常突兀和诡异。
几小时急行军过后,这支小队又选了一处隐蔽的山林停下,隐入密林之中。三名负重较轻的狙击手自动散开,到四周警戒去了,其余人则坐下来休息,一边恢复体力,一边吃干粮喝水,一边竖着耳朵,观察四周动静。
几分钟后,所有人吃饱喝足,那名四十左右的领头大汉这时示意旁边一人解开地上的牛皮袋,从里面露出一个表情迷糊惶恐的少年脑袋来。从脸上看,这个少年大约十七八岁,国字脸,短发,双目微眯,显然还在适应忽然出现的亮光,在点点斑斑透过繁密枝叶漏下的落日余晖中,他的脸看上去清秀帅气,不过更多的是稚嫩。
少年只觉手脚麻木,但还是挣扎着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他的身形较高,一米八左右,身体也显得很健壮,和脸上的稚气不是很对衬。其上身穿着一件宽松的恤,下身牛仔裤。待到终于站稳,又打量一番周围的人,那对渐渐适应了光线的眸子里满是慌乱神色。
“小子,知道自己眼下的遭遇了么?”队长冷冷地讥笑道。他操着一口不太标准的东方国语,少年勉强听懂。
“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抓我?”少年人脸色苍白,神情低迷,犹豫了一下,忍不住问道。
“早就听说南宫傲的幺孙南宫战普通平庸,没什么本事,从不敢与人争强斗胜,更不敢争风吃醋,完全就不像一个世家出身的纨绔子弟。现在看来,果然和传言吻合嘛,不过,毕竟还没有被吓的哭出来,多少有几分军人世家子弟的根子,这样也好,省了麻烦。大男人要是哭哭啼啼的,我看着恶心,有时就会控制不住地给他一枪。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沃夫。”队长大笑道。
“你们想干嘛?为什么抓我?”叫南宫战的少年表情惊惶的再次问道。
“想干嘛?这个你待会就知道了。至于为什么抓你,谁让你是南宫家族最没用,却又最受关心的特殊存在呢?你的两个哥哥人在军队,不容易下手,而且就算有机会也不太好对付,只有你不同,人笨,没实力又喜欢外出游玩!嘿嘿!我就不明白了,据说你十年前曾是南宫家族的千里马,人见人夸的天才,怎么一次意外后就变得如此不堪?我都替你嫌丢人,贵国的南宫家族军人世家,一门三将,在国际上多响亮的名字,啧啧。”沃夫操着阴阳怪气的东方官话嘲笑道。
说起来南宫战自暴自弃的原因在东方的世家贵族间并不算秘密。十年前的某天,年少气盛的南宫战不听家人劝阻,偷偷甩掉保镖去酒吧玩耍,结果被人用内功震碎了经脉和丹田,似乎至今也未能查明真相。虽然南宫战被人及时发现,小命总算保住了,但再也无法修炼武功,天才少年从此以后文不成武不就,变成了四九城中的著名废人,世家间的超级笑话。
“头,有追兵来了!距离我们五公里远。”一个周身散发着野兽气息的彪悍大汉从林外匆匆跑来报告道。
“喝,来的挺快嘛!留两个人善后,其余人按计划撤退。”沃夫将嘴里的草根吐了出来,起身挥臂道。
又疾走了几里路,被从口袋里放出来自己走的南宫战体力消耗很大,步子越来越慢,一名绑匪不耐烦,抬起一脚就踹到南宫战的屁股上。
“哎哟!”南宫战闷哼一声,跌跌撞撞的踉跄几步,一下子滚倒在地上,嘴角磕到一块树根上磕出血来,样子很狼狈,惹来更多人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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