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露原本握着茶杯在发呆,被周若枝这么一看,反而回了神,她把茶杯往唇边一送,喝了一小口。
萧蒙蒙挂了电话说:“大家再等等吧,他人已经在楼下,马上就上来了。”接着,又眉飞色舞地道:“没想到对吧?当年他全家移民新加坡,还以为不回来了呢,谁知道那么巧,上个星期我遇到他,他现在就住在我们小区里,说这次回来是公司派他常驻,我就把同学会的事跟他说,他一口就答应要来了。”
呵,朝露苦笑。这个方蕴洲,无论离去还是回来,都那么让人意外啊。
包厢的门再次开启,来的正是方蕴洲。
朝露望过去,表情没有一丝改变。真正见到他,她心里反而比乍一听到他的消息时要来得平静。
“哇,蕴洲,你小子就散发着天之骄子、成功人士的气势啊!”一个男生走过来,热络地勾住他的肩膀。
这倒是实话,几年不见,他不只帅气依旧,更因岁月历练增添了几分成熟男性的韵味,肩膀宽了、个子也更高了,眉宇间多了些沧桑,但并不见老,只是多了些心事停留的痕迹,这也不奇怪,毕竟,他已经过了无忧无虑的年纪。
朝露低头喝了口茶,心中有着莫名的释然。她曾在网络上看过别人描绘多年后再遇初恋情人,发现当年青春逼人、英俊帅气的男友变成胡子拉碴挺着大肚腩的大叔,相比之下,今天这场见面还不算太糟糕。
方蕴洲先是一番告罪,说明迟到的原由,然后很豪气地一桌各罚三大杯,才准备入座,刚好两桌都剩下一个空位,没等他选定位子坐下,萧蒙蒙开口了。
“方蕴洲,来我们这桌坐呀。怎么说你也是遇到我才能参加这次聚会的嘛。”
方蕴洲笑着说:“既然这么说,我当然应该坐这里了。”说着便拉过空椅坐下了。
朝露的手机突然响起,此时大家都在聊天,没有人注意到那点动静,只有方蕴洲朝她看了过来。
朝露有意无意地避开了他的视线,侧过身从放在椅背后的包包里拿出手机,屏幕显示有条简讯,她点开,是周若枝传来的—方蕴洲来了,妳还好吧?
朝露想了想,回复道:好。
她知道周若枝是担心她,只是她很确信自己并没有那么脆弱,又或者说,时间已经把昔日那些遗憾给稀释了,即使那些失落曾经是侵蚀她青春的毒药,现如今也失效了。
也许她天生就不是个热情、多情、深情的人,她的冷淡是与生俱来的,就算潜伏在她体内的温情之火曾经碰巧被方蕴洲点燃过,但也在很久之前熄灭了,就连灰烬都不剩,因为那些灰烬只需要一阵风,就会被吹得干干净净。
吃完饭,一群人又去唱歌,ktv就在这栋百货公司的顶楼。
朝露对此提不起什么兴趣,无奈周若枝兴致颇高。对于唱歌这件事,她知道周若枝是真心喜欢。因为大家都要去,她若一个人先走的话有些尴尬,加上周若枝也劝她留下,还说等散场的时候再送她回家,她也就不扫兴,跟着去了。
一群人涌进ktv包厢,很快各自寻了乐子,有热衷唱歌的,有喜欢划拳的,也有在一旁三三两两聊天的,一点都不无聊。
周若枝摇身一变成了麦霸,朝露也不打扰她的兴致,一个人在旁边拿着手机玩游戏,只是这包箱里灯光半明半暗的,她靠在软软的沙发上,对着手机屏幕看久了,眼皮不由得开始打架。
她这人有个优点,要是真困了的话任凭周遭再怎么嘈杂,她也照样睡得着,周五晚上又是她最容易入睡的时候,今天也一样,一开始她还听得见伴奏和男男女女的歌声、各种喝彩声,甚至一旁窃窃私语的声音,后来就什么都听不见了,只隐约觉得遍体生凉,下意识地缩了缩身子。
下一刻,她感觉到有什么轻轻软软的东西盖到身上,她扯了扯那东西,把它裹得更紧,遮住了整个脖颈。
不知过了多久,朝露察觉有人在摇晃她,“朝露,朝露!”
她迷蒙的张开眼,眼中还有蒙眬之色,“若枝啊,要走了吗?”她抬手想揉眼睛,一件男士风衣外套却顺着肩膀滑落下来,衣襬拖到地毯上。
她慌忙抢救外套,以免它完全掉在地上,刚刚睡得太沉,她的思绪还是空白的,没来得及细想这衣服是谁为她披上的,直到方蕴洲伸出一臂要接过她手上的衣物时,她才恍然大悟。
“谢谢。”她把外套搭到他的臂上。
“妳还真是能睡,这一点完全没变。”方蕴洲轻声说道。
朝露淡淡地说:“这种事,变不变没什么要紧的。”
方蕴洲若有所思地看着她,眼底翻动着复杂的情绪,他伸手想要碰触她,却被她避开了。
“朝露,说好再十分钟就要散了,妳还不去唱一首?我刚刚本来想让妳点歌,哪知道回头一看,得,妳已经睡死了。”周若枝朝她使了个眼色,插话道。
朝露对她的解围心领神会,从方蕴洲身旁走向点歌机,输入几个数字。
音乐响起,是齐豫的《答案》。那么老的歌现在已经很少有人点,朝露也是一时想起这一首,顺手就点了。这首歌的歌词十分简单,翻来覆去只有几句,不用看字幕也能唱,于是她握着麦克风,闭上眼睛唱了起来—
“天上的星星,为何像人群一般的拥挤呢?地上的人们,为何又像星星一样的疏远……”
她的歌声清亮中带着醇厚的韵味,配合这呢喃式的歌词,竟然十分契合,周围一下子就安静下来了。
很快的,一曲结束,朝露放下麦克风,一回身,却见方蕴洲不知何时走到了她的身后。她避开他的眼神,径自去拿放在墙角小几上的包包,准备一会儿结束后随时可以走。
“哎哟,董朝露唱歌真不错,以前都不知道呢。不过咱这热热闹闹的同学会,唱什么疏远不疏远的词,怪伤感的!”说话的男生边说边走到点歌机前,“咱们点首合适的,唱完散场,下次再聚,怎么样?”
朝露拿好自己的包包,扣好外套,坐回沙发上,“新歌我不大会唱,就随便点了一首。你点一个大家喜欢的吧。”
这时方蕴洲突然开口,“我很久不听流行乐了,相比之下,老歌更耐听。”
“老歌是吧?行,绝对够老!”那男生输入歌曲编号。
前奏响起,果然是很老的歌—周华健的《朋友》。
众人大合唱,有人吼得声嘶力竭,有人唱得漫不经心,也有人陶醉其中唱到哽咽,唱完后aa制买了单,坐电梯下楼。
快到一楼的时候,方蕴洲对站在一旁,彷佛为朝露护驾般的周若枝小声说了句,“朝露就拜托妳送回家了。”
“蕴洲,你刚刚是怎么来的?”问话的是萧蒙蒙。
“搭出租车。”方蕴洲道,“回来没几天,还没买车。”
“我送你吧,别跟我客套,我们算是邻居,完全顺路。”这话不假,要不然萧蒙蒙和方蕴洲也不会碰上面。
方蕴洲也不推辞,大方接受她的好意,惹得一旁几个善于起哄的同学又做鬼脸又发出怪声,萧蒙蒙和方蕴洲只当没看见、没听见。
跟其他人道别后,朝露和周若枝上了车,等车子上了马路,周若枝才说道:“我是真不知道他会来。”
“连我这种和同学会理当绝缘的人都来了,他会来也没什么好奇怪的。这世界上的事本就难说,我也没觉得太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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