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迷情

第 274 章

第253章 一顿午饭
我俩同时陷入了沉思。
片刻之后,晓宁整理好情绪重新开口。
“跟你说这些是想告诉你,我把你当做妹妹和好友,如果以前做了什么事让你误会的话,我向你道歉。我和我女朋友感情很好,我从未想过要做什么让她伤心的事。”
说到女朋友,他的目光瞬间变得柔和起来,语气里都带着温柔。
我反倒十分不好意思。
犹豫再三,最终决定同他解释清楚。
“其实...你没必要自责,这件事应该是我连累了你。”
他不解,“连累我?为什么这么说?”
“还记得之前在ktv的时候,你问我那个许总是不是我们的许总。”
他眼神闪烁了一下,“......”
我既然准备解释清楚,自然不会再说一半藏一半,就算他没有接话,我也大大方方承认道,“就是许彻。”
不顾他有些呆滞的目光,我接着问道,“不知道你听没听说过许氏集团的前身?”
“听说过...一点点。”
我摊开双手,对着他微笑,“那个时候还是白氏集团,我叫白沫。我和许彻早就认识。”
这次晓宁是货真价实地吃了一惊。
他猛然瞪大双眼,又细细把我打量了一遍。
我迎着他的目光,略带歉意地解释,“宁哥对不起,我不想把私人生活牵扯进公司里来,所以之前一直瞒着你。”
扛过了最初的震惊,他的神sè平静了不少。
闻言只是轻摇头,“没关系,我明白你的顾忌。只是...我听到的关于许总和白家的事......”
他吞吞吐吐,似乎有些难以启齿。
我脸上依然带着笑容,面不改sè地承认道,“绝大部分都是真的。”
白家怎么改名换姓的事情在江市并不是什么绝顶机密,只要稍微有心了解的人都能知道个大概。
八卦的人哪里都存在,何况还是在许氏集团内部。
许彻换了集团的名号但公司业务和绝大部分基层员工不可能全部换完,公司里不少人都是当年白家的老员工,对那一段事情自然也都多少知道些大概。
我在公司里都曾经很多次听到过别人私下的议论,只是一直假装事不关己罢了。
晓宁既然也听过这些议论,现在自然就懂了我和许彻之间的纠缠不清。
他脸上流露出几分关心,“那你现在和许总...?”
我知道他想问什么,但这和今天我要告诉他的事情关系并不大,所以我飞快地转移了话题。
“和他之间的事以后有机会再和你讲。今天是想和你聊其他的事情,关于你和我流言的事情。”
“你说。”
“我其实好几天前就从欣欣那里听到了这些流言蜚语。因为许彻的关系,我得罪了公司里的一个人,我原本以为是她在背后捣鬼。”
晓宁是个很聪明的人,听我说到这里立马就反应了过来,“是杨孟锦吗
?”
我没有反驳,算是默认了他的猜测。
接着问他,“你知道杨孟锦的身份吗?”
他犹豫了一下才接口道,“我听他们聊起过她身后有背景,从她的行事风格和待遇懵懵懂懂也能推测出,肯定和某个高层有关,不过具体是谁大家都不清楚。你现在这么一说,莫非她和许总有什么关系?”
我点点头,“她是许彻的表妹。”
他有些吃惊,不过这个解释也在他们之前推测的范围之内,他没有表现得太过接受不了。
反正平静地问我,“你觉得是她在背后推波助澜?”
“一开始我是这么想的。虽然大家都喜欢八卦,但对我一个公司里毫不起眼的螺丝钉来说,这流言传的速度未免太快,没人在捣鬼的话根本不可能做到。”
“你刚刚说嫂子接到电话的时候我就在想,如果不是指望着事情闹大,又有谁会这么闲得慌,专门给家属打电话编排一些没有任何实证的流言。”
他的眉头随着我的话越皱越深,沉吟了片刻之后才道,“可杨孟锦为什么要这么做,这对她有什么好处吗?”
“那天我当面去问过她,我觉得可能不是她做的。”
“不是?”
“也许她也参与过推波助澜,不过应该不是主谋。”我耸耸肩,“至于你说的她能得到的好处,我想只要能给我添堵,她就会觉得是值得做的事。只不过我和她谈起这件事的时候,她的态度和说话的方式都让我觉得不是她做的。”
“那你觉得是谁?”
我摇摇头,“我不知道是谁,但总觉得她应该是在针对我,你是被我连累了才被迫淌了浑水。”
“之前一直在犹豫要不要找你商量一下,但是又怕和你走得近了又白白给他们送新的素材才憋着没有说,没想到她竟然还去sāo扰嫂子...还好她没有相信这个人,不然我的罪过就大了。”
我的坦诚应该是让他也感受到了信任,他听完并没有责怪我的意思,反而低声安慰道,“别这么想,这不是你的问题。”
“总归是我引起的。嫂子那边,需要的话我可以面对面同她再解释清楚,流言的事情我也会想办法解决的,放心吧。”
把事情都谈了个清楚,我们放松地吃了一顿午饭,分开回了公司。
因为路上花费的时间有点长,等我快到办公室的时候已经接近工作时间,大部分人都回了自己岗位,走廊里空空荡荡的。
走到最后一个拐角的时候,左侧楼梯间里突然伸出一只手把我拉了进去,后背上徒然贴上一具坚硬的身体。
我被吓了一大跳,刚想放声大叫的时候,嘴被一只大手捂住。
我闻到了他袖子上熟悉的淡淡香水味,紧绷的心情才稍微放松了一点。
与此同时,耳边传来湿热的气息。
许彻凑近我的脸,低声说道,“别喊,是我。”
我推了下他的身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