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歌是什么意思?”我问,片刻之间,连自己也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明明是月光,却亮得刺眼,落在身上炙热的让人有些无法忍受,但下意识的,这么些日子的生死考验,又让我不能不在意身边发生的任何一丝线索。我向衣兜里探了探,宣纸细腻的手感,浑噩的燥热间,我猛地发觉,诺璃唱着的曲子,歌词几乎和九爷译出的密文——一模一样。
“赶尸,最初是为了在战乱之年,能送客死他乡的军卒将领还乡。赶尸人所做的,便是带着故人的尸首魂魄找到通往来世的路。传说之中,来生之门在冥河奈何川尽头,生人看不见冥路,因此全靠先祖英魂夜间在高处指引,故而赶尸人自古规矩便是日落而行,日出而息。相传中,当先祖在高处的眼瞳不再闪耀的时候,便到了先祖安息之所。”诺璃轻轻闭上眼,诉说着这样一个世代相传简短却又不知已经历了多少风雨的故事。
“哦。”我懒懒洒洒的回答,又是一阵寒风瑟起,头顶云层厚重如大浪淘沙般翻滚起来,遮掩住了月光流洒的踪迹,诺璃鲜红的外衣被这么多日子下来的血泪相交,混杂着泥土沾染的浑浊了颜色,此刻又显然太过单薄了些,紧贴在身上将玲珑的身姿衬托的,却是一如月色温婉。我直挺的咬牙坐着冷的没有知觉,心里却又似有一股热浪不断的在翻涌,脑子里混杂着诺璃刚才说的故事和她这么多时日早已经熟悉的,随时都可能浮现在面前,捉摸不定的模样,混沌一片,只有胸口那缕发丝唯独散发着些许温暖的微热。
我的思绪在诺璃依旧断续哼唱着的歌谣和铜片上尸虫写成的密文之间来回跳跃着。传说之中有金乌驾日,指的想必是日出之际;河水似缎,将命运的锦帛看做诺璃口中奈何川,倒也并不太牵强;众神安眠之所大可解释为先祖安息之地,先祖为神保佑,是自古的道理;暗夜中的亡灵侍者,也正同日落而行的赶尸人一致。如此说来,密文所说的诗文也好,湘西传唱的古谣也好,都该是指向一个地方,枯骨之上,先祖于高处指引出的——安眠之所。而指路的,大概就是两段文字中最后剩下的一个字眼了吧——夜瞳。
我挠了挠头,我昂着脑袋闭上眼,慢着,让哥好好闭目凝神整理一下思绪,我绞尽脑汁我用劲儿的想哪。你没好气的一拍大腿,我恨哪,你说哥这丫的就一高一水平,虽说咱在送外卖这伟大事业里摸爬滚打的几年里,文化水平那可是大大提高,但咱走那都是民族艺术,甭管忽悠人还是骂街还价唠嗑外加幺蛾子,没一个是哥不会的!
我挠了挠头,我昂着脑袋闭上眼,慢着,让哥好好闭目凝神整理一下思绪,我绞尽脑汁我用劲儿的想哪。你没好气的一拍大腿,我恨哪,你说哥这丫的就一高一水平,虽说咱在送外卖这伟大事业里摸爬滚打的好几年,文化水平那可是大大提高,但咱研究的那都是民族艺术,忽悠人骂街还价唠嗑外加幺蛾子,没一个是哥不会的!
可你说你整个啥不好非得猜谜,这元宵节花灯会仗着自个儿那点儿小聪明忽悠妹子,那是刘二宇做的事儿,哥这么高尚伟大,咱可是地府未来的希望,才不做这些个没品的破事儿呢!我忧郁的睁眼,哎,你说说,可惜这会儿刘大才子也不知是在马尔代夫还是阿拉斯加浪呢,你说这小子结婚大半月了吧,这会儿还蜜月呢,咱总不好意思打电话问他吧,你看这大半夜的万一打的不是时候,整的破坏人家婚姻“幸”福,哥这样的好青年,那心里得多过意不去哪。虽然就那小子做过的混蛋事儿,这丫的也是活该!
晚风卷起树梢残余的树叶,连同枝桠一起剧烈的摇晃,蔓延迭起的山峦仿佛要从天际扑涌过来,隐约看到从九爷村里下来时候的石阶,只是此刻已全无了恢弘的气势,只若一条细线,松散的系在层峰叠峦之间。天地在夜色凄冷的暗色渲染下仿佛都已经变了模样,摆放悬棺的墓穴深深凹陷在峭壁之上,尸骨腐化散发的微弱暖意,被流动的微风卷起丝缕冥火在墓穴里浮动盘旋,一如深邃的瞳孔里熠熠发光的瞳仁。
我浑身一震,我暮的起身,诺吃惊的看着我:“怎么了?”“我知道了!”我惊喜的望着她,不由自主一把抱住了她,她细腻的脸颊贴在我耳根旁温暖的舒服:“高处的先祖,指引道路的夜瞳,我找到了!”
“是嘛,太好了……”诺璃先是一愣,随之轻声笑了:“那我们出发吧。”她说着,却将扣在我背上的手微微加了一分力道。“你在这等着,我去收拾下东西把张煜他们找来。”我话刚说完就听身后“咳咳咳”的一阵猛咳,可我这会儿哪还顾得上哪,咱心里那个高兴哪,哥历尽艰苦眼见着真相就要浮出水面了!我二话不说,我哼着小曲儿转身就跑。
范剑郝剑打我和诺璃刚坐的地儿旁一树丫子后头鬼鬼祟祟的探出头,郝剑一边叹气一边拾着刚喷了一地的爆米花,他一脸郑重的拍了拍郝剑的肩膀,他撇过眼偷偷看了眼我,他一边往嘴里一个劲儿的塞爆米花,一边儿痛心疾首的摇头:“兄弟,我可算知道咱高富帅sama这么文武双全英俊潇洒为什么这大好年华没有女朋友了!”
……
我一路狂奔着,风声呼啸而过,将刚才的念头在脑海里吹拂的更加翻江倒海。墓穴为眼,冥火为瞳,以此夜瞳,借早已殡天的先祖在深夜之时、天际之上,以这样的方式为来世后生指路,到底要是什么样的人,才会想到用如此诡异而神圣的方式来引路?我将译写着密文的白萱放在掌心,顷刻便被风吹刮上天际翻转飞旋的没了痕迹,我又想起了之前的尸虫,那蝼蚁饱食人血后鲜红的色彩,与眼前冥火阴冷凄厉的光芒融为了一色。
指尖紧攥在风中“格格“作响,九爷早在二十年前就算到我会来湘西,这是我命中必然的一劫,而那个术人,恐怕也早就知道,甚至……或许就是他,一路指引着我到此。我心里莫名升起这样的念头,我觉得心口突然一阵澎湃,我抿了抿被风吹得发干的嘴唇,觉出一分异样的兴奋,我的目光死死盯着悬崖间不断向远处延伸,飘忽不定的冥火,那个我们已找了一路的术人,是否就在这尽头?虽还未能见本尊,但早足已让我心头涌起阵阵敬佩与惶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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