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哥的一点意思,出门在外,什么都能将就,就是别苦了自己。”他递过来一个鼓鼓的荷包。
于露白看了那荷包一眼,“你知道我不缺银子的。”
“我知道这钱你没放在眼底,可总归是我一份心意,你也知道三哥不若你小哥那个小气财神手头阔绰,拿得出手的只有这些,你就收下吧。”
于露朗不是谦虚,而是国公府一切用度都有定例,虽说吃穿不愁,但额外的支出,要是没有旁的财路,手边真的没有多少闲钱。
但于露白不同,叔父婶娘对她的宠爱不说,她是本朝拥有最高封号的大将军,每年俸禄三万石米,四万银两及各种赏赐,除却祖父,国公府里没有人比她有钱。
于露白欲言又止,他伸出温润修长的手掌将荷包和缰绳一并放到她手中。“得,什么都别说,你拿着就是了。”
“多谢三哥。”于露白见他心意已决,也不扭捏,爽朗的道谢收下,将荷包收进自己的行囊里,飞身上马。
“白姐儿,别怪三哥罗唆,在家万事有人照顾不是很好,为什么非得离家远远的呢?”于露朗迟疑了半晌,还是把心里的疑问,也是于府许多人的疑问问了出来。
灿灿的日阳框着于露白的背,她看着远方,寡淡隽秀的嗓音顺着风势灌进于露朗的耳朵。“家里很温暖,家人待我都好得不能再好了,但是我想冷静冷静,像擦肩而过的人们那样,不认识的活下去。”
她的十五岁好像只是不久以前的事,如今一生一死,角易悲伤……她有关心她的亲人,有爱她如珠的父母兄长,有殷殷教诲的祖父母,在这处处是亲人关怀、温暖如春的地方,她一直想了很久,想不到办法随着那冤家去死。
她得笑着、活着,甚至连病也不能生。
原来有些事是真实残酷的,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那些约好同行的人忽然不告而别,诺言只是笔画,禁不起试炼,就像一场梦拂过衣襟——
“无论你去到哪儿,别忘了要修书回来报平安。”于露朗不知如何安慰这样猝然流露羸弱的小堂妹,她的病、她的痛、她的伤所有人都看在眼里,但府里的人谁都装作视而不见的不去揭那伤疤,希望那痛会随着时间过去渐渐痊愈.
“妹妹晓得了。”她一夹马腹,绝尘而去。
第二章是谁让你那么伤心(1)
一年后,荷泽县,悦来客栈。
天亮即起是于露白一直以来的习惯。
她双眼缓缓睁开,眼神清明,看着住了好几天仍显陌生的青色帐顶,翻身夹住棉被,露出一条修长的腿和圆润干净的脚趾。
这客栈店名字取得响亮,其实规模不大,但地处幽静,小二哥服务热忱又机灵,不让他来吵人,脚步声就算只经过也放得很小心。住店管一顿饭,若想搭伙也行,拿出银子来,万事都好商量。
她出身大家,出门在外却很能随遇而安,不会认床,不挑拣吃食,客栈的床很结实,饭菜吃了半个月,不是什么山珍海味、美食佳肴,但比起军营里的大锅饭已可口许多。
大锅饭就那么回事,饿不死人也吃不胖谁,客栈里还能点菜,再者,她走南闯北跑了那么多地方,这荷泽县气候宜人,四季分明,住着还算舒坦,所以目前还没有离开的打算。
自从离了京城,于露白经过一个城镇又一个城镇,她没办法多想,不管停留在哪都觉得心慌。
现在的她不用早起练兵,也无须点卯到校场去练兵,战事已经完结,也不用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刻苦的自我鞭策,如今她有得是大把大把的时间。
虚掷吗?
既然是行尸走肉,又有何妨呢?
于是她翻身又睡,醒时已经日上三竿。
蓬着头,就着木盆里的水简单洗漱后,换上铁色短布窄衫,同色长裤,为了行动方便,拿出搁在几案上的布条分别缠系在腕上,确定牢固,系好绑腿,起身将布腰带扎进腰际,把乌黑如丝的发往后拢,扎了个男子的发髻,戴上青色帕头,套上短靴,转身出了房门,直往楼下客堂而去。
“小兄弟您早,今儿个还是按照惯例热粥和三个小菜,馒头还是一个夹上水煮鸡肉,二个驴酱肉包起来带走?”
其实已近巳时,不算早了,但店小二是个人精,送往迎来,熟练至极。
悦来客栈开在梅花街一条僻静的小巷里,三间门面,四进院子,十几间客房,落脚的多是往来客商或是路过打尖的客人,像于露白这样一住半个月,年纪这么小,还只身一人,当真少见。
最令人侧目的是她身量颀长如竹,面貌明丽如明珠,不刁难人,凡事不挑拣,给银子更是爽快,这样的客人还真是少有,最特别的是养在马房里的那匹白鬃大马,对马匹有研究的客人说那可是大宛国的雪羽骢,寸长的白毛垂在四蹄上,奔踏时像飘在云端上,矜贵至极,这样的大马可不是寻常勋贵门阀想养就能养得来的,那可是贡马,举国上下不到五百匹,这位小爷在穿着上虽然看似随意,但是客栈里从上到下没有人敢小觑。
“嗯。”这位小二哥很自来熟,对她从一开始的客官小爷、公子,到现在称兄道弟的小兄弟,热乎得很,完全不卡螺丝壳。
“好咧,您稍坐,饭菜马上就来!”要他鸡蛋里挑刺,这位小兄弟什么都好,打赏钱也大方,唯一的缺点就是不爱笑,面上一直是淡淡的,有时那英气的眉毛一竖还颇为骇人,令人呼吸都要小心上几分。
于露白不关心小二心里打什么小鼓,迳自吃了早饭,揣着包着三个大馒头的油纸包,脚下生风的出了客栈。
荷泽县是个花城,有十之五、六的人家都是花农,举目望去,万紫千红,五彩缤纷。无须刻意走动寻觅,空气里都是扑鼻的香气,令人心肺舒畅不已。
来到巷口处,她撮嘴吹出清越的口哨,一只分不清什么颜色的小狗便摇头摆尾的出现,一看见是她,被长毛盖住的黑黝黝眼珠子霎时湿润了起来,直奔到于露白面前还煞不住脚,滚了两滚很快爬起来,露出粉红的舌头傻笑着。
“嗯,不错,让你听见口哨声才可以出来你做到了,好棒,今天是水煮鸡肉和熟鸡蛋,来,吃吧!”于露白她全无形象的蹲下来,夸奖的在它毛茸茸的小头上摸了两把,很快把水煮鸡肉和两颗鸡蛋慢慢的剥成细块,放进她在路边随手摘来的荷叶上。
小狗长长的尾巴摇晃得可起劲了,虽然看起来口水已经流满地,还是规规矩矩的蹲在那里,望着食物两眼发光却没敢动一下。
它可没忘记初见面时,这人狠狠的训了它一把,说什么随便吃嗟来食被坏人抓去当香肉吃了都不冤,坏人它知道,就是常常踢它骂它,好像它是什么十恶不赦的东西的那种人,但香肉是什么它不是很清楚,只是它喜欢她在自己头上摩挲的感觉,所以决定听话。
这人没有恶意的味道,又每天都会给它吃的,于是它每天从土地公庙出来都会躲在墙角,偷偷等她给自己送好吃的食物过来。
原来听话就能得到赞美和食物,真是太好了!
见它吃得欢,托着腮、蹲在墙根阴凉处的于露白觉得办完一件大事。“吃完赶紧回去,别乱溜达啊,明天再给你送吃的来。”
“汪。”它含糊不清的叫了声,也不知到底听懂了没。
她俐落起身,这些天她都随意闲逛,有时是小庙口,有时是城门楼、虹桥、码头,路上她买了两颗大水梨,边走边吃,边看着茶肆、当铺、路边小摊卖炒凉粉的,最后挑了到离闹市不远的牌坊长阶梯上晒太阳,把果核随地一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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