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坐而言起而行,下定了决心后,方翎也以惊人的效率收拾起了自己的行礼。?
在圣旨颁下之前,自己这一世的老爹方蓝便通过军中传讯的信鸽捎来了一封家信,其中除了些白开水一样的问候话语之外便是告诫方翎如果决定去边地闯荡一番,那么携带的物资价值最好不要超过一千贯。
赤云帝国以铜铸币,一千枚帝国标准的孔方制钱记为一贯,而一千贯钱的购买力即使在赤龙城这样的通都大邑中也是极其惊人的。
在没有天灾**的寻常年间,一文钱可以买到一个浇着浓厚肉汁的大块胡饼或是两三个白净暄软的精面馒头,而对于寻常人家而言,买这些东西无疑是有些奢侈的,通常来说,一文钱可以可以换来一升糙米升古代计量单位,宋时约为134斤,只要稍加碾压一番便可以得到一斤多的精白米和好几两喂养鸡鸭的糠皮。
而一千贯钱如果仅用来购买糙米可以买下整整一万石1石10斗100升134斤,这足以造成赤龙城市面上米价飞涨。
而赤云帝国奉行,这么一大笔钱只相当于湮天侯三两个月的俸禄,而若是加上家族各处庄园、商铺的产出,这笔钱倒真的是不算什么,至少方翎不会觉得是方蓝舍不得给自己更多的钱,那么究其原因想来还是要归咎于扶风城周边那无比恶劣的人文环境了。
塞外的马贼沙盗虽然号称多如黄沙,但因为装备破旧和组织散乱的缘故,很少会对受到赤云帝国精锐边军保护的屯边勋贵出手,但和马贼同样在那里活动的莽荒回鹘、党项诸部可不会在意这些。
他们出手的唯一目的就是利益,如果被他们认为攻领地的收获足以弥补他们在攻击中受到的损失,那么不论你是何等身份都会受到他们潮水一般疯狂地进攻,其中唯一的差别可能是在面对回鹘人时只会被他们砍掉脑袋,而在面对党项人时通常会被他们的擒生军抓去充当牧奴。
而如果不是因为前一阵子征西大将军顾明棠阵斩两万回鹘精兵大锉莽荒诸部气焰的缘故,方翎被准许携带的物资价值恐怕不会超过一百贯。
只是即便如此,对于一个即将拥有一千户领民的领主来说,一千贯钱也并不是很宽裕。
以一户五口人计算,这一千户大约四五千官农他们的口粮在扶风城第一季作物收获之前都要靠方翎提供,以每人每天大约消耗两斤粮食计算,即使这一千贯钱全部用来购买糙米也只够他们吃上四五个月时间。
这也就难怪朝廷这么大方地一下子给了自己一千户的食邑,方翎觉得如果自己是那端坐在崇政殿中的帝皇怕是恨不得把天底下的所有官农全都塞给那些要去屯边的倒霉蛋,毕竟这消耗实在是太可怕了。
为今之计还是尽可能地多带些银钱上路,自己房间里的东西,除了些必要的换洗衣物之外,这些年收藏的把件古玩、文房四宝之类的东西能变卖就都变卖了吧,到时候万一扶风城第一季的作物因各种各样的原因歉收,还可以去邻近郡城采购一些,起码不至于让那些领民饿死。
摇了摇头唤来仆人方福,这位老仆还是当年方翎的生母嫁给尚且是一介白身的湮天侯方蓝时一同从娘家陪嫁过来的,在她病逝后便追
“公子您找我?”
眼看一身皂衣的方福推门而入,方翎将那一包自己的收藏推到了他面前。
“福伯,把这些东西拿去变卖了吧,恩,朱雀大街上前些天新开了一家集宝斋,那掌柜的郑七爷出身晋商大族,是个讲信义的人,把这些东西送去那儿吧,起码不会被压价压得太厉害。”
福伯打开那包裹一件件地查看了一番,愕然说道“公子这可都是您最喜欢的东西怎么突然就变卖了?这些物件就算带去边地也是用得上的啊。”
轻轻摆了摆手,方翎道“饥不能食渴不能饮,带它们做什么,这回是去边地搏命,可不是去游山玩水,多带点钱说不定能多保住几条性命,得了,快去吧。”
福伯嗫喏着还想说些什么,至少准备劝着方翎把那些日常用得上的物件留下来,但见他丝毫没有改口的意思显然是决心已定,也只能叹了口气带着那包裹快步离开了小院。
等福伯离开之后,方翎有些不舍地叹了口气旋即又翻箱倒柜地找出一只红漆木匣,打开后从里面一共找出了一串白花花的纯银制钱,两锭五两重的银判和一大把散碎银两,如今方翎还未及冠,每个月也只能从家中领到五百文的月钱,这十多年攒下来的积蓄也全都在这里了。
赤云帝国银贵铜贱,一两白银便等于一贯铜钱,而后官家发觉银两携带不便,便命铸币司以白银铸造制钱,其所造银币比起铜钱略厚,每一枚足重一两,商贾外出时若是携带银币比起碎银子虽说没能轻省多少,但挤占的空间相比散碎银两和铜钱来说确实是少了许多,至于方翎前世熟悉的银票,其前身交子目前还仅仅在蜀中益州一带流通,距离风行整个帝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捋着那钱串子仔细数了两遍,这一串银币共四十七枚,再算上那两锭银判和那些散碎银两,加起来差不多有白银一百两上下,而自己的那包珍藏即使被压了价估计也能卖出二百两白银,如此一来这一千三百贯钱至少能支撑那一千户官农活到扶风城第一季作物收获时。
将那差不多七八斤重的白银倒进一个黑布口袋中扎好,方翎又将那红漆匣子仔细藏了起来,便起身离开了自己的小院。
明天就要出发远行,今天于情于理都要去自己那位姨娘那里道个别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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